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首页 > 聚焦三农

巫溪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专项行动方案

2017年11月03日 09:35来源:巫溪县人民政府点击量:0

巫溪府办发〔2017〕28号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巫溪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巫溪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日

巫溪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专项行动方案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适应、把握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大战略部署,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关键举措,是贯彻落实全县“1336”工作思路的具体实践。为促进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按照中央和市委相关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我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专项行动方案。

一、积极稳妥去除无效供给

(一)多措并举去除过剩产能。

把去除过剩产能作为县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生产力优化配置的突破口,充分研判全县过剩产能现状,着力开展“六个一批”行动,大力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强力推动优势企业带动困难企业发展,持续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实现绿色有效供给。

1. 依法依规转型一批。加大对煤炭产业转型升级的扶持力度,帮助煤炭企业更快更好实现产业转型发展。(牵头部门:县安监局,配合部门:县发改委、县煤炭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2. 资产重组整合一批。鼓励龙头企业、优势企业运用市场化机制对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进行并购重组,整合产业链资源,盘活企业资产资源,优化共享市场订单,提升企业经营效益空间。(牵头部门:县经信委,配合部门: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金融办)

3. 合作经营脱困一批。对一些因自身资金实力不够、管理不规范、过度举债、创新能力不强而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在理清债权债务的基础上,积极引导企业采取招商引资的办法,通过合作经营,解决资金周转不畅、经营管理不善、技术创新不足等问题,帮助困难企业脱困发展,实现重点困难企业扭亏为盈。(牵头部门:县经信委,配合部门: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4. 融资租赁改善一批。对一些硬件设备良好、经营持续亏损、出租意愿强烈的企业,引导其与优势企业对接,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实现共赢发展,解决资源空转、产能闲置、持续亏损等问题。(牵头部门:县经信委,配合部门: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金融办)

5. 技术改造升级一批。对目前经营困难,但资产质量、市场前景较好的企业,一方面,支持其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开发适应市场需求、满足消费升级需要的产品;另一方面,鼓励其通过招商引资引进项目、资金、人才等,发展有品牌、有技术、有创新能力、有经济效益的新型升级版产业。(牵头单位:县经信委,配合部门: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科委、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6. 清理处置一批。有序清理招商引资无效签约及无法落地项目。通过清产核资、产权转让、关闭破产等多种措施,处置长期亏损扭亏无望、从未建成投产的项目,盘活土地、厂房等资源。(牵头部门:县发改委,配合部门:县经信委、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二)分类处置僵尸企业和空壳公司。

把处置“僵尸企业”和空壳公司作为化解产能过剩的“牛鼻子”,采取市场倒逼与政策支持相结合的办法,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用法治化和市场化手段去除无效供给,不断提高工业供给端的质量和效率。

1. 精准识别,建立“僵尸企业”和空壳公司数据库。对生产经营困难造成停产半年或半停产1年以上,资产负债率超过85%且连续亏损3年及以上,长期欠薪、欠税、欠息、欠费且无法正常经营,主要靠政府补贴或银行续贷等方式维持生产经营的企业,可认定为“僵尸企业”。对经过登记注册但长期没有经营业务的公司可认定为空壳公司。具体认定时,要科学合理,尊重市场规律,精准识别,按经济类型分别纳入国有和非国有数据库。(牵头部门:县经信委,配合部门:县安监局、县地税局、县国税局、县国资监管中心、县金融办、县工商局)

2. 重点推进县属国有“僵尸企业”和空壳公司处置。对可进入产权市场交易的,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公开转让,实现国有股权全部转让退出;对变现能力相对较好,资产负债相当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清算关闭注销;对资不抵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实施司法破产,实现市场出清;对产业关联度强,尚有转型发展潜力的,采用吸收合并、无偿划转、股权多元化等方式进行重组整合;对已关闭暂不能注销的,由国有企业将多个“壳”企业吸收合并或设立“平台”,实施集中统一管理,降低维护成本。(牵头部门:县国资监管中心,配合部门:县经信委、县金融办、县地税局、县国税局、县工商局)

3. 分类处置非县属国有“僵尸企业”和空壳公司。对靠政府补贴和银行续贷等方式维持生产经营的企业,要停止各种财政补贴和不同形式的保护;对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引导企业依法通过破产清算等方式退出市场;对现有资产和资源仍具有一定价值的企业,引进优势企业作为战略投资人,通过兼并重组、债务重组、破产重整的方式,盘活企业资产资源,实现企业扭亏脱困;对当前经营困难,但资产质量、市场前景较好的企业,协助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帮助企业降低经营成本,加快转型升级。(牵头部门:县经信委,配合部门:县金融办、县地税局、县国税局、县工商局、县银监办)

