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方案(2016-2018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战略部署,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缓解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结构性矛盾和问题,提升供给质量和效率,围绕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明确2016-2018年工作重点,促进上杭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结合上杭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福建省委九届十六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围绕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坚持整体谋划与精准施策相结合、改革攻坚与稳妥有序推进相结合、供给侧改革为主与需求侧管理相结合、新动能培育和传统动能提升相结合、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与加强政府引导相结合,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提升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着力深化改革,有效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着力创新发展,优化存量、引导增量、主动减量,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形成发展新动能和竞争新优势,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上杭提供强大支撑。
二、主要目标
经过3年努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重要进展,供给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去产能。到2018年,需要整顿的企业清洁生产和污染治理水平显著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稳步提升,经济效益明显好转,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造纸产能控制在6万吨以内,产业布局与区域经济发展相协调,产能利用率达到80%以上。
——去库存。到2018年底,在合理控制商品房项目供地投放规模、保持2016-2018年销售约30万平方米商品房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加快农业人口市民化,扩大有效需求,打通供需通道,使全县商品房库存去化周期力争控制在20个月以内,其中商品住房库存去化周期力争控制在18个月以内。
——去杠杆。力争到2018年底全县金融机构杠杆率更趋合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率显著提升、企业资产负债结构进一步优化、企业杠杆率和融资成本进一步降低、直接融资占全部融资的比例不低于30%、政府债务和金融风险在可控范围、银行资产质量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降成本。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税费负担、降低人力资源成本、降低生产要素成本、降低物流成本入手,进一步简政放权、正税清费,加大清理规范中介服务项目和收费工作力度,健全要素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到2018年底,企业综合成本明显下降,企业负担明显减轻,企业活力明显增强,企业竞争力明显提升。
——补短板。基础设施领域,到2018年,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更加完善,城市交通设施承载力显著增强,县城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达到7.5公里/平方公里,污水垃圾处理率进一步提高,全县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5%以上,全县农村地区实现稳定可靠的供电服务全覆盖;建设250个充电桩。产业发展领域,到2018年,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全县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R&D)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2%以上;制造方式持续升级,高端产品供给能力明显提高,新兴企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3%,服务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县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2%。社会事业领域,到2018年,教育供给质量和水平得到提升,全县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提高到70%以上,医疗卫生体系日益完善,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以上。民生保障领域,造福扶贫搬迁取得新成效,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全县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36张,家政服务体系较为健全,食品安全得到加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汀江流域(上杭段)水质优良比例达100%,建成一批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
三、重点任务
(一)积极稳妥去产能,优化升级产业结构
1.严禁新增过剩产能。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钢铁(铁合金)、水泥等行业要严格执行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严禁新增产能项目。加强重大项目规划引导,鼓励行业协会等第三方机构对主要行业的市场需求、产能等开展定期评估,提高决策的精准度和科学性,防止出现新的重复投资和过剩产能。在坚决遏制产能盲目扩张的前提下,有序推进产业布局调整和优化。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经信科技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人行上杭支行、银监办,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蛟洋工业区管委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2.依法依规淘汰过剩产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节约能源、清洁生产、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加大无证违法生产企业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地条钢”“塑料米”等无证生产行为,取缔非法生产经营企业,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鼓励资源利用率、产出率低下以及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的企业,加大改造力度,淘汰落后装备、工艺和产品,提高装备水平和智能化程度,实现产业升级或转型发展。