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公告(余征集拆(2017)第3号)
因剑江小严家地块(大剧院北侧地块)项目建设需要,根据浙江省政府批准的土地征收方案,该征地范围内的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实施方案,已经余姚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就房屋拆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拆迁人:余姚市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
2.拆迁范围:东至城东路、南至余姚江、西至侯青江、北至阳明东路的征收红线范围内已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具体范围以现场征收规划红线和征地红线为准。
3.补偿安置的方式和标准:房屋拆迁实行调产安置或货币安置,补偿标准按“余政发〔2009〕45号”文件执行。
4.搬迁期限:至2018年4月30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拆迁当事人对上述房屋拆迁有关事项有异议的,可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余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余姚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1月28日
延伸阅读:
余姚市位于中国浙江省宁绍平原,东经120至121度,北纬29至30度,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21°09′、北纬30°30′。地处长江三角洲南翼,东与宁波市江北区、鄞州区相邻,南枕四明山,与奉化、嵊州接壤,西连绍兴市上虞区,北毗慈溪市,西北于钱塘江、杭州湾中心线与海盐县交界。
余姚属浙东盆地山区和浙北平原交叉地区,地势南高北低,中间微陷。南部为四明山区,山峦起伏,散布大小不等的盆地、谷地,最高峰芦山乡青虎湾岗,海拔979米;中部姚江平原,有弧山残丘,点缀两岸;北部为滨海冲积平原。总面积1501平方公里,其中山地、丘陵805.09平方公里,占52.73%,平原432.51平方公里,占28.33%,水域289.26平方公里,占18.94%。余姚耕地64.35万亩,园地9.84万亩,林地72.15万亩。主要河流姚江,源于境内四明山夏家岭,自西向东流经中部,汇入宁波市甬江出海,全长109公里,境内流长54公里,支流30余条,纵横交错,织成水网。并有众多湖塘水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