二、以市场为导向增加有效供给

(一)加快三次产业转型升级。

1. 加快发展“大旅游经济”。加快构建“大旅游经济”产业体系,促进旅游与农业融合,发展休闲度假等农村新兴业态,到2020年,成功创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村30个、园林式风情农家500户、休闲农庄100户、生态庄园20户;促进旅游与工业融合,发展制盐等体验式工业项目,到2020年,包装、改造、开发根雕、标本、盆景、刺绣等产品20个,达到100万件套的生产经营能力;促进旅游与商贸融合,构建功能完善、服务优质的景区景点商业布局;促进旅游与新型城镇化融合,构建“一核五带多点”城镇旅游空间格局和综合性服务功能型特色旅游小镇。实施“全域景区化”战略,成功创建国家5A级景区1个、4A级景区2个、3A级景区6个、国家级度假区1个、星级酒店20家,将巫溪打造成为全国知名人文生态旅游目的地。(牵头部门:县旅游局,配合部门:县经信委、县城乡建委、县农委、县商务局、县林业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红池坝管委会)

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围绕清洁能源、环保建材、食品轻纺、生物医药四大产业,着力构建中药材加工、大理石材加工、特色食品加工和教育装备四个企业集群,打造“中国西部石材加工基地”“重庆市绿色食品生产基地”“重庆市重要的清洁能源基地”“重庆市教育装备生产基地”。到2020年,累计完成工业投资200亿元,实现工业总产值150亿元,年均增长16.5%。(牵头部门:县工业园区管委会,配合部门:县经信委、县教委、县科委、县城乡建委、县国土房管局、县环保局)

大力发展特色效益农业。坚定不移壮大“1112”重点农业产业,打造长江中上游最大脱毒马铃薯种源基地和优质商品薯基地、全市山羊养殖第一县、全市木本油料基地县。持续调整农业区域结构,不断加强品牌建设,到2020年,成功创建市级现代农业园区3个和标准化生猪养殖场300个、山羊养殖小区20个及市级名牌农产品10个,“三品一标”认证产品达到200个。(牵头部门:县农委,配合部门:各乡镇、街道,县科委、县商务局、县林业局、县畜牧兽医管理中心、县供销社、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二)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

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到2020年,力争培育科技型企业180家、高新技术企业5家、创新型领军企业2家,力争建成市级园区1—2个、县级园区3-5个、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孵化平台10个,力争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到50%以上,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8%,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增至4件。(牵头部门:县科委,配合部门:县发改委、县经信委、县农委、县商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增强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

围绕脱贫攻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社会事业四大板块,精准发力补齐补强短板,到2020年形成与全县“1336”工作思路相适应,布局科学、全面均衡、功能完善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提高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1. 脱贫攻坚。全方位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2017年基本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全县如期脱贫摘帽,2018年完成扫尾工作,2020年消除贫困人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牵头部门:县扶贫办,配合部门:各乡镇、街道,县发改委、县经信委、县教委、县城乡建委、县交委、县农委、县商务局、县人力社保局、县水务局、县卫计委、县移民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2. 城市功能。积极稳妥去除房地产库存,保持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完成老城、赵家坝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新增停车泊位12000个,新增城市道路50公里;加快供水、燃气、电力、电信、城市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厕、垃圾收集转运、环卫管理、绿化设施建设,配套中小学、幼儿园等公共服务设施。(牵头部门:县城乡建委,配合部门:县经信委、县教委、县交委、县环保局、县市政园林局、县文化委、县卫计委、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3. 交通。开工建设巫溪至镇坪段高速公路,尽早实现建成通车。力争完成巫溪至巫山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全力推进安张铁路奉节至巫溪段开工建设。加快红池坝通用机场前期工作进度,争取在“十三五”期间开工建设。(牵头部门:县交委,配合部门:县发改委、县市政园林局、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

4. 水利。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5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9万亩;新建凤凰、咸水、弯滩中型水库3座,续建乌龙中型水库;完成水土流失治理和保护500平方公里,全县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95%;强化生态能源工程建设,全县水电总装机达到60万千瓦。(牵头部门:县水务局,配合部门:县城乡建委、县国土房管局、县林业局、县移民局、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