加强财政资金引导,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责任单位:县经信科技局、发改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安监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蛟洋工业区管委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3.引导过剩行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相关产业政策,提高产业准入门槛,严格能评、环评、安评审查,抑制高能耗、高排放企业新增产能。严格执行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对超过能源限额标准和环保等不达标的企业,实施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水价等差别价格政策。完善差别电价政策,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停产、半停产及竞争力差转型升级无望企业主动退出。支持有条件的造纸、纺织等企业在等量淘汰的前提下进行技改扩能,提升企业竞争力。支持优势造纸企业搭建产能整合平台,利用市场化手段推进联合重组,提升产业集中度。
责任单位:县经信科技局、发改局、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安监局、物价局、城区用水办、县供电公司,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蛟洋工业区管委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4.分类处置“僵尸企业”。全面摸清“僵尸企业”“空壳企业”,针对性采取清算破产、兼并重组、破产退出等方式精确处置。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依法处置”的原则,采取资产重组、产权转让、关闭破产、清算注销等方式,实现清理退出一批、兼并重组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建立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对缺乏核心竞争力、连续亏损且扭亏无望的企业,及时进行重组、整合、清算,加快对改制留守企业、关停企业和空壳企业的清理退出。对解困有望的企业,通过支持加大技改等方式帮助其走出困境。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经信科技局、人社局、财政局、国资局、国税局、地税局、金融办、银监办、人行上杭支行,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蛟洋工业区管委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5.引导企业开展兼并重组。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量质并重、稳妥推进”的原则,支持“僵尸企业”开展兼并重组。对因兼并重组需要办理变更土地、房产、税务、消防、环保、社保、用水、用电等手续的,开启“绿色通道”,优先加快办理。严格落实兼并重组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在开展兼并重组的过程中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予以办理减免税收。
责任单位:县经信科技局、财政局、发改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国税局、地税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蛟洋工业区管委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6.加强产能对外合作。积极开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省外、市外的产能合作,拓展产能发展新空间。大力发展“矿业+”板块,壮大矿业经济。鼓励紫金矿业集团以多种资产并购方式,开拓海外市场。加大企业“走出去”的贷款支持力度,适当简化审批程序,完善海外投资保险产品,研究完善“走出去”投融资服务体系,引导企业实施产能梯度转移,支持优势产能向对口帮扶地区转移,提升产能合作水平。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商务局、经信科技局、人行上杭支行,县银监办,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蛟洋工业区管委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化解商品房库存,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7.加大合理购房消费支持力度。居民购买首套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可按20%执行;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购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符合贷款条件的,可执行最低首付比例30%。金融机构可根据实际适当下浮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支持新市民和农民购房,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完善收入认定、审贷流程、弹性还款、利率优惠等制度安排,加大金融产品创新,支持稳定就业、具有相应支付能力的新市民和农民购买商品住房。积极落实促进房地产业发展的税收扶持政策,将新增不动产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认真执行在城区范围内刚需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给予契税“即征即奖”优惠政策。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进一步做好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把符合条件的农民工、个体工商户逐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
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住建局、财政局、地税局、住房公积金中心、银监办、人行上杭支行等
8.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房地产企业将库存商品住房改售为租,对其租金收入三年内缴纳的增值税、房产税按地方财政实得部分20%予以奖励;鼓励个人及各类机构投资者设立以房屋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对企业三年内缴纳的增值税、房产税、所得税按地方财政实得部分20%予以奖励。加大房屋租赁专业化企业金融信贷支持。降低住房保障准入门槛,逐步将公租房保障范围扩大到非户籍人口,将持有居住证、有能力在城镇有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保障范围。转变住房保障方式,采取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相结合,并逐步转向租赁补贴为主,实现公租房货币化。棚改项目和房屋征收实行货币化安置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做好保障房、安置房需求与商品房去库存之间的衔接,打通供需通道,鼓励引导棚改住户和被征迁、被保障家庭购买或租住商品房。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住建局、地税局、国税局、公安局、银监办、人行上杭支行等
9.优化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根据我县商品房库存情况,强化去库存与土地供应联动,优化房地产用地供应结构和投放数量,加快化解非住宅库存。我县非住宅库存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时,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前提下,减少商业办公用地供应,对出让的住宅用地,减少商业办公指标。
