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政办发〔2017〕24号
浑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浑源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
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委、局、办:
《浑源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浑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5日
浑源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
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切实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确保到2020年现行扶贫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面脱贫,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扶贫开发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塑造山西美好形象,实现山西振兴崛起”的战略目标,按照我省精准脱贫八大工程、20项行动的具体要求,以制度有效衔接为重点,加强部门协作,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发挥制度合力,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制度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二、目标任务
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实现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形成政策合力,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贫困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贫困家庭,特别是主要成员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逐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确保到2020年全县农村低保标准都能达到国家扶贫标准,现行扶贫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精准识别,应扶尽扶。精准识别农村贫困人口,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全部纳入扶贫建档立卡范围,给予政策扶持,帮助其脱贫致富。
(二)坚持兜住底线,应保尽保。健全农村低保制度,完善农村低保对象认定办法,加强农村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
(三)坚持动态管理,应退尽退。根据农村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经济状况、人口状况变化情况,做好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定期核查,建立精准台账,实现应进则进、应退则退。
(四)坚持分类管理,特困特扶。根据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同类型实行分类管理,做好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对象重点保障和有劳动能力低保对象重点扶持,突出衔接。
(五)坚持统筹资源,综合施策。统筹各类救助资源,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扶贫政策支持、社会力量帮扶与农村低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自力更生相结合,形成脱贫攻坚整体合力,实现对农村贫困人口全面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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