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实施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和禁止燃用煤炭、减少烟尘排放工作的通知
桓政办发〔2017〕46号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桓台县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桓办发〔2017〕75号)和《关于加强秋冬季清洁能源供暖和加快散煤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桓政办发〔2017〕42号)要求,结合桓台县当前工作实际,就我县秋冬季使用清洁能源供暖和调整实施禁煤区、禁燃区煤炭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按照市政府要求,我县果里镇、城区街道办事处为禁煤区,在划定的禁煤区内不准销售和堆放民用散煤(在县财贸局登记备案的企业煤场除外)。
二、按照市气代煤、电代煤工程要求和桓台县工作实际,对我县煤炭禁燃区内实施气代煤、电代煤并享受政府补贴的村(社区)进行部分调整(名单附后),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三、加快调整后禁燃区内实施电代煤、气代煤工程实施进度,确保秋冬季供暖期居民正常供暖,各镇(街道)、村(社区)、企业要加快工程项目建设,做到保证质量、保证工期、保证安全,让居民放心、省心、安心。
四、进一步加大对该项工作的督查、考核、问责力度,供暖季到来后,县政府将组织住建、环保、财贸等有关部门成立督查考核组,对该项工作进行督导考核,对工作落实不力、完不成工作任务的镇(街道)、村(社区)、企业、个人将按照《桓台县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严格考核问责和处罚,确保完成任务。
附件:桓台县禁燃区调整后村(社区)名单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5日
附件
桓台县禁燃区调整后村(社区)名单
索镇
气代煤、电代煤(3个):张桥村、任庄村、后毕村
集中供暖(11个):于家村、王沟村、建国村、西镇村、五里村、赵家村、永安村、永和村、新民村、花园村、宫家村
唐山镇
气代煤、电代煤(12个):前诸村、后诸村、后七村、邢家村、郇家村、东莫王村、黄家村、唐三村、唐四村、唐山教师公寓、楼一村、宏杰花园
集中供暖(1个):兴旺村
田庄镇
气代煤、电代煤(6个):旬东村、旬西村、旬北村、李寨村、大庞村、小庞村
新城镇
气代煤、电代煤(7个):四里村、河滨建工小区、镇府小区、乐园小区、新城教师公寓、邢庙村、毛家村
马桥镇
气代煤、电代煤(3个):陈一村、宗崔村、段家村
集中供暖(27个):康杨村、小庄村、东圈村、西圈村、南营村、西孙村、祁家村、罗道村、北岭村、西岔村、东岔村、北岔村、张庄村、码头村、前金村、后金村、五庄村、马桥村、姜家村、红庙村、北一村、北二村、北三村、辛庄村、冯马村、齐马村、胡马村
荆家镇
气代煤、电代煤(7个):荆一村、荆四村、东孙村、陈桥村、高王村、里仁村、前刘村
起凤镇
气代煤、电代煤(2个):鱼一村、鱼四村
果里镇
气代煤、电代煤(7个):红庙村、周家村、万家村、孔家村、辛兴村、永富村、李王小区
集中供暖(7个):后埠村、付坡村、后鲁村、伊家村、太平村、康家村、急公村
城区街道办事处
集中供暖(12个):宝发社区、宝龙社区、少海社区、恒星社区、西苑社区、锦秋社区、兰香园社区、紫悦城社区、东城社区、商城社区、云涛社区、兴华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