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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年行动“增动能”实施方案(2016-2018年)

2017年11月03日 15:25来源:长沙市人民政府点击量:0

长沙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年行动“增动能” 实施方案(2016-2018年)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市“增动能”工作,根据《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2016-2018年)》(长发〔2016〕15号),特制定本方案。

长沙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年行动“增动能”实施方案-摄图网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围绕产业集约化、集聚化、集成化,突出高端、智能、绿色发展,积极培育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统筹规划、整合资源、上下联动、多措并举,着力构建以创新驱动为抓手、产业发展为支撑、质量建设为基础的动能增长新模式,努力推动我市增长动力实现新转换、产业发展保持中高速、产业结构迈向中高端,为建设能量更大、实力更强、城乡更美、民生更爽的长沙提供强大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2018年,全市创新能力大幅增强,产业结构明显优化,质量效益显著提升,发展活力不断激发。

1经济总量进一步扩大。经济增长速度全国争先、中部领先,总量再上新台阶。2018年经济总量超过10000亿元。规模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8%,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9%,更多的经济强区、强县、园区和产业跻身全国前列。

2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三次产业结构和产业内部结构更加优化,科技进步对各产业增长贡献率明显提升。到2018年,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超过第二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18%左右;制造业重点领域智能化、绿色化水平显著提升;农业总产值年均递增35%,农产品加工总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24∶1。

3质量效益进一步提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进一步提高,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0%。到2018年,质量建设水平全省领先,培育形成一批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力的产品和产业集群。累计培育6家以上企业申报湖南省省长质量奖、争创湖南名牌120个以上,品牌企业销售收入占规模以上企业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30%,品牌创建水平保有量高于全省总量三分之一。全市商标总量达到13万件,累计培育马德里国际商标180件、中国驰名商标130件、湖南省著名商标800件。食品药品监督抽检覆盖率达100%,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80%以上。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70%,主要再生资源回收率达78%。

二、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

(一)聚焦创新驱动战略增动能,打造充满活力的创新创业之都

1努力掌握关键核心技术。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部署实施重大前沿技术攻关计划,引导在超级计算、基因工程、生物育种等一批前沿技术取得突破。在高端装备制造、北斗导航、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领域支持一批核心技术攻关,获取一批核心知识产权,催生一批新的经济增长点。(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改委等)

2大力建设高端创新载体。积极参与国家重大科学计划和重大科学工程,创建一批国家级创新平台。支持建设长沙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推行科技创新券,整合创新资源,推进共建共享。鼓励本土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或在境外设立研发中心,支持依托行业龙头企业组建工业技术研究院,推动跨区域、跨领域的技术成果转移和协同创新。加快在电子信息、3D打印、生物技术等国际国内领先的行业细分领域,引导设立和支持壮大一批新型市场化研发机构。大力培育专业化的孵化器、加速器,为企业提供从研发到试验、试制的“一站式”服务平台。到2018年,力争新增国家级创新平台6家、省级创新平台30家,新认定市级创新平台5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改委、湘江新区管委会、各省级以上园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等)

3支持科技成果就地转化。认真落实国家关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意见,抓紧制定实施长沙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关配套细则,完善政策体系,加大工作力度,加大财政科技投入,积极争创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加大高校科技成果在长沙转化的支持力度,大力促进企业和高校的紧密合作,依托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园、湖南省大学科技产业园等转化平台,完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研发机构与企业、产业园区的科研成果衔接机制。进一步健全科技交易市场体系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完善长沙市科技成果信息系统,构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与数据服务平台。3年内,引入和培育5家以上示范性国家技术转移机构或在长沙设立分支机构。(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等)

4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进创业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各类市场主体构建一批创业与创新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的创业创新基地,重点抓好湖南湘江新区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支持创业创新主体加快发展,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建立健全激励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等孵化机构给予适当补贴,减轻创业者负担,着力打造“15分钟就业创业服务圈”。三年内新增创业主体24万个,带动48万人实现就业,扶持12万名大学生在长创业,完成创业培训4万人,扶持100个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项目和示范基地。改革科技资金评价体系,营造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创新氛围。(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湘江新区管委会、各省级以上园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等)