5. 美丽乡村。实施农村环境洁化、绿化、美化工程,完成美丽宜居村庄建设20个、农村环境综合示范片整治3个、农村危房改造1.5万户。(牵头部门:县农委,配合部门:各乡镇、街道,县城乡建委、县交委、县环保局、县旅游局)

6. 生态环境。新造林35万亩,封山育林2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70%,活立木蓄积达1300万立方米。水土流失、石漠化得到有效遏制,煤矿山废水、废渣得到有效治理,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100%,村庄环境整治率达到80%。(牵头部门: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配合部门:各乡镇、街道,县经信委、县市政园林局、县卫计委、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7. 教育。创建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义务教育入学率保持100%,巩固率达到97.5%,初中升高中比例达到99%,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年,普及12年教育。(牵头部门:县教委,配合部门:县财政局、县城乡建委)

8. 医疗。建成社会办医机构1—2个,床位占比、卫生技术人员数和服务量占比均达到25%以上;公共卫生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实现县内就医比例达到90%,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牵头部门:县卫计委,配合部门:各乡镇、街道,县城乡建委、县人力社保局)

9. 文化。基本建立起历史文脉清晰、文化特色鲜明、文化事业繁荣、文化产业兴旺、文化体制创新的文化发展大格局,力争建成秦巴山区特色文化强县。(牵头部门:县文化委,配合部门:县城乡建委)

10. 社会保障。新增城镇就业人员12000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5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维持在95%以上。(牵头部门:县人力社保局,配合部门:县城乡建委、县民政局)

三、切实抓好放管服优化发展环境

(一)持续深化改革。

1. 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及时衔接落实国务院和市政府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探索开展县级行政审批事项增减调整工作;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对县级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制定详细目录清单,实行清单管理。全力争取市级各部门在技术设备、人员培训等方面支持,确保承接工作接得住、管得好。同时,加强业务培训,确保下放给乡镇(街道)事项接得住、管得好。(牵头部门:县编办、县行管办,配合部门:各乡镇、街道,县发改委)

2. 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逐步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公共服务、农林水利等领域,鼓励国有企业向实体转型发展;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全程监管,完善责任追究制,实现政府投资从“补建设”向“补运营”转变。健全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服务平台,做到全程透明、预期明确、可核查可追责。(牵头部门:县发改委,配合部门:县财政局、县城乡建委、县国土房管局、县环保局)

3. 扎实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实“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逐步整合社会保险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降低创业准入制度成本;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优化企业登记方式,继续大力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同步取消部分后置审批事项。(牵头部门:县工商局,配合部门: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经信委、县地税局、县质监局)

(二)持续加强监管方式创新。

1. 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明确相关领域综合执法机构监管责任,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标准不一。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消除监管盲点,降低执法成本。(牵头部门:县政府办,配合部门:各行政执法单位,各乡镇、街道)

2. 建立市场主体分类监管平台。制定《市场主体分类监管试行办法》,建立以电子地图、定位技术为支撑,以网格监管、分类监管为手段的市场主体分类监管平台。对基于“互联网+”和分享经济的新业态,及时制定监管模式;对以创新之名行非法经营之实的,坚决予以打击、切实加强监管。(牵头部门:县工商局,配合部门:县经信委、县文化委、县金融办、县食药监局)

3. 促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按照国家“凡是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一律允许各类市场主体进入,凡是已向外资开放或承诺开放的领域一律向民间资本开放,凡是影响民间资金公平进入和竞争的各种障碍一律予以清除”的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牵头部门:县政府办,配合部门:县发改委、县经信委、县商务局等相关部门)

(三)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

1. 持续推进行政审批流程优化和服务方式创新。不断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积极推行“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同城通办、委托代办等服务,消除“中梗阻”。(牵头部门:县行管办、县监察局,配合部门: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

2. 继续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进一步完善网上行政审批平台功能,提高平台响应和运行速度,切实增加网上办件量。逐步构建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政务服务新模式,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多样化服务。(牵头部门:县行管办,配合部门: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

3. 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围绕“一号一窗一网”目标,加快推进“一号”申请,简化优化群众办事流程;“一窗”受理,改革创新政务服务模式;“一网”通办,畅通政务服务渠道。(牵头部门:县行管办,配合部门: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

