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实施方案(2016-2018年)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大创新,是适应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综合国力竞争新形势的主动选择。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放开新产业供给约束,减少新经济供给抑制,改善资源配置扭曲,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促进结构优化,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增强经济持续增长动力。
(二)总体思路。
以生产要素供给为主战场,以经济增速不滑出合理区间、防范出现系统性风险及切实保障民生为底线,通过改革的办法,从供给端入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实现更高水平的潜在经济增长。短期,围绕软化供给约束,着力打赢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等“去降补”攻坚战,形成有效供给,满足有效需求;长期,围绕破除供给抑制,着力矫正要素的配置扭曲,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培育发展新经济,形成新供给,创造新需求,实现效率提高、结构改善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型。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完善市场化商品价格体系,促进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建立严格准确执行竞争政策的体制机制,强化创造性破坏的优胜劣汰,发挥企业家、创业者经济决策的主导和主体作用。正确发挥政府作用,进一步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政府职权清单和监管清单,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2.坚持供给侧改革与需求侧管理相结合。供给需求不可分割,要立足于推动中长期可持续发展,着重在微观层面形成增加有效供给的内生机制;立足于应对市场短期波动,加强和改善需求管理,着重在宏观层面形成有效需求不断扩大的内生机制。要实现有效供给与有效需求的动态平衡,在满足需求的过程中优化供给,在优化供给的过程中创造需求,促进供给结构与需求结构相适应。
3.坚持培育发展新动能与改造提升传统动能相结合。要坚持把做大增量放在优先方向,坚持把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作为改革的推进方向,切实化解人口老龄化和资本边际产出下降风险,通过体系化改革培育新的增长动力,系统化创新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形成新的支柱产业和发展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要坚持把优化存量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尊重和顺应经济规律、市场规律,淘汰过剩产能,及时出清市场,矫正资源错配,提升现有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放宽准入,鼓励和加强竞争,引导传统产业形成新供给,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4.坚持中高速增长与中高端水平相结合。防止增速滑出合理区间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须坚守的底线。要适度扩大总需求,保持中高速增长,为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积蓄动能,为结构性改革打开空间,为更新传统供给体系争取时间。要准确把握结构调整的方向和重点,着眼于持续增加有效供给、不断满足新增需求,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双引擎”,从供给端发力,推动制造业转型和服务业升级“双驱动”,实现保持中高速增长和迈向中高端水平“双目标”。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降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供给约束得到明显改善,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显著提升;要素资源配置效率明显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稳步提高,创新能力持续增强,新动力、新增长点、新经济加快形成,可持续发展动能不断壮大;供给抑制加快破除,有效供给和有效需求内生机制和自平衡机制进一步完善,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实现更高水平的供需平衡。
(二)行动计划目标。
1.去产能。到2018年底,全面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水泥行业,企业数量控制在26家(含粉磨站)以内,水泥熟料总产能控制在2600万吨以内;27家再生金属加工利用和58家再生塑料利用定点企业实现有效整合;基本完成靠前压减现有钢铁产能13.3%;将陶瓷行业窑炉生产线压减到170条以内,其中清城区84条,清新区75条,佛冈县8条。三年累计推动珠三角地区150个项目转移落户我市,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完成工业增加值达到165亿元,基本实现困难企业脱困,经营性亏损企业亏损额显著下降,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
2.去库存。到2018年底,全部消化2016-2018年新增商品房的基础上,再化解100万平方米的商品房库存,其中商品住房50万平方米,非住房类商品房50万平方米,商品房库存规模减少到1278万平方米。
3.去杠杆。到2018年底,地方法人银行机构杠杆率保持达标;证券、期货机构杠杆率符合相关监管指标体系要求;保险公司杠杆率全面达标;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杠杆率保持达标。金融业务主要风险指标达到监管要求,全市银行机构不良贷款占比力争压降至全省平均水平,直接融资占全部融资金额的比重有大幅增长。
4.降成本。到2016年底,为全市企业减负约40.28亿元,其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约2.35亿元、用人成本约3.43亿元、税负成本约17亿元、财务成本约9.5亿元、生产要素成本5.8亿元;支持双创发展1亿元,降低办事成本1.2亿元,企业综合成本较2014年下降5%-8%。到2018年底,企业负担进一步减轻,企业活力不断增强。
