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推进深度贫困地区旅游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
安府办发〔2017〕14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安顺市推进深度贫困地区旅游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顺市推进深度贫困地区旅游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
为深入实施大扶贫战略行动,充分发挥旅游扶贫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发展旅游业助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黔府办发〔2017〕4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脱贫攻坚系列决策部署,把旅游扶贫作为产业扶贫的重要抓手,把乡村旅游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途径,把解决更多贫困人口就业作为旅游发展的重点方向,使旅游扶贫在全市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工作目标
到2019年,力争旅游扶贫带动全市4.9万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其中:2017年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3292万就业增收脱贫;2018年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8986万就业增收脱贫;2019年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6722万就业增收脱贫。
(三)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充分发挥政府的推动作用,整合资源,大力发展全域山地旅游,优先组织开发全市1个深度贫困县、2个极贫乡(镇)和178个贫困村的旅游资源。
——坚持市场导向。遵循旅游产业发展规律,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和各类资本参与,培育多元市场主体,培育一批生态游、乡村游、观光游、休闲游、农业体验游、民族文化游、保健养生游等业态产品,丰富旅游生态和人文内涵,增加过夜游客数量,提高旅游综合收入。
——坚持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强化规范开发,实现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
——坚持产业融合。全面释放旅游业综合性产业潜能,坚持综合产业综合抓,充分整合部门资源,全面推进农业、文化、体育、工业、城镇化等产业与旅游业实现融合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旅游项目建设扶贫行动。统筹乡村旅游专项资金、旅游厕所建设奖补资金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5个100工程”、“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六项行动计划等相关项目资金,通过资源整合、规划衔接、项目实施等形式,最大限度地把资金配置到旅游扶贫项目建设上,支持带动就业作用明显的旅游景区和旅游产业项目建设。按照财政资金每投资10万元至少扶持3.6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脱贫攻坚旅游扶贫子基金每投资50万元至少扶持3.6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带动7130名贫困人口脱贫,其中:2017年2114人,2018年2640人,2019年2376人。(牵头单位:市旅游发展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扶贫办、市投资促进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二)实施景区带动旅游扶贫行动。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安顺市委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精准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实施意见》(安市发〔2017〕9号),重点指导深度贫困县、极贫乡(镇)和贫困村抓好旅游资源开发和旅游设施建设,扶持抓好旅游业发展。将旅游扶贫工作列入我市A级旅游景区管理办法和100个旅游景区考核重点内容,引导全市23家A级旅游景区和其他经营旅游业务的单位带动贫困人口就业。通过实施景区带动旅游扶贫工程,带动7557名贫困人口就业脱贫,其中:2017年2144人,2018年2745人,2019年2668人。(牵头单位:市旅游发展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扶贫办,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三)实施旅游资源开发扶贫行动。发挥自然生态和民族文化优势,用好全市旅游资源大普查成果,按照“科学规划、分类实施”的原则,结合新的交通格局以及深度贫困县、极贫乡(镇)和贫困村的旅游资源分布,全力指导深度贫困县做好县域旅游发展规划。