5大力培养科技创新人才。继续开展科技特派员派驻工作。实行科技人才准入便利、优待重用的优惠政策,建立健全人才引进培养、选拔评价和流动等机制,优化医疗健康、子女教育、配偶就业、住房保障等人才服务,加快形成一支规模宏大、富有创新精神、敢于承担风险的创新型人才队伍。(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改委等)

(二)聚焦传统产业提质增动能,加快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创新升级

6明确产业转型升级重点。以三一重工、中联重科、山河智能为重点,加快工程机械产业产能转移,引导企业内生动力转型,实现特色化、差异化协同发展。以加加食品、澳优乳业、旺旺食品、中粮可口可乐、湘丰茶业等为重点,运用先进技术推动提质升级,大力推进食品行业集成化、智能化、高端化发展。加强食品安全体系建设,加快食品行业智能检测监管体系建设,特别在食品、药品、婴童用品等领域实施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质量自我声明和质量追溯制度,保障重点消费品质量安全。汽车及零部件方面的重点是发展新能源汽车,依托比亚迪、众泰、长丰等汽车项目,打造国内新能源汽车的重要基地;加强电池、电机、电控三大关键零部件的技术攻关和横向整合;加快新能源汽车本地推广和销售,进一步提高本地采购率,到2018年,全市新增新能源汽车上牌不低于10000辆(不含公共交通车辆),其中本地品牌不低于70%。(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湘江新区管委会、各省级以上园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等)

7加大引导扶持投入力度。坚持分类指导,加快出台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扶持政策,深入实施传统产业“四个一批”(传统产业提升改造一批、小微企业扶持成长一批、招商引资新增优化一批、自主创新做大做强一批)梯队发展战略,培育壮大一批品牌亮、实力强、有特色、辐射带动能力强、竞争优势明显的骨干企业和重点企业。进一步加大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财政支持力度,制定完善的考评、筛选办法,每年定期向市政府申报1—2批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的企业,严格把关后给予资金扶持。(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

(三)聚焦智能制造发展增动能,全面提升全市智能制造水平

8积极引进和培育企业项目。通过政策引导,以市场换产业,引进和培育一批拥有核心知识产权的关键零部件、装备主机和系统集成的智能制造企业和项目;通过持续推进智能装备产业发展,实现以商招商,聚集一批云计算与大数据服务平台,以及提供技术推广、装备及系统租赁、管理咨询等服务的企业,逐步形成智能制造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湘江新区管委会、各省级以上园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等)

9推进传统企业智能化改造。采取企业购买、租赁和政府主导等模式,对传统制造领域智能化改造。开展流程制造、离散制造、智能装备和产品、智能制造新业态新模式、智能化管理、智能服务试点示范。试点示范项目运营成本降低30%,产品生产周期缩短30%,不良品率降低30%。(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湘江新区管委会、各省级以上园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等)

10强化智能制造的智力支撑。整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工业企业在智能制造技术领域的优势,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运作、自主经营、协同发展的原则做强做实长沙智能制造研究院。市政府对研究院连续3年按每年不超过500万元的额度给予补助,对研究院拟落户工业园区管委会连续3年按每年不超过200万元的额度给予补助。(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

11完善智能制造的融资平台。整合1亿元财政资金,建立智能制造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帮助拥有核心技术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生产智能装备产品的中小微企业获得资金支持。每年从长沙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中安排不少于600万元,设立长沙市智能制造孵化资金,促进智能制造孵化项目快速成长。成立智能制造装备租赁公司,为制造企业提供智能制造装备租赁服务。设立智能制造产业发展基金,以股权方式跟投智能制造项目。(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等)

(四)聚焦新产业培育增动能,持续做大做强战略性新兴产业

12立足前沿谋划特色产业发展。按照有需求、有优势、有前景、有基础的原则遴选战略性新兴产业,制定产业发展指南(目录),针对重点领域,集中力量,整合资源,加大扶持力度,加快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认真研究、精心培育发展潜力较大、势头较好的未来产业,增强持续发展的动能。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积极探索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基金投入方式。(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湘江新区管委会、各省级以上园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等)

13建立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平台。落实《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发展创客空间的若干意见》,加快建设“5+N”众创空间平台。内五区由各区政府牵头,分别建设1个公共创客空间;鼓励民间投资的众创空间健康发展,政府对众创空间的房租、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给予适当补贴,或通过盘活闲置厂房等资源提供成本较低的场所。(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湘江新区管委会、各省级以上园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等)