5.补短板。到2018年底,农村地区户均配变容量达到2千伏安/户,电压合格率提高到98.6%以上,天然气管网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全市光纤入户率提升至75%,移动宽带普及率提高至65%,城乡及交通干线4G网络全覆盖,建成集中式充换电站2座,分散式充电桩100个,建成三横两纵12分支地下综合管廊网络化体系,交通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全面赶上或超过周边省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76%,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高到90%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75%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5%以上,学前教育毛入园率96%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5%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技能培训制度,打造“双创”人才新高地。完成41间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实现全市14.3万相对贫困人口稳定脱贫,261个相对贫困村全部出列。
三、重点任务及政策举措
(一)实施“去降补”,优化调整现有存量。
1.加快去产能。(1)淘汰落后产能。支持水泥行业无市场生存空间的企业(生产线)主动退出市场,支持大企业按照等量或减量置换原则兼并、收购、重组或托管小企业。停止对不具备竞争力陶瓷行业企业的扶持,停止新批陶瓷生产线,支持企业改进工艺和环保技术,着重市场竞争实现出清。支持再生资源行业通过收购、兼并、股权置换等方式整合定点企业和深加工企业,加强与新材料及应用领域优势企业合作。(2)化解过剩产能。严格市场准入,对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不得核准、备案,不得办理土地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推动产能置换,在水泥、陶瓷等行业积极探索开展跨地区产能置换指标交易。推动再生金属、再生塑料产业优化重组和陶瓷生产企业减量重组。(3)防止新的产能过剩。实施重点行业产能总量管理,严禁违规建设钢铁、水泥、建筑陶瓷、平板玻璃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对在建、新建项目提出从业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生成优质产能,抢抓全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机遇和广清一体化机遇,积极承接契合我市的珠三角产业新一轮梯度转移。坚决取缔违法违规企业,定期公告能耗、环保、质检、安监不达标限期整改的企业名单,依法取缔关闭经整改仍不达标的企业。(4)完善去产能配套政策。完善财政、国土、环保、人社、金融、价格等去产能配套措施,对去产能压力较大的行业和企业从严把住政策关口,对符合优质产能要求的行业或企业,在土地指标、融资贷款、服务配套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和保障。
2.加快去库存。(1)扩大住房新需求。稳步扩大刚性需求,扩大投资性需求,引导改善性需求,引导市民购买小区配套车位,重点针对广佛、京广高铁北部沿线及东北地区,开展商品房推介和促销活动。(2)建立购租并举住房制度。鼓励将长期闲置的商住用房和写字楼改造为公寓式酒店、创客空间、幼儿园等用房,鼓励自然人和企业购买库存商品房经营房屋租赁业务,推进棚改安置和住房保障货币化工作,开展组织团购商品房或发放“购房券”等方式进行安置,鼓励开发企业持有并长期经营商业办公楼。(3)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引导房地产企业特色化、差异化、与周边城市错位发展,加强土地出让节奏和用地管理,从严控制房地产新开工项目审批进度,完善闲置用地政策,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发展环境。
3.加快去杠杆。(1)作好存量债务置换。根据省下达的地方政府置换债券置换额度进行存量债务置换,至2017年底,基本完成存量债务置换。(2)完善全口径政府债务管理。把地方政府性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严格政府举债程序,严格控制债务占GDP的比例,强化债务资金投资导向,将债务问责纳入政绩考核。(3)推动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去杠杆。督促金融机构增加自有资本,减少金融机构风险资产,规范同业业务,控制新增投放及表外业务,提高融资项目的自有资金或保证金比率,压降证券投资业务杠杆水平。(4)处置不良金融资产。缓解刚性兑付,加快不良贷款核销和处置进度,完善贷款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稳步扩大“政银保”等试点范围。(5)加强金融风险监管。强化日常监管,建立金融风险重点问题监测预警制度,制定完善金融各行业应急预案,强化银行机构风险管理,落实证券、期货风险管控措施,加强保险公司资产配置审慎性监管,加强各类交易场所及相关机构监管。
4.加快降成本。(1)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市县政府权限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实施市县政府权限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优惠政策。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及收费,实施政府收费目录清单,实行中介服务项目清单,规范中介服务收费。(2)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降低制造业增值税税负,加快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促进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3)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降低企业用工成本,降低养老保险、失业、生育、医疗、工伤保险缴费费率,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降低企业财务成本,引导金融机构对我市重点产业和项目优化信贷投向、优惠贷款利率、优化贷款期限、创新还款方式,引导企业直接融资,促进政策性产业基金带动和引导社会资本,改进政府扶持性资金分配方式。降低要素投入成本,促进工商业用电同网同价,推进直购电交易,开展售电侧改革试点,推行企业节能服务“六项机制”,对主要工业园区参照重点建制镇合理确定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实行弹性出让年限、只租不让、分期供应等多种方式供应土地,适时降低管道燃气销售价格。(4)降低社会物流成本。实现全市8条高速公路双向44个车道对接珠三角,改造升级北江航道,支持城乡物流配送中心、生鲜冷链物流建设,积极发展电子商务物流,推广共同配送、统一配送、集中配送等先进模式,逐步取消普通公路车辆通行费。