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住建局、财政局等
10.推进房地产业转型升级。引导房地产企业、中介机构发布库存房源信息,促进购房者与在售项目对接。引导房地产企业适应市场规律,调整营销策略,适当降低商品住房价格。鼓励房地产企业适应市场需求,将库存商品房转为企业总部、软件产业、电子商务、众创空间和旅游、养老、文化地产,并享受国家和本省有关政策优惠。鼓励开发建设和购买绿色建筑住宅及精装修商品房项目,引导品牌好,实力强的房地产企业“接盘”风险项目,促进项目建成销售。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国土资源局、银监办、人行上杭支行等
(三)强化金融服务能力,有序降低杠杆率水平
11.加强风险排查,推进市场主体去杠杆。各金融机构应及时组织开展去杠杆风险排查,确定重点领域,研究对应措施,制定防范化解风险的预案。采取减少风险资产、规范同业业务、控制新增投放及表外业务过度扩张等措施,降低资产规模和业务风险级别。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降低资本占用。高度关注金融服务对象的杠杆水平,提高融资项目的自有资金或保证金比例,严控高杠杆、高风险融资项目,不断提高防控风险能力。结合房地产“去库存”推动房地产行业去杠杆,引导房地产公司加大资本金投入,规范融资行为,防范多头授信、过度授信风险。
责任单位:县金融办、人行上杭支行、银监办、发改局、经信科技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
12.加强企业融资,降低企业成本。扩大有效信贷供给,引导银行业机构为我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重点支持项目落地、生态环保、脱贫攻坚“三大战役”、重点产业等,新增贷款重点向“三大战役”、重点产业倾斜。进一步落实《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杭县鼓励和支持企业赴“新三板”等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若干意见的通知》(杭政综〔2015〕8号)。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大力推动我县后备企业上市融资或在“新三板”场外市场挂牌融资,力争到2018年实现突破。推动紫金矿业开展股权再融资,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杠杆率。大力引导和支持民间资本,各类保险、信托、证券等资金参与上杭县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建设,并支持设立子基金,实现以股权投资方式进入实体经济,增加企业资本金,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支持企业通过并购重组拓展产业链,优化产能结构,实现规模效应。各银行业机构严格落实《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严禁“以贷转存”“存贷挂钩”等变相收费或提高利率的行为。充分发挥企业应急资金的作用,引导银行业机构继续扩大“无间贷”“连连贷”等无还本续贷产品的适用范围和占比,降低企业“过桥”融资成本。推动银行业机构利率合理定价,改进绩效考核机制,避免利润目标过高引发基层分支机构层层加码,抬高企业融资成本。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经信科技局、财政局、国资局、金融办、人行上杭支行、银监办,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兴业证券上杭分公司
13.加强企业信贷风险管控,维护金融稳定。通过“一企一策”方式,综合运用延缓追偿、担保替换、兼并破产、以物抵债、打包转让、债转股等形式开展分类帮扶企业。银行业机构要通过必要的风险可控的收回再贷、展期续贷、并购重组等方式,帮助困难企业实现近期解危、远期解困。推动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工作。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积极向上争取更多不良资产核销、打包处置的指标额度,要积极抓好不良贷款核销工作,尽快确认损失、核销呆账。积极开展公职人员逾期贷款和担保形成不良贷款的清理工作。加快政府主导的融资担保公司运作、增加注册资本金,提高代偿能力。加大打击恶意逃废债力度,建立法院、政府有关部门和银行业机构联合制裁机制,推动法院开辟金融案件“绿色通道”,简化银行债权审判程序,推动金融案件快审、快判、快结,有效维护金融债权。
责任单位:县金融办、人行上杭支行、银监办,经信科技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财政局、法院、公安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14.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严格依照上级财政部门下达的限额,合理确定债务限额,将政府举债规模控制在批准的限额内,并将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坚持“谁举借、谁使用、谁偿还”原则,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政府与企业责任,政府债务不得通过企业举借,企业债务不得由政府偿还。力争2018年前,将符合置换条件的政府存量债务全部置换为政府债券,优先置换高利率政府债务,降低政府债务成本。通过资源整合、盘活资产、加大国有资本投入、引入社会资本、建立多元化的投资回报体系等措施,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存量项目改造,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减少地方政府债务。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国资局、银监办、人行上杭支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15.加强监管整治,守住风险底线。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加强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第三方支付,以及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跨界从事金融业务等互联网金融领域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的清理。加强非法集资日常监管和信息收集,及时研判预警各类苗头性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加强交易场所规范管理,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加大对债务人资金流向的追查力度,将故意隐匿和转移资产、假倒闭、假破产、伪造租赁合同、刻意脱保、“失联”乃至逃逸等恶意逃废债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列入“黑名单”,通过各种媒介予以曝光,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等不诚信行为。