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助推贫困地区旅游发展,优先开发极贫乡镇新发现的旅游资源,优先支持深度贫困县至少打造1个精品旅游景区。到2019年,确保每个县(区)至少有1个精品旅游景区和2个乡村旅游点。新规划开发的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优先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带动3401名贫困人口脱贫,其中:2017年925人,2018年1387人,2019年1089人。(牵头单位:市旅游发展委;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扶贫办,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四)实施乡村旅游扶贫行动。结合“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厕所革命”等工作,加快改善旅游扶贫重点村旅游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实现每个重点乡村旅游扶贫点至少有一个A级旅游厕所和一个综合性游客服务中心。推广“塘约经验”、“秀水五股”、“旧州三挂钩”和省旅游发展委总结推广的“七种路径”,带动贫困人口直接到乡村旅游企业务工增加收入,直接参与乡村旅游经营增加收入,直接开办农事体验或旅游活动项目增加收入,直接出售农副土特产品等增加收入,直接出租房屋或土地等自有资产增加收入,将房屋、土地、人力等自有资源折算入股分红,通过政府、企业低价或无偿提供的停车场、商铺等经营性资产增加收入,从乡村旅游发展中获得补助收入,通过乡村旅游发展获得资产增值收入等,实现乡村旅游发展带动11015名贫困人口脱贫,其中:2017年2844人,2018年4485人,2019年3686人。(牵头单位:市旅游发展委;责任单位:市农委、市财政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畜牧兽医局、市扶贫办、市工商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五)实施旅游商品扶贫行动。大力发展乡村特色系列旅游商品,与时俱进创新开发地方特色美食(餐饮)和民族手工艺品。深入实施国家旅游局提出的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支持全市旅游商品开发企业和贫困村在重点景区景点、高速公路服务区、机场、高铁站、主要交通干道旅客集散点等重点区域的显著位置设立贵州绿色农产品、旅游商品销售专区、专店或专柜,鼓励酒店、农家乐等旅游餐饮场所积极采购深度贫困地区的农副产品。每年开展“游客喜爱的安顺旅游商品”评选活动,评选出一批质量高、特色足、设计新的精品品牌。通过特色旅游商品的开发和促销,带动8169名贫困人口就业增收脱贫,其中:2017年2169人,2018年2968人,2019年3032人。(牵头单位:市旅游发展委;责任单位:市民宗委、市农委、市畜牧兽医局、市扶贫办、市工商局、市投资促进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六)实施“旅游+”多产业融合发展扶贫行动。推动“旅游+”融合发展,引导社会资本以租赁、承包、联营、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投资开发乡村旅游项目,兴办各种旅游开发性企业和实体,对吸纳农村贫困人口就业的旅游企业,按照规定给予税收优惠、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支持,推进旅游与农业、水利、工业、林业、文化、交通、体育、康养、养老等多产业融合发展,深度开发森林徒步、河谷漂流等体验性旅游活动,打造采摘耕作、农事感知等旅游产品,培育精品客栈、特色民宿等旅游业态,把全市的旅游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市场优势。鼓励成立旅游专业合作社,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兴办旅游公司、旅游农场,采取“公司+农户”、“专业合作社+农户”、综合开发、整村推进等多种方式,为参与旅游产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3万至5万元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3年以内的扶贫小额贷款,财政扶贫资金全额贴息等“特惠贷”支持,助推贫困人口脱贫。力争到2019年,全市重点培育40家以上“旅游+”融合发展企业,按照每家企业扶持10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带动10950名贫困人口脱贫,其中:2017年2857人,2018年4511人,2019年3582人。(牵头单位:市旅游发展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民宗委、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扶贫办、市妇联,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七)实施旅游结对帮扶行动。充分整合各方力量,坚持开放式旅游扶贫,充分调动体制内体制外两种资源、市内市外两个渠道和全社会力量,重点利用对口帮扶城市资源优势,采取分级分类结对帮扶的方式,重点帮扶1个深度贫困县、2个极贫乡(镇)和178个贫困村发展旅游。组织和引导大学毕业生、专业艺术人才、青年创业团队、返乡农民工等各类“创客”投身旅游扶贫开发,通过创意研发、产品开发、宣传推广等,建设一批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推动贫困村旅游创新创意和升级转型发展。