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绍兴市上虞区征地补偿标准曝光了!根据《浙江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264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补偿最低保护标准的通知》(浙土资发〔2017〕28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现将上虞征地区片综合价重新公布。
上虞区共划定四个征地区片:
⊙区片Ⅰ:包括百官街道所属的老城区和城北新区(东至凤山路及迎宾大道、南至铁路桥、西至曹娥江、北至四环线);
⊙区片Ⅱ:包括百官街道(除区片Ⅰ范围)、曹娥街道、东关街道、崧厦镇、道墟镇、沥海镇、小越镇、梁湖镇、盖北镇、驿亭镇;
⊙区片Ⅲ:包括上浦镇、章镇镇、汤浦镇、谢塘镇、丰惠镇、永和镇;
⊙区片Ⅳ:包括长塘镇、下管镇、丁宅乡、陈溪乡、岭南乡;
各区片的征地区片综合价如下:
区片Ⅰ为5万元/亩;区片Ⅱ为4.8万元/亩;区片Ⅲ为4.65万元/亩、区片Ⅳ为4.5万元/亩。
(二)征收林地、未利用地的,区片Ⅳ为2.3万元/亩,其他区片按照耕地标准的50%执行。
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11000元/人。被征地农民原则上为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在册农业人口。支付安置补助费人数按照被征收耕地面积除以征收前被征地村人均耕地面积计算。
此外,还有些内容也可算作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