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财金〔2017〕1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现安排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2018年提前下达的部分,详见附件。该项指标列2018年213类“农林水支出”预算科目,待2018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你厅(局)应按要求,尽快将有关指标分解下达至市级、县级财政部门。同时,请你厅(局)认真做好2018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16〕85号)有关要求,于2018年3月31日前向我部(金融司)报送2018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材料和上年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附件:2018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提前下达情况表
财政部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