责任单位:县金融办、银监办、经信科技局、商务局、公安局、人行上杭支行,县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降低企业成本负担,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16.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全面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完善电子政务平台,提高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例,推行“一口受理、同步审批、限时办结、信息共享”的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压减行政审批前置事项,取消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前置条件,精简办事条件。实施涉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清理中介服务事项;放宽中介服务准入条件,建立网上中介超市;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费用由审批部门支付并纳入其预算,不得变相转嫁企业;建立中介组织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加强中介服务机构行业自律和收费监管。
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发改局、经信科技局、财政局、数字办,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蛟洋工业区管委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17.减轻税费负担。积极落实小微企业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加速折旧等政策,优化纳税服务,严禁向企业重复征税、收过头税、提前征税。实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常态化公示制度,为企业缴费和拒绝违规收费提供查询依据,政府定价和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一律按下限执行。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物价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蛟洋工业区管委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18.降低人力资源成本。积极落实省、市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政策,对于企业经营出现困难的,经认定后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养老保险费缓缴,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对于符合规定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等支出。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财政局、地税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蛟洋工业区管委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19.降低生产要素成本。一是降低融资成本。加大违规收费清理规范和处罚力度,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严禁“以贷转存”“存贷挂钩”等变相收费或提高利率的行为。根据企业对应急周转金的需求情况,适时将我县还贷应急资金规模提高至1亿元,引导银行业机构继续扩大“无间贷”“连连贷”等无还本续贷产品的适用范围和占比,降低企业“过桥”融资成本。推动银行业机构利率合理定价,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扶贫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二是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积极落实省、市、县用电奖励政策,鼓励企业增产增效。调整企业基本电费计收方式,企业对变压器容量报停或减容每月可申报一次,降低企业基本电费;支持有信誉的企业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电费。三是降低企业用地成本。优化土地利用布局和结构,引导工业向园区集中,不断提高区域公共设施的共享程度,发挥土地利用的集聚效益。有条件的实行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地方式;探索实行工业项目采取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逐年缴纳租金,减少一次性用地成本投入。鼓励工业用地使用权人在符合城乡规划、不改变原用途的前提下,对工业厂房项目提高工业用地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不再补缴土地出让金,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责任单位:县金融办、银监办、经信科技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蛟洋工业区管委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20.降低物流成本。对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实行“递远递减”的计费模式;落实国家和省“绿色通道”相关政策,简化规范通行证审批,推进城市配送车辆进城、通行、停靠便利化。清理规范物流收费,落实进出口税费优惠政策。加强市场载体建设,着力推进紫金顺安综合物流园区项目的规划建设,加快紫金物流中心项目、优创农业蔬菜瓜果冷链物流项目的建设步伐。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商务局、物价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蛟洋工业区管委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21.支持企业开拓市场。鼓励企业对接“一带一路”周边国家需求,扩大产品出口。鼓励企业参与省外招投标,积极开拓省外市场。支持企业参展参会,按相关政策给予补助。组织企业参加“6·18”“9·8”“11·8”等各类展会。开展“手拉手”活动拓市场,支持县内龙头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原材料供应等形式带动县内中小企业进入产业链或采购系统。征集并公布我县工业产品推荐使用目录,提高县内优质工业企业产品竞争力。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经信科技局、发改局、财政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蛟洋工业区管委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22.推动企业商业模式创新。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推进电商产业主体建设,力争到2018年底,电商企业总数达250家,建成一个县级电子商务园区,实现5000名从业人员。完善电子商务产业体系布局,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达80%以上,鼓励优秀传统工商企业向行业电商平台发展,50%以上中小企业通过电子商务实现转型升级。加快发展一批覆盖全产业链的垂直电商平台,支持鼓励欣杭商城、供销电商、邮政电商等本土龙头电商平台的发展壮大。逐步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基础设施,推进农村电商建设。加快发展建设农村淘宝项目,实现农村淘宝服务站覆盖全县50%以上的行政村,实现“网货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双项流通功能。发展创新型电子商务模式,支持“网店一体”电子商务模式创新,支持O2O、C2M等电子商务模式发展。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经信科技局、发改局、邮政局、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补齐产业供给短板,扩大公共产品与服务供给
23.补齐基础设施短板
