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区长许宏程主持召开第14次区长办公会,研究讨论鲤城区江南兴贤路中段片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等工作。会议听取了区住建局关于《鲤城区江南兴贤路中段片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有关情况汇报。会议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责任落实。项目指挥部及相关责任单位要深入做好征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与市规划局沟通抓紧优化项目规划方案设计,完成片区内道路控规调整,下达用地红线及规划设计指导意见。
二要统筹兼顾,确保和谐稳定。片区内人口众多、征迁面广、类别复杂,《方案》要统筹全区重点项目征收条件,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益。
三要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项目指挥部、住建局、江南街道等相关单位要尽快组织入户摸底,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取得群众理解支持,确保各项工作和谐有序开展。
附原文内容:
泉鲤政〔2017〕51号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确定鲤城区
江南兴贤路中段片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根据《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38号)第六条,《泉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泉政文〔2017〕139号)第九条的有关规定,2017年10月31日,本府依法组织相关部门对鲤城区江南兴贤路中段片区改造项目召开论证会。经论证,鲤城区江南兴贤路中段片区改造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确定以泉州市城乡规划局核实的拟征收范围界限作为鲤城区江南兴贤路中段片区改造项目的征收范围(详见征收范围图),共计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
特此公告。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