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石家庄长安区政府官方网站发布了《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主变电站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公布了该项目的征收范围、房屋征收部门以及征收补偿方案。
附原文内容: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
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主变电站项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依据市政府房屋征收计划,以及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石家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规定,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已于2017年11月17日对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主变电站项目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根据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对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主变电站项目出具的用地红线图,确定征收范围(详见项目用地红线图)。
二、房屋征收部门:石家庄市长安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三、征收补偿方案:详见《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
四、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五、被征收人应当积极配合房屋征收工作,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按照补偿方案规定的标准,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完成搬迁。
六、被征收人如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