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关于暂停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知,通知表示本月起海南全省住房公积金系统停止受理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这份11月1日下发给各直属管理局,受委托贷款银行的《关于暂停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知》称,为进一步保障职工基本住房需求,配合该省房地产调控政策,结合该省实际,根据2017年第16次局务会议研究决定,暂停执行《关于印发<海南省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的通知》(琼公积金贷〔2015〕103号),停止受理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附原文内容:
关于暂停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知
各直属管理局,受委托贷款银行:
为进一步保障职工基本住房需求,配合我省房地产调控政策,结合我省实际,根据我局2017年第16次局务会议研究决定,暂停执行《关于印发<海南省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的通知》(琼公积金贷〔2015〕103号),停止受理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