5.加快补短板。(1)补城乡基础设施短板。全面提升农村配电网供电能力,加快建设门站等天然气供应基础设施,推进超高速无线局域网络建设,大力推进光纤到户。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实施地下综合管廊与燕湖新城、省职教基地区域内市政道路建设,全面推进高速公路外通内联工程,加快广清城际轨道广州北站至清远段、清远站至飞来湖段和柳韶铁路清远段等轨道交通建设,实施北江“黄金水道”工程,加快国省道升级改造,实现农村公路路、站、运一体化发展,推进中小河流综合治理,统筹市区供水体系、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推进中小型骨干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和小农水重点县建设。(2)补民生社会事业发展短板。推进城市污染河涌综合整治,加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加快“四位一体”县级职教中心建设,创建省级以上社区教育实验区、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推动寄宿制学校改造建设,加快教师周转房建设,推动建设镇级(中心小学)少年宫,乡镇卫生院全面达到国家建设标准上限,打造区域医疗中心,提升妇女儿童医院服务能力,强化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立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实用高效现代公共文化体系。(3)补人才发展短板。开展对贫困家庭子女、农民工、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职业农民、退役军人以及去产能淘汰企业转岗职工的免费职业培训行动,实施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和重点人才“起航计划”和“科技创新创业人才资助计划”,建设市级人才公寓,创建一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省级以上工程中心,加强与发达地区人才交流合作。(4)补贫困地区发展短板。按2015年标准,认定全市农村6.3万户、14.3万人相对贫困人口及261个相对贫困村,到2018年,100%的相对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相对贫困村出列。如期完成省下达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增强革命老区自我发展能力,到2018年,进一步完善全市48个革命老区村基础设施和提高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二)发展新经济,引导培育新的增量。
1.发展“互联网+”。(1)互联网+工业。重点推进广清产业园汽车零部件制造、机械装备制造等高端制造业基于互联网的全流程生产协同和综合集成,在各县(市、区)规划建设互联网创新产业园、互联网孵化器。(2)互联网+服务业。通过线上线下创新发展医疗健康、教育、养老、社会保障、社区服务等新型服务业态,发展以长隆项目为龙头的“互联网+特色旅游”,支持互联网企业在我市设立小额贷款、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新型金融企业,到2018年,培育“互联网+金融”机构或平台8家。实施智能物流设施升级工程,到2018年打造8家智慧物流园,培育17家智能物流企业。(3)互联网+农业。建设“互联网+农业”集聚区,扶持“互联网+农产品营销”经营主体,重点扶持3-5家电商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生态旅游”,促进农业电商、生鲜物流、民宿经济等业态发展,将清远打造成为“中国农业电商第一市”。(4)发展大数据产业。建设政务云服务平台和政务大数据中心,到2018年,将60%的政务数据整合到市的大数据中心。推进云计算和信息技术服务外包等产业发展,实施车船、食品、药品等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拓展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手机电视、数字电视宽带上网等新型业态。
2.发展智能制造。(1)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着力发展智能装备和智能产品,提升企业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以清远高新区、广清产业园、燕湖新区为载体,建设智能制造产业基地。建设广清产业园“两化”深度融合示范区,推进骨干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到2018年,培育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企业40家。(2)加快发展服务型制造。鼓励制造业骨干企业通过互联网与产业链各环节紧密协同,推进研发、设计、制造、供应链管理等关键环节柔性化改造,开展众包设计、全流程交互及服务型智能制造等模式创新,培育一批具有个性化定制和服务型制造示范行业。
3.发展分享经济。(1)精准做好分享经济规划。坚持以生产能力分享为重点,服务分享为引领,农业分享为特色,以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新型支柱产业为重点,打造产能共享平台,发展共享金融,推动知识技能共享,整合发展线上线下生活共享服务,发展定制化农业、体验农业、休闲农业、观光农业、农业O2O等共享农业。(2)加快发展“四众”经济。以闲置厂房和旧办公楼为载体构建众创空间,2016年率先选择1-2个旧厂区进行改造升级,建设“清远高新区创客中心”。鼓励企业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生产发包,支持应用制造运维众包模式开展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和运营维护。支持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科技服务机构等建设互助平台,开展众扶互助服务。规范发展实物、股权众筹和网络借贷,定期举办创新创业大赛和股权众筹高峰论坛等活动。(3)完善分享经济发展环境。引进一批准入制度完备、交易规则高效、质量与安全保障水平高、风险控制能力强、信用评价机制完善的大型综合性分享经济平台,发展一批专注于我市教育、医疗、住房、扶贫等细分领域,地方化、特色化、小众化优势明显的专业化分享经济平台。着力化解不利于分享经济的行政和行业壁垒,建立完善补位性、底线性、保障性制度和规范。建立健全分享经济监管体系,利用大数据实施精准治理,完善共享经济企业自律监管体系,支持发展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等共享经济社会化组织,推进共享服务和产品标准化建设,加强行业自律。