四、减轻实体经济负担

以落实“涉企30条”为抓手,重点在招商环境、发展保障、税费减负、要素保障等方面精准发力、持续用力,营造低成本的发展环境,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负担。

降低投资初期成本。

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设立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探索成立或参股设立创投公司,采取“资本+股权”的市场化运作模式支持企业投资。(牵头部门:县财政局、县经信委,配合部门:县金融办)

降低企业税费。

深化“国地税”合作,落实“营改增”等改革措施;加大收费监管力度,贯彻落实涉企经营、公共资源交易等服务性收费政策。(牵头部门:县财政局,配合部门:县发改委、县地税局、县国税局)

降低要素成本。

探索将园区输变电设施移交给供电公司,降低电损。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制定个性化降低电价方案。争取纳入全市售电侧改革试点。(牵头部门:县经信委,配合部门: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供电公司)

降低融资成本。

落实市县两级融资担保公司补贴奖励政策,收取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费率不超过2%的市财政补贴0.5个百分点,农村地区微型创业扶持贷款和农户土地收益保证贷款按不高于1%收取的市财政补贴1个百分点,为县内工业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提供融资担保的县财政按照新增在保余额的1%进行担保费奖励。创建国有融资平台,构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扩大投资的有效供给,充分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控制力、带动力、影响力。(牵头部门:县金融办、县国资监管中心,配合部门:县财政局、县经信委、县科委、县农委)

降低企业经营性成本。

1. 降低物流成本。强化仓储设施和冷链物流建设,建成集商贸、仓储、物流、冷链等于一体的渝陕鄂边贸物流园区,打造渝陕鄂边贸物流中心。整合优化快递物流配送,打造2—3个物流配送龙头企业,建成综合公共配送中心,建设覆盖全城的物流快递公共取送点。积极发展智慧物流,实施“互联网+商业+物流” 和“互联网+工业+物流”战略,促进物流信息互联互通。(牵头部门:县商务局,配合部门:县经信委、县城乡建委、县交委)

2. 降低用工成本。职工生育保险费率由0.7%调整为0.5%。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后的最高费率由7%调整为6.6%。失业保险费率调整为1%。完善职业教育体系,引导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完善人才引进奖励和稳岗补贴政策,减少人才流失成本和人员招聘成本。(牵头部门:县人力社保局,配合部门:县经信委、县教委、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优化审批程序,清理规范中介服务;结合县级行政审批权力清单,清理规范县级行政审批项目库。创新招商引资机制,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全县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应用平台,推动信用信息共享交换与应用。(牵头部门:县行管办,配合部门:县发改委、县工商局)

五、加大风险防控力度

科学研判全县金融领域风险,坚持从大处着眼、细处着手,抓早抓小抓苗头,做到去金融风险与降融资成本并举,全面提高风险防控和危机应对能力,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提高供给的可持续性。

发挥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机制作用,逐步设立转贷应急周转资金,为部分生产经营正常、市场前景好但暂时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进行冲贷;推动一批优质企业在新三板以及OTC市场上市融资、增资扩股,提高直接融资比例;完善金融风险应急预案,健全交叉性长链条金融风险防控机制,积极防控高杠杆金融产品风险;维护金融机构债权,坚决打击恶意逃费金融机构债务行为;强化县内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严格金融投资咨询类公司审查,强化源头管理和动态监控;深入排查处置P2P等互联网金融风险;坚决打击非法集资行为,开展“积案清理”专项行动。(牵头部门:县金融办,配合部门:县经信委、县公安局)

六、组织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领导小组要统筹推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做好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问题研究和重大事项协调。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体制机制作用,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明确责任分工。

牵头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确保责任到岗到人;要建立重点工作任务阶段性目标台账,完善工作动态跟踪机制;要及时开展自查工作,每季度向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强化宣传引导。

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行系列报道,宣传典型经验,回应社会关切,最大限度凝聚共识,调动社会各界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严格督查考核。

县政府督查室要开展专项督查,对落实不力的,视情况采取下达督查通知书、组织实地督查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实;要将改革落实情况纳入各部门、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工作实绩量化考核中,以考核促落实。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

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日印发

85%的人还看了
你可能也爱看
附近热门土地
最新资讯
查看更多资讯
加载中...
火热
招募中
城市
姓名

下载土流APP

获取一手地块信息

小土给您发了元的新用户红包
距离领取结束时间还剩
-
-
-
恭喜获得土流红包
0
已存入您土流APP的账户券包
您可下载app进行查看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