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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宁市经济适用房项目尾房开盘报名启动,快看你有资格没?

2017年11月10日 10:14来源: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点击量:0

11月9日,广西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下发了《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尾房2017年第二次开盘报名通告》,此次销售共推出61套房源,其中,鑫利华家园2套、和园小区2套、中房·碧翠园7套、昊壮·上乐湾9套、安吉华都二期12套、康岭花城29套。快看你有资格没?

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尾房2017年第二次开盘报名通告

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尾房拟定于近期开盘销售,现根据《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43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将销售房源及开盘报名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销售房源

本次开盘销售共推出61套房源(其中建筑面积60㎡以上房源48套、60㎡以下房源13套)。其中,鑫利华家园2套、和园小区2套、中房·碧翠园7套、昊壮·上乐湾9套、安吉华都二期12套、康岭花城29套。户型与面积:一房二厅(建筑面积55.16-55.95㎡)2套、二房一厅(建筑面积58.26-67.34㎡)9套、二房二厅(建筑面积55.79-74.33㎡)45套、三房二厅(建筑面积77.38-78.70㎡)5套。具体房源情况和销售价格如下:

(一)鑫利华家园项目

1.销售房源

项目位于南宁市兴宁区玉蟾路5号,本次开盘销售共推出2套房源。户型与面积:二房一厅(建筑面积62.98、66.33㎡)2套。预售许可证号:南房预字(2013)第153号、南房预字(2014)第001号。

2.保障面积的销售价格

按市物价局《关于调整鑫利华家园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高层住宅楼最高销售价格的批复》(南价格〔2013〕35号),鑫利华家园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高层住宅楼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安装太阳能系统的高层住宅2989元/㎡,不安装太阳能系统的高层住宅2960元/㎡,不允许上浮,下浮幅度不限。

3.超出保障面积的销售价格

根据市住房局、市地方税务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南宁市2016年上、下半年不同土地级别新建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通告》及其区域价差,该项目超出保障面积的销售价格为6961元/㎡。

(二)和园小区项目

1.销售房源

项目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安武大道22号,本次开盘销售共推出2套房源。户型与面积:二房一厅(建筑面积59.19、59.32㎡)2套。预售许可证号:南高房预字[2015]第05号。

2.保障面积的销售价格

按市物价局《关于西乡塘区可利大道北侧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高层住宅楼上限控制价格的函》(南价格函〔2013〕3号),和园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高层住宅楼上限控制价格为: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住宅2922元/㎡,不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住宅2893元/㎡。

3.超出保障面积的销售价格

根据市住房局、市地方税务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南宁市2016年上、下半年不同土地级别新建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通告》及其区域价差,该项目超出保障面积的销售价格为6961元/㎡。

(三)中房·碧翠园项目

1.销售房源

项目位于南宁市江南区友谊路西二里19号,本次开盘销售共推出7套房源。户型与面积:一房二厅(建筑面积55.16、55.95㎡)2套,二房二厅(建筑面积67.55-74.33㎡)5套。预售许可证号和现售备案证明:南经房预字[2014]32号、南房商备字(2014)第02452990号。

保障面积的销售价格

按市物价局《关于核定中房·碧翠园经济适用住房项目B区高层住宅楼最高销售价格的批复》(南价格〔2013〕36号),中房·碧翠园经济适用住房项目B区17层高层住宅楼最高销售价格为:安装太阳能系统的住宅2538元/㎡,不安装太阳能系统的住宅2510元/㎡,不允许上浮,下浮幅度不限;中房·碧翠园经济适用住房项目B区30层高层住宅楼最高销售价格为:安装太阳能系统的住宅2962元/㎡,不安装太阳能系统的住宅2934元/㎡,不允许上浮,下浮幅度不限。

按市物价局《关于中房·碧翠园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调整最高销售价格的批复》(南价格〔2009〕244号),中房·碧翠园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最高销售价格高层住宅(18层,带电梯)核定为2258元/㎡,不允许上浮,下浮幅度不限。

3.超出保障面积的销售价格

根据市住房局、市地方税务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南宁市2016年上、下半年不同土地级别新建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通告》及其区域价差,该项目超出保障面积的销售价格为6961元/㎡。

(四)昊壮·上乐湾项目

1.销售房源

项目位于南宁市江南区乐贤路16-1号,本次开盘销售共推出9套房源。户型与面积:二房一厅(建筑面积58.26、58.27㎡)2套,二房二厅(建筑面积55.79-58.10㎡)7套。预售许可证号:南房预字(2015)第025号、南房预字(2015)第070号。

2.保障面积的销售价格

按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江南区乐贤路“昊壮·上乐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高层住宅最高销售价格的批复》(南价格〔2014〕40号),昊壮·上乐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高层住宅的最高销售价格为:安装太阳能和空气源热泵相结合的集中供热水系统的住宅2802元/㎡;不安装太阳能和空气源热泵相结合的集中供热水系统的住宅2774元/㎡;不允许上浮,下浮幅度不限。

