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5日,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文《成都市房管局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确保商品房市场秩序稳定》,表示不虚假销售氛围、不协助虚假购房资格、不虚假买卖合同备案、不变相捂盘惜售、不捆绑销售、不价外加价、不参与或支持炒卖房号,及时网签买卖合同,维护市场秩序。
附原文内容:
2017年11月4日,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组织专人对双流区开展了商品房销售、中介行为专项监督检查,查阅了双流区房管部门按照《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公安局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联合监督检查的通知》(成房发〔2017〕69号)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开展26次联合检查的记录,并会同双流区房管部门集中约谈了4个商品房项目和1家中介机构的负责人,暗访了2个商品房项目和一个中介机构门店。要求企业和机构严格遵守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和商品房销售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内部教育和管控,切实履行市场秩序主体责任,坚决做到不虚假销售氛围、不协助虚假购房资格、不虚假买卖合同备案、不变相捂盘惜售、不捆绑销售、不价外加价、不参与或支持炒卖房号,及时网签买卖合同,维护市场秩序。同时对双流区房管部门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的通知》(发改办价监[2017]1687号)及省、市相关要求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联合检查工作提出了明确意见,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加大检查频次和深度,严查在售项目及其周边中介活动,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及时披露,确保市场秩序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