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通知——《关于简化住房公积金提取要件材料的通知》,以后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只需要带上原件就够了!
各缴存职工:
为方便职工提取、提高工作效率,现对公积金提取要件材料予以简化,具体事项如下:
一、职工以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为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首次提取时不再需要提供要件材料的复印件,仅需提供要件材料的原件即可。
二次及以上提取仍按现行规定操作,即可依条件通过个人办事大厅、APP、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办理网上提取申请,或仅提供要件材料的原件至前台办理。
二、职工以租房自住为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首次和二次及以上提取均不再需要提供要件材料的复印件,仅需提供要件材料的原件即可。
三、职工办理提取信息变更时,不再需要提供要件材料的复印件,仅需提供要件材料的原件即可。
以上规定自2017年11月13日起实施,简化后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的要件材料请详见我中心网站《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南》。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