3.超出保障面积的销售价格

根据市住房局、市地方税务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南宁市2016年上、下半年不同土地级别新建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通告》及其区域价差,该项目超出保障面积的销售价格为6249元/㎡。

(五)安吉华都二期项目

1.销售房源

项目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吉大道33-2号,本次开盘销售共推出12套房源。户型与面积:二房一厅(建筑面积63.91-67.34㎡)3套,二房二厅(建筑面积67.19 -77.06㎡)6套,三房二厅(建筑面积77.38-87.51 ㎡)3套。预售许可证号:南房预字(2016)第120号、南房预字(2016)第356号、南房预字(2016)第357号。

2.保障面积的销售价格

根据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安吉华都经济适用住房项目C区高层住宅销售价格的批复》(南价格〔2016〕17号),安吉华都经济适用住房项目C区高层住宅(带电梯,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2915元/㎡,不允许上浮,下浮幅度不限。

3.超出保障面积的销售价格

根据市住房局、市地方税务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南宁市2016年上、下半年不同土地级别新建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通告》及其区域价差,该项目超出保障面积的销售价格为6961元/㎡。

(六)康岭花城项目

1.销售房源

项目位于南宁市邕宁区公曹路11号,本次开盘销售推出29套房源。户型与面积:二房二厅(建筑面积64.48-67.70㎡)27套,三房二厅(78.70、79.21㎡)2套。预售许可证号:南房预字(2015)第314号、南房预字(2016)第218号、南房预字(2015)第054号。

2.保障面积的销售价格

按市物价局《关于康岭花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1#-5#楼高层住宅最高销售价格的批复》(南价格〔2015〕42号),康岭花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1#-5#楼高层住宅最高销售价格为:安装太阳能的住宅3078元/㎡,不安装太阳能的住宅3050元/㎡,不允许上浮,下浮幅度不限。

按市物价局《关于康岭花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21#、27#楼高层住宅最高销售价格的批复》(南价格〔2015〕14号),康岭花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21#、27#楼高层住宅最高销售价格为:安装太阳能的住宅2956元/㎡,不安装太阳能的住宅2928元/㎡,不允许上浮,下浮幅度不限。

3.超出保障面积的销售价格

根据市住房局、市地方税务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南宁市2016年上、下半年不同土地级别新建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通告》及其区域价差,该项目超出保障面积的销售价格为5951.43元/m2。

二、报名条件

根据《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单身人员不得购买规划建设建筑面积超过60㎡的经济适用住房,故本次开盘报名条件为:

(一)各项目可以报名的准购资格书编号号段范围:

1.鑫利华家园:二房一厅(建筑面积62.98、66.33㎡)2套

已获得《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书》,且准购资格书编号范围在JSF201300123-JSF201502748之内,有意在该楼盘购买的2人(含)以上申请家庭。

2.和园小区:二房一厅(建筑面积59.19、59.32㎡)2套

已获得《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书》,且准购资格书编号范围在JSF201300123-JSF201502748之内,有意在该楼盘购买的申请家庭。

3.中房·碧翠园

(1)一房二厅(建筑面积55.16、55.95㎡)2套

已获得《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书》,且准购资格书编号范围在JSF201300123-JSF201502748之内,有意在该楼盘购买的申请家庭。

(2)二房二厅(建筑面积67.55-74.33㎡)5套

已获得《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书》,且准购资格书编号范围在JSF201300123-JSF201502748之内,有意在该楼盘购买的2人(含)以上申请家庭。

4.昊壮·上乐湾:二房一厅(建筑面积58.26、58.27㎡)2套,二房二厅(建筑面积55.79-58.10㎡)7套

已获得《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书》,且准购资格书编号范围在JSF201300123-JSF201601651之内,有意在该楼盘购买的申请家庭。

5.安吉华都:二房一厅(建筑面积63.91-67.34㎡)3套,二房二厅(建筑面积67.19 -77.06㎡)6套,三房二厅(建筑面积77.38-87.51 ㎡)3套

已获得《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书》,且准购资格书编号范围在JSF201300123-JSF201502748之内,有意在该楼盘购买的2人(含)以上申请家庭。

6.康岭花城:二房二厅(建筑面积64.48-67.70㎡)27套,三房二厅(78.70、79.21㎡)2套

已获得《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书》,且准购资格书编号范围在JSF201300123-JSF201702692之内,有意在该楼盘购买的2人(含)以上申请家庭。

(二)已获得《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书》的准购家庭,且根据《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准购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1.患有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界定的重大疾病,并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疾病证明的;

2.属于三级以上残疾人,并且提供户籍所在地县(区)残疾人联合会认定证明的;

