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菏泽市国土资源局发布了《菏泽市经济开发区2017年第3批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公告》,涉及两地块,全部为佃户屯办事处张楼社区,两地块均为轻工用地。
征收位置地块一位于张楼社区耕地、建设用地以南,张楼社区耕地以西,张楼社区耕地以北,张楼社区林地、建设用地以东,总面积16.5226公顷,设计佃户屯办事处张楼社区1个社区土地;土地16.5226公顷,建设用地0.9696公顷,该地块作为轻工用地。
地块二位于张楼社区耕地以南,张楼社区耕地以西,张楼社区耕地以北,张楼社区农村道路以东,总面积3.9912公顷,涉及佃户屯办事处张楼社区1个社区土地;土地3.9912公顷(全部为耕地),该地块土地作为轻工用地。
公告具体内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