(三)矫正要素配置扭曲,扩大有效供给。
1.放松劳动供给约束,增强有效劳动供给。(1)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实施居住证制度,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在建立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城镇建设用地新增指标与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挂钩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建立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相适应的公共服务资源布局和调整机制,推进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2)促进人才自由流动。完善市、县、镇、村四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完善县乡村三级社保管理服务网络,建立社保正常转移衔接机制,完善医疗保险异地正常转移衔接机制,改进档案与人才流动管理,增强劳动力市场流动性和灵活性。(3)应对结构性失业风险。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保障和税收优惠及金融支持政策,加大自主创业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和工作保障制度,增加对大学毕业生劳动需求,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积极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
2.推进土地管理改革,增强土地有效供给。(1)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允许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等“三权”开展抵押、担保等活动。引导支持进城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释放农村土地的资本属性和流转属性。(2)优化供地结构。实行增量供给与存量挖潜相结合供地用地政策,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稳妥推进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利用,积极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适当加大工业用地,优化住宅用地,合理安排生态用地,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3)盘活存量土地。建立健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存量建设用地退出激励机制,推进老城区、旧厂房、城中村的改造和保护性开发。探索划拨闲置土地上的工业厂房、仓库等用于养老、流通、服务、旅游、文化创意、科技服务等行业发展。对制造业企业和科研机构整体或部分转型、转制成立独立法人实体从事研发设计、勘察、科技成果转化转移、信息技术服务和软件研发及知识产权、综合科技、节能环保等经营服务,以及利用存量房产兴办创客空间,支持过渡期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4)精细化管理新产业新业态用地。支持研发设计、勘察、检验检测、技术推广、环境评估与监测按科教用途划地,水资源循环利用与节水、新能源发电运营维护、通信设施按公用设施用途供地,产品加工制造、高端装备修理按工业用途供地。结合企业投资规模、生存周期等,推行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地方式,鼓励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建设多层工业厂房,供中小企业进行研发、设计、生产、经营多功能复合利用。(5)实施差别化产业供地用地政策。对不改变自然地表,生物景观的产业用地,支持以租赁、只征不转等方式,降低项目用地成本。对利用自然景观和生物资源发展农业、生态、民宿旅游可只征不转,对使用荒漠、荒草地等建设光伏、风力发电等项目可按原地类认定,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移动通信基站等用地点多量小的新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可采取配建方式供地。
3.推进财政金融体制改革,增强资本有效供给。(1)完善预算管理。改革预算管理制度,硬化预算约束,推进实施规范合理的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规范非税收入,有效解决刚性兑付,进一步理顺政府间收入划分,改进转移支付制度。(2)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更多实力企业进入新三板和其他形式的股权交易市场上市,支持各类种子基金、天使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新兴产业引导基金加快发展,推动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清远分中心创新发展,协同建设“中国青创板”。支持清远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超短期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资产支持票据、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产品,鼓励高成长性科技中小微企业以“区域集优”模式发行集合票据或集合债券。稳妥发展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等新业态,引导保险资金以债权、股权、基金、PPP等投资模式支持产业园区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3)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基本建成覆盖全部社会法人的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以居民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基础的信用主体识别标识系统,建立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按照“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建立部门信用监管联动机制,强化失信全面惩戒。