14实施产业链群延伸专项工程。精心选取10-15个既有发展基础又有发展前景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链群,延伸扩大产业链条,培育和引导中小企业聚集发展,提高企业之间协作配套的能力和水平。重点实施“建链、补链、强链”三大工程:找准重点发展的产业进行“建链”,围绕现有产业链条的缺失环节进行“补链”,对现有优势产业链,从科技、金融、信息化提升以及品牌引领入手进行“强链”。通过有针对性的项目引进、加强中小企业培育,推动产业、科技、信息化、文化、金融相融合,增强长沙产业的核心竞争力。(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政府金融办、湘江新区管委会、各省级以上园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等)

15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应用推广。重点实施新能源汽车应用示范工程、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品市场推广工程、住宅两型化和产业化市场培育工程、智能制造应用示范工程、“智慧长沙”应用示范工程等五大应用示范工程,以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推广应用为核心,以重大建设项目和应用示范工程为依托,加快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推广应用,完善市场配套,加大政府采购力度,不断形成新增长点。(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湘江新区管委会、各省级以上园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等)

(五)聚焦制造绿色转型增动能,大力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

16开展企业清洁化改造。深入开展“千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绿色行动”。推动传统制造业淘汰落后技术,选择先进高效工艺技术,提高生产线集约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到2018年完成600家工业企业生产审核和生产技术装备清洁化改造。(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湘江新区管委会、各省级以上园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等)

17实施工业资源高效利用。推进工业用能低碳化,实施分布式能源、清洁能源、节能改造项目。采用水系统平衡优化整体解决方案,对现有高耗水企业实施节水技术改造。改造现有工业锅炉(窑炉)、电机、水泵、风机、空压机、变压器等高能耗生产设备,提升运行能效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标准。实施工业余热用于城镇供暖制冷,水泥窑协同处理生活垃圾、污泥等绿色协同项目试点实施“一园区一热源”项目和热冷电三联供园区能源中心项目。到2018年,全市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0%,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20%。(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发改委、湘江新区管委会、各省级以上园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等)

18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支持企业实施绿色产品设计,开发绿色产品,以新能源汽车、工业住宅、太阳能利用、高效储能电池、分布式能源站、节能服务、再生产品等为重点,实施绿色战略、绿色标准、绿色管理。推行资源能源环境数字化、智能化管控系统,实现资源能源及污染物动态监控和管理。深化园区循环化改造,实现园区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到2018年,创建30个绿色制造示范工厂和3个绿色工业园区。抢抓国家低碳试点建设机遇,推进居民碳积分制度创新,打造全国节能减排市场机制创新的试验田、绿色技术研发转化的集聚地,率先建成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湘江新区管委会、各省级以上园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等)

19加大税收金融扶持。全面落实国家关于绿色制造、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绿色制造、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负,对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免征增值税。鼓励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健全绿色信贷政策,引导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开展绿色制造并购贷款业务。(牵头单位:市国税局;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等)

(六)聚焦“互联网+服务业”增动能,促进移动生活服务业有序发展

20促进产业集聚发展。科学规划和精心培育互联网移动生活产业集聚区;扶持龙头移动生活服务企业做大做强,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移动生活服务企业集团。(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湘江新区管委会、各省级以上园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等)

21加强公共平台建设。鼓励集聚区引进第三方检测检验和认证、IDC等服务平台,加快“工业云”平台建设;鼓励行业龙头企业或电商企业整合行业资源,打造行业移动交流互动平台,提供一站式移动生活服务;鼓励以促进居民消费为目标的公益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湘江新区管委会、各省级以上园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等)

22切实规范行业发展。研究制定促进本市移动生活服务产业重点行业规范和安全规范;鼓励行业组织、社会团体和龙头企业开展行业自律规范制订;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设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影响力的知名移动生活服务、产品品牌及服务体系;建立并完善移动生活服务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加强信用管理,建立行业监管信息平台。(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统计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等)

23积极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移动生活服务产业投资和发展;参与设立移动互联网产业基金,重点支持互联网移动生活企业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发展和扶持重大项目以及重点项目招商,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项目的多轮融资。市移动互联网专项资金向移动生活服务产业领域的公共服务平台和重大项目予以倾斜。(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商务局、长沙高新区管委会等)