加快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铁路建设,按照“一纵一横”的铁路网格局,千方百计争取龙岩至龙川快速铁路经过上杭城区。加快打造“2345”交通圈,加快推进厦蓉高速公路扩容上杭段、古武高速公路上杭段等高速公路建设,进一步完善高速公路网。加快国省干线公路、县通乡道路建设。加快完善乡、村及自然村路网改造。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铁办、住建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加强城乡路网、公共停车场和公交体系建设。完成城市道路交通专项规划编制,重点完善城市主次干道路网,强化城市环路与中心城区路网的衔接,改造拓宽一批老城区支路、小巷。重点发展以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及旅游景区等人流集中地区的停车服务,充分利用地下人防设施改造一批公共停车场。以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停车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推进公交都市建设统筹城市公交等公共交通协调发展,适时增加或调配公交站点,优化公交线网布局,提高公交出行比重。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城发公司,临江镇政府、临城镇政府
改善提升城乡防洪排涝设施。加快防洪排涝和排水防涝规划编制,形成统一完善的城市内涝防治整体规划。加强城区和重点乡镇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加快大型排涝工程建设,提高沿河排涝闸泵站强排能力,降低内涝风险。加快城市河道整治,全面打通断头河,贯通骨干河道,促进城市河网水系有效连通。全面完成城市河道(沟)清淤疏浚,建成城市内涝防治监控系统。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住建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加快实施水库水源工程建设。着力县城区备用饮用水源问题,建设才溪南山水库、旧县新坊水库、白砂锦绣水库、泮境乌石水库、稔田马岌背水库、蛟洋松光礤水库等烟草水源工程建设。到2018年,新增可供水能力达0.05亿立方米,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0.05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0.5万亩。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烟草专卖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加快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加快城镇生活、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厂)和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实现城乡垃圾收集转运顺畅。推进武平-上杭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实现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水平。到2018年,全县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9.5%以上。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环保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蛟洋工业区管委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加快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加大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力度,所有新建城市道路必须同步建设污水管网,老旧城区结合旧城改造等同步实施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加快园区企业污水管网接入进度,到2018年,全县新建改造污水管网15公里以上,全县污水处理率达到90%。加快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积极推动农村污水治理,实现重点建制村污水简易处理。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环保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蛟洋工业区管委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改造提升农村电网。实施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实施中心村、村村通电升级改造,完成贫困村动力电改造和新型小城镇、中心村电网供电设施改造升级。进一步完善各级配电网络结构,加快一批110千伏、35千伏变电站建设,改造中压网络,有效缩短中压供电半径,提高配电网互联转供能力,全县农村地区实现稳定可靠的供电服务全覆盖。
责任单位:供电公司,县经信科技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蛟洋工业区管委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加快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加大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力度,因地制宜申报建设一批层次分明、自然过渡、生态健康的湿地公园等亲水景观和生态防洪工程、生态缓冲带。开展汀江干流及旧县河、黄潭河干支流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到2018年部分河段治理工程初步完成,县城以上重要饮用水源保护区、主要生态敏感区等所在水系生态系统得到初步恢复。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财政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24.补齐产业发展短板
强化科技创新支撑作用。组织实施一批科技重大工程和重大专项,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和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力争到2018年,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R&D)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2.0%以上,引进共建国家级重点产业研发机构或平台1家以上,形成2家以上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成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家、重点实验室1家、院士专家工作站3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10家,创新型或知识产权(试点)企业5家,科技小巨人企业5家以上,众创空间2家,虚拟研究院产业技术分院1家。
责任单位:县经信科技局、发改局、教育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蛟洋工业区管委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培育发展新兴产业。主动对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加强与国际国内新兴产业龙头企业的合作,重点发展永磁材料、发光材料、电子化学品、铜基合金、稀土合金、氟硅新材料等产业及“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培育一批重点企业,持续扩大新兴产业规模,培育增长新功能,发展新经济。到2018年,力争全县新兴企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3%。设立上杭新兴产业发展基金,鼓励和引导各类产业投资基金投资我县新兴产业。强化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提升企业专利转化能力,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品牌产品、企业。