通过旅游结对帮扶,带动778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其中:2017年239人,2018年250人,2019年289人。(牵头单位:市旅游发展委;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投资促进局、市人才办、市工商联,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八)实施乡村旅游标准化建设行动。大力推广实施《贵州省乡村旅游村寨建设与服务标准》《贵州省乡村旅游客栈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贵州省乡村旅游经营户(农家乐)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三个标准。重点指导贫困地区开展乡村旅游村寨、乡村旅游客栈及经营户(农家户)评级定档工作,提升乡村旅游经营场地、设施设备、特色创意、环境卫生、旅游厕所、垃圾处理设施等硬件和软件水平,以户带村,以村带镇(乡),加快贫困地区形成标准化、规模化、现代化的乡村旅游产业体系。到2019年,确保每个县(区)至少有两个精品客栈。在乡村旅游评级定档工作中,引导乡村旅游经营户每户吸纳2名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牵头单位:市旅游发展委;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九)实施旅游教育培训扶贫行动。将旅游扶贫从业人员培训纳入各级旅游部门年度培训计划。加强与各高校和大专院校的合作,创新乡村旅游扶贫人才培养方式,积极开展乡村旅游经营户、乡村旅游带头人、能工巧匠传承人、乡村旅游创客四类人才和乡村旅游导游、乡土文化讲解员等各类实用人才培训。鼓励各地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本地旅游从业人员就近就地参加乡村旅游食宿服务、管理运营、市场营销等技能培训。全面开展乡村旅游人才培训,推进贫困村寨旅游人才培育工作。到2018年,实现旅游扶贫重点村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全覆盖。(牵头单位:市旅游发展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委、市扶贫办,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十)实施旅游名城创建扶贫行动。以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为引领,推动旅游与城市深入联动,持续打造安顺旅游名城。抢抓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第二批国家级旅游改革创新先行区、贵州唯一“双修”城市机遇,全力加快景区建设、全力打造城市景观、全力完善服务配套、全力提升文明形象,全面推进产城景一体化,提升城市整体品质,依托“名城”功能、效应,推动旅游集散地、综合服务基地和旅游目的地形成。发挥好市场机制对旅游资源、资本资源、客源资源的优化配置,利用好旅游企业集团品牌规模优势,旅游业态经营管理优势,带动一批相关配套产业发展,丰富就业渠道,吸纳劳动力,推动脱贫攻坚进程。牢固树立系统思维,推进跨行业、跨地区合作,打破地域行政、景区景点区划,做到点、线、面的有机结合,优化旅游产业布局,推动安顺旅游“井喷式增长,涌泉式发展,内涵式提升”,更好地促进全民共建共享旅游发展成果,使旅游发展成为全市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重要抓手。(牵头单位:市旅游发展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市旅游发展和改革领导小组下设旅游扶贫专项组,负责全市旅游扶贫工作的筹划、指导、组织和协调工作,统筹解决旅游扶贫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各县(区)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落实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营销。制定全市重点乡村旅游宣传推广方案,加强对贫困地区重点旅游景区、线路产品和乡村旅游品牌的宣传营销,引导更多游客到贫困地区旅游和消费。充分利用旅游“一站式”服务平台、云信息、互联网和电商平台、节庆推广、主题活动等载体,建设旅游商品展销平台、旅游电商服务站点,支持各大电商平台为贫困地区开设扶贫频道,开展在线宣传推广、特产销售、旅游线路营销等。积极组织开展旅游企业、旅游院校学生、对口帮扶单位公益旅游等活动。在对口帮扶城市的电视、报刊、电台、网络等媒体上宣传推介安顺旅游发展及旅游扶贫。
(三)强化调度考核。建立完善旅游扶贫工作调度管理和考核评估机制,实行“月调度、季总结、年考核”,将旅游扶贫工作纳入各县(区)旅游业发展绩效考核。建立旅游扶贫工作跟踪、监控评估和动态管理机制,每年评选一批旅游扶贫示范县(区)、旅游扶贫示范村(寨)、旅游扶贫示范户、旅游致富带头人、旅游扶贫示范景区、旅游扶贫示范单位、旅游扶贫先进个人。
(四)强化监测管理。建立市、县、乡三级旅游精准扶贫云信息员队伍,加强信息员队伍的管理和培训,全面采集旅游扶贫村寨贫困户的基本信息和带动就业增收情况,实时跟踪旅游扶贫开发建设情况,提高源头数据质量,确保为全市旅游脱贫攻坚提供准确信息。
附件:1.安顺市旅游扶贫工程带动脱贫人数表
2.各县(区)旅游扶贫工程带动脱贫人数表
抄送:市纪委,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
安顺军分区,武警支队。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