(七)聚焦现代都市农业增动能,有效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

24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稳定发展粮食产业,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发展高效经济作物,优化养殖业生产布局和产业结构,标准化规模养殖达到70%以上。加快构建农产品加工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支撑和保障本地农副产品加工转化,推进科技创新。加快发展都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重点打造一批高标准现代农庄和休闲农业示范片区。(牵头单位:市农业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

25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坚持以集约化生产为目标,构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到2018年,建设2家年销售额100亿元以上的综合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实施现代农业人才“百千万”工程。(牵头单位:市农业委;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等)

26改进资源利用方式。着力提高农业机械化生产水平,全市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要达76%以上。全面实施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和土壤有机质提升行动。积极发展循环农业,推动农业资源多层次综合利用。构建绿色农业体系,推进农村清洁生产,促进农业节水、节肥、节药。(牵头单位:市农业委;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

27加快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推进以宁乡县国家试点为重点的“百县千乡万村”试点示范工程,创新多种类型的产业融合模式,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完善农民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全产业链的增值收益。(牵头单位:市农业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

28、提升农业科技动能。加强新型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科研院所、涉农高校、农业科技型企业等在农技推广中的重要作用。到2018年,主要农作物及畜禽的良种覆盖率和先进技术的覆盖率达到90%以上。加强优质高效种子种苗培育和技术研发能力,将长沙打造成中国国际种业之都。实施“互联网+农业”行动计划,发展智慧农业。(牵头单位:市农业委;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等)

(八)聚焦质量强市建设增动能,着力提高供给质量效率

29推进质量品牌建设。引导企业增强以质量和信誉为核心的品牌意识,树立品牌消费理念,提升品牌附加值和软实力。以食品加工、先进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智能家电、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支柱产业为核心,推动“长沙制造”加快走向“精品制造”,树立长沙品牌形象,赢得大市场。加快建立具有长沙特色的企业标准体系,积极构建质量诚信体系,加强质量技术基础建设,全面夯实质量基础。(牵头单位: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改委等)

30实施品牌连锁经营。积极挖掘优势传统商贸资源,引导行业协会对老字号、休闲服务等行业进行挖掘整理,通过商标授权许可,培育驰名、著名商标等手段,加快推进传统服务业的集团化、网络化和品牌化。(牵头单位: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商务局等)

31加强对商标品牌的扶持补助。对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驰名商标、湖南名牌、省长质量奖、湖南省著名商标以及国际品牌、国际奖项的产品,纳入两型产品目录管理。对新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注明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境外商标、注册商标的企业以及以商标权质押方式获得银行及金融机构贷款的企业,由政府给予一定的支持。(牵头单位: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质监局、市科技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两型办等)

32加大质量强市执法力度。畅通12345、12315、12369、12312、12331等投诉举报渠道,推动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及时受理、快速处理涉及侵犯商标专用权的举报和投诉案件线索。围绕十个大类开展专项整治,着力查办一批严重危害食品安全的大要案件。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假冒进口、无证无照、假证套证销售等违法行为,着力查办一批危害人民群众安全的大要案件,不断增强大众对长沙消费品的品质信任度和品牌认可度。进一步完善长沙市知识产权和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长效机制,加大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力度。(牵头单位: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等)

三、组织保障和督查考核

(一)强化组织领导。由分管副市长牵头,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成立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动能”专项工作小组,负责召集联席会议,制定详细计划,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相关部门单位、各区县(市)要切实履行职责,制定具体工作计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牵头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服务,将目标任务进一步分解落实到其他有关单位;各责任部门要积极主动、全面配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协调配合。“增动能”工作涉及部门多,政策措施涵盖领域广,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注重各项政策措施的统筹衔接,增强工作合力。要强化与国家、省相关部门的沟通汇报,密切跟进上级有关工作部署,确保各项政策措施既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又切合我市实际,增强操作性和实效性。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统筹各项工作,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主动担当,确保各项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三)强化督查考核。由专项工作小组年初将“增动能”年度目标分解到各有关部门,纳入对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的年度考核。由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领导小组联合市绩效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组织工作考评,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严格按有关规定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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