3.属于重点优抚对象、企业下岗失业的军转干部、参与对外作战的民兵或者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劳动模范称号,并且提供有效证明的;

4.属于国家、自治区或者市本级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优先购买条件的。

四、报名方式

本次开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网上报名方式仅限于普通申购户,拥有优先购买条件的申购户需到南宁市保障住房资格审核和管理中心(下称“资格中心”)现场报名。

(一)普通申购户网上报名方式:

进入资格中心政务网首页(www.nnbzfsh.cn)→找到网上服务厅→进入经适房开盘报名,或者在浏览器地址栏直接输入

http://www.nnbzfsh.cn/bzfquery/jsfkaipanxuzhi.php进入报名页面,阅读开盘报名须知后,点击“符合报名条件的请点击报名”链接进入报名界面进行报名。

已关注资格中心微信公众号的,可进入资格中心微信公众平台→便民服务→经适房开盘报名,阅读开盘报名须知后,点击“符合报名条件的请点击报名”链接进入报名界面进行报名。

(二)现场报名方式及地址:

1.普通申购户现场报名需到开发建设单位处进行报名,各项目报名地址:

鑫利华家园:南宁市西乡塘区秀园三里1号鑫利华花城小区销售中心;

和园小区:南宁市青山北路4号畔山花园小区1栋;

中房·碧翠园:南宁市民族大道168号翡翠园营销中心客服部;

昊壮·上乐湾:南宁市英华路5号昊壮·一品尊府售楼部3楼;

安吉华都二期:南宁市民族大道157号财富国际广场1号楼A座29楼营销部;

康岭花城:南宁市邕宁区公曹路11号康岭花城售楼部;

2.优先申购户现场报名的需到资格中心进行报名,地址:南宁市望园路5号1楼大厅。

现场报名需携带的材料:普通申购户现场报名时需携带《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书》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优先申购户现场报名时需携带《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书》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患有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界定的重大疾病且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残疾证、抚恤证等其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五、报名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0日00:00-17:30,2017年11月13日8:00-11月15日17:30;

(二)普通申购户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0日、2017年11月13日-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三)优先申购户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0日、11月13日-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六、注意事项

(一)一户家庭只能选择报名一个项目一种户型,报名后由于自身原因需放弃报名的或要变更报名项目和户型的,需携带《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书》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在11月15日17:30前到南宁市望园路5号一楼大厅办理放弃报名手续或变更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保障面积不超过60㎡。原按《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南府发[2009]70号)核定保障面积为80㎡的4人户(含)以上准购家庭报名购房的,按保障面积60㎡核定购买。对于规划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超过60㎡的部分,准购人应当按照购买时同类同地段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补交超面积差价款。如申购时已拥有其他住房,按照人均不足住房困难标准类型申购获得准购资格的家庭,实际保障面积要相应扣减。

请符合报名的准购家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报名购房,报名入围购房后需要退房的,需要经得开发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给予办理退房退出保障资格手续,并将面临支付违约金的风险。

(三)根据《办法》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二条规定,开盘报名结束后,对入围选房的准购人,资格中心将发放《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通知书》。入围选房的准购人应按规定时间到资格中心领取(具体领取时间将在尾房开盘通告中另行告知),逾期未领取《南宁市经济适用房购房通知书》导致选房当日不参加选房的,准购人准购资格将被取消,其持有的《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书》作废。

(四)参加开盘报名的准购人家庭现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与申请时申报的不一致的,应在开盘报名前或在开盘报名时间内到南宁市望园路5号一楼大厅申报变更,未按时申报变更或者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资格中心无法通知到其按期参加选房的,按《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处理,取消其准购资格,其持有的《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书》作废。

(五)《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选房采取抽取房号的方式进行。准购人应当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并按照《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书》编号顺序选房。具有优先购买条件的准购人可以优先选房。

(六)《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准购人选房后,应当在10日内到市住房保障部门领取《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按规定补交超面积差价款,并自领取《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之日起10日内与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

(七)《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准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取消其准购资格,书面通知准购人,并公告其准购资格书作废:

1.两年内因自身原因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

2.已通知参加选房,但选房当日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选房的;

3.不按规定期限领取《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的;

4.不按规定期限签订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因自身原因解除合同的。

(八)若报名申请家庭户数少于销售房源数量,资格中心将视报名情况,根据房源与报名申请家庭按不低于1:1的比例推出房源进行开盘销售。

(九)请取得购房资格、长期未购房的轮候户尽快报名购房。

七、咨询电话

鑫利华家园:0771-5676578

和园小区:0771-5336017

中房·碧翠园:0771-5523265、0771-5508183

昊壮·上乐湾:0771-5576129

安吉华都:0771-2802888转8116、8112、8115

康岭花城:0771-4719198

资格中心:0771-5705842

附件:各项目尾房房源表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7年11月 9 日

附件: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尾房2017年第二次开盘销售房源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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