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位于湖北省西北部,居汉水中游东岸,襄阳市下辖县级市,2016年12月7日,老河口被列为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这里一起来看一下近年来襄阳老河口市农村宅基地相关动态吧!
一、宅基地使用权确权严把“三关”
为切实加强全市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建设,依法保护土地权利人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市国土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在宅基地使用权确权过程中严把“三关”。
严把权属来源审核关。对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来源证明材料(土地证书、建设用地批件、赠与、继承、转让、置换等)做严格审核,归入本宗地档案。
严把实地确权定界关。宗地权属双方必须实地指界确定界址,在权属双方指定权属界址一致的前提下实地标定界标。
严把签字盖章关。权属双方在《地籍调查表》共同确认的共用权属界线相关栏目中签字盖章,使每宗地确定的四至范围界线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
二、强化农村宅基地管理服务城乡一体化大局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城乡一体化总体目标,市国土局依据相关政策法规,结合全市实际,充实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在列入城乡一体化试点区域,引导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向新规划的村民住宅小区集中,在规划撤并的村庄居民点,停止新建、改建住宅;在暂未列入城乡一体化试点的区域,严格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条件,坚决执行“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符合申请建房条件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规定的“农用地140㎡,其它土地200㎡”的用地标准;结合正在开展的“两权”调查工作,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强农村宅基地变更登记工作,及时做好变更调查和登记,充分发挥地籍档案资料在国土资源利用管理的基础作用。按照严格管理、公开透明、便民利民的原则,向土地权利人提供优质服务,将宅基地申请条件、申报审批程序、审批工作时限等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