责任单位:县经信科技局、发改局、商务局、民政局、卫计局、财政局、金融办,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蛟洋工业区管委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善上下游配套产业链条。积极开展军民融合对接,拓展建设金铜产业园、黄金珠宝产业园、卫浴产业园、矿山机械装备制造产业园、铜合金稀土新材料产业园等,逐步补齐金铜产业、绿色建筑等主导重点产业关键环节。按照“一产业一主导园区”布局规划,推动上杭工业园区、蛟洋工业区改造升级,推动产城融合。上杭工业园区争创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蛟洋工业区争创国家级循环化改造试点示范园区。到2018年,初步形成金铜产业千亿产业集群,培育百亿龙头企业4家以上。
责任单位:县经信科技局、发改局、商务局、国资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蛟洋工业区管委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加快制造方式升级。大力发展智能制造,支持推动企业实施“机器换工”技术改造,鼓励企业应用“数控一代”和智能装备,推进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建设,建设一批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支持金铜深加工、建材、化工、农产品加工等传统产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设立上杭县技改基金;促进制造模式创新。培育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持续推进互联网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全面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
责任单位:县经信科技局、发改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蛟洋工业区管委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积极拓展高端供给。实施以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为内容的“三品”战略。强化质量品牌建设,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生产、流通、消费全程可追溯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品牌培育梯队,健全名牌产品培育滚动计划,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生产、流通、消费全程可追溯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实施“上杭制造”品牌企业培育工程,推动更多企业向品牌塑造跃升。拓展个性化供给能力,推动金铜制品、绿色建筑等行业提供专业设计和定制生产服务,提高供给质量。
责任单位:县经信科技局、发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数字办,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蛟洋工业区管委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完善县域商贸服务功能,推进东门城市综合体与西门城市综合体两个大型城市综合体建设,重点建设一批覆盖区域广、辐射能力强的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充分利用蛟洋的交通优势,培育发展第三方物流,推进大宗商贸物流企业建设,扎实推进龙岩海关和检验检疫局古田监管点、紫金铜业“保税仓”等商务平台建设。发挥红色旅游、工业旅游资源优势,打造面向海西、辐射全国乃至世界的新型专业化旅游商品市场。加快发展互联网经济,实施“互联网+”行动,鼓励企业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到2018年,全县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2%。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经信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交通运输局、文体广新局、旅游局、数字办,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大力发展现代特色农业。加大农业“五新”示范推广,推进现代种业加快发展,加快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到2018年“八大干珍鲜”全产业链总产值达到5亿元以上。加强设施农业建设,推进“一区两园”和设施农业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财政局、经信科技局、林业局、农机站,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蛟洋工业区管委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25.补齐社会事业短板
进一步提升基础教育水平。扩充学前教育,继续实施第二、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扩大公办幼儿园资源。新建临城中幼、北部新城幼儿园,改建原职业中专闲置校舍为江滨幼儿园;将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规划,落实新建小区同步配套、使用幼儿园等有关政策;加强农村乡镇中心园、小学(教学点)附设幼儿园(班)建设。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局、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继续实施“全面改薄”,加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标准化建设,补齐教学点教学设施。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加强旧城改造和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学校建设,满足城市发展和二孩政策实施带来的教育资源需求。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推进智慧教室向农村学校实施。率先实施普通高中教育免费政策,到2017年,力争实现“教育强县”目标。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善医疗卫生防疫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上杭县医院和上杭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项目建设,积极实施龙岩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百院提升、千人培训”工程和“村卫生所(室)建改扩行动计划”。积极引进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大对疾病控制、妇幼保健、精神卫生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实施全县疾控机构标准化建设。
