兴城市隶属于辽宁省葫芦岛市,全市总面积2113平方公里,全市辖28个乡、镇、街道,总人口54.3万。那么葫芦岛兴城市农村宅基地如何审批?需要哪些材料?
农村宅基地审批
受理单位
兴城市国土资源局
办理条件
具有合法土地来源、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符合农民建设相关要求。
所需材料
1、申请人的申请书、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
2、村出具符合建房条件说明;
3、村民代表大会记录,公示照片;
4、土地利用现状图;
5、农村农民住宅用地审批呈报表;
6、规划许可证申请表(规划部门)。
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
二、村委会对申请人建房条件审核,乡(镇)复核。
三、国土所审核
四、国土局审核
五、国土所验收,发放批复
流程图
办理机构
兴城市国土资源局审批科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早8:30-11:30;下午1:30――5:00
工作地址:兴城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518648
办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