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发改局(医改办)、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加强医学重点专科和人才队伍建设。积极申报市级医学临床重点专科培育项目,县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鼓励公立医院创建市级临床重点专科或重点培育专科给予补助。强化县级医院与城市三级医院的合作;引进和培养高层次医学人才,为县级医院定向培养临床医学本科学历医学人才,实施乡镇卫生院培养本土化大专学历医学人才项目,定向培养临床医学大专学历医学人才;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岗医师计划;实施住院医师、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逐步建立学科带头人激励机制。
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发改局(医改办)、人社局、财政局
全面推进分级诊疗。建立分级诊疗运行机制,制定二级医院和基层卫生院诊疗项目清单,开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试点工作,通过组建医疗联合体、对口支援、医师多点执业等方式,提高基层服务能力。稳定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推进“互联网+分级诊疗”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发改局(医改办)、人社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预警能力;推进完善食品可追溯体系建设;开展明厨亮灶工程和食品安全示范街建设,全面提升我县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到2018年,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的创建目标,全县加工食品抽检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局、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6.补齐民生保障短板
加快推进造福工程扶贫搬迁。编制实施造福工程规划,实施“百点示范、千村齐动、万人安居”危房改造造福工程。对现有居住在偏僻自然村、地灾隐患点、生态与自然保护区等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且有搬迁意愿的农村人口,加快实施地质灾害户搬迁。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住建局、发改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紫金矿业集团
统筹发展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服务。完善落实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快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统筹规划养老服务设施配置,按规范标准建设一批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敬老院,大力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均衡发展。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发改局、卫计局、财政局、住建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推动家政服务业健康发展。引导成立家政服务行业协会,制定行业标准,规范行业行为,促进行业自律。通过家政服务行业协会,拟定规范合同范本,通过合同规范雇主、家政公司、个人的责权义务;制定行业服务细则,规范行业服务行为;定期组织培训,规范从业人员素质。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加强工业大气污染治理,完成对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实施计划,加快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工程和“煤改气”工程建设步伐。加强水污染环境治理,持续抓好重点流域、小流域治理工程项目,完善汀江流域水质安全预警体系。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治理,建立重点行业企业潜在污染地块清单,监督污染场地土壤治理和修复,降低土地再利用特别是改为居住用地对人体健康影响的风险。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经信科技局、发改局、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加快推进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启动新一轮新型化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抓好新型城镇化重点镇和美丽乡村建设。努力打造一批产业特色明显、基础设施完善、生态环境优美、群众宜居业的新型城镇化重点镇和美丽乡村。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农业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落实本方案和我县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等专项行动计划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建立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明确目标任务,统筹协调、上下联动,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案和配套政策,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各项工作任务的节点目标,扎实推进,早见成效。
(二)明确责任分工。县发改局、经信科技局、住建局、金融办作为各专项行动计划的牵头部门,负责抓好各专项任务方案的制定和具体实施;各有关责任单位按照本方案责任分工,主动配合牵头部门,各司其职,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研究提出具体政策措施和重大项目,推动政策落地和项目实施,确保2018年底前,改革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完成各项主要目标任务。
(三)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正面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准确做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的政策宣传解读,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客观报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进展情况,对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问题要及时回应,最大限度凝聚共识,调动社会各界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共同营造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严格督查考核。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和目标考核内容,研究制定改革工作考核办法,县政府督查室实行定期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制度,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当、效果不明显、未按计划完成任务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