4.推进价格改革,提高要素配置效率。(1)推进市场化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完善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健全价格调控机制,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2)加强价格监管和执法。强化商贸流通领域价格行为监管,建立健全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加强环境服务价格的跟踪监管,规范重点电子商务平台价格行为,依法整治影响经营者自主定价权的行为。(3)完善政府定价管理。推进污水处理收费改革,2016年底前将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到国家规定标准。简化水价分类,理顺水价结构,全面推进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稳妥推进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探索按病种、服务单元定价的医疗服务价格模式。健全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以及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办法,建立与公共交通合理的比价关系。
(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高全要素生产率。
1.提升人力资本。(1)改进基础教育水平。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现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8%以上。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现市级以上公办普通高中100%、省级以上公办普通高中60%以上。推行省级以上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制度,分配比例不低于50%。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构建以关注学生健康成长为核心价值的“绿色指标”体系。(2)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市和示范市,建成2所以上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性职业院校,2个以上省级职业教育实训中心。支持组建职教集团,实施大范围全员培训,实现劳动力升级与发展转型相匹配。(3)培养高素质人才队伍。以产业园区、重大项目、骨干企业为依托,以科技创新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工程技术研发中心为平台,设置专家特聘岗,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科研创新团队。加大人才资助,改善人才福利,采取学校培养、岗位培训、自学提高等多种方式大规模开展技能人才培训,完善以创新创业导向为核心的人才评价体系。
2.促进技术创新。(1)建设创新平台。培育省级质检中心,在产业园区或产业集聚地,设立专业实验室和检测站。建设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天安智谷孵化器、华炬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发展壮大,争取建立国家级孵化器2家,国家级孵化器培育单位2家以上。(2)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发挥大型企业创新骨干作用,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推进应用型技术研发机构市场化、企业化改革。强化企业技术创新市场导向,加强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强化企业技术创新源头支持,健全技术研发、产品创新、成果转化的链条化机制,引导中小微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3)改进创新服务。打造一站式全流程科技服务电子政务平台。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程,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项资金,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上下游企业的支持力度,引进和培育高新技术企业100家以上。市财政统筹安排1.5亿元支持工业企业发展资金,优先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实施“互联网+税务”,全面实施涉税事项全市通办。创建省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鼓励骨干企业建设工业设计中心。
3.改善创新环境。(1)强化知识产权服务。推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完善市、县(区)专利信息服务平台,争取实现全市登记注册的专利代理机构(含分支机构)4家以上。鼓励企业参与或主导制定国际、国家、行业和省地方标准,在优势产业深入推进标准化战略,加大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力度。(2)加大财政金融支撑。设立清远市北江银行等民营银行,组建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我市设立科技支持机构,支持金融机构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成立广东省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清远分中心,投入财政资金2000万元开展清远市联合科技信贷试点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企业开展直接融资、并购交易,深化清远市科技创新券工作,开展市级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工作。(3)完善协同创新体系。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突破创新主体间配置创新资源壁垒,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构建非线性、网络化、共生性协同创新生态,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推进开放式创新,鼓励企业面向全球布局创新网络。
(五)破除供给抑制,推进结构优化。
1.促进产业结构升级。(1)着力发展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大力发展车辆用第三代汽车钢和超高强钢铁材料,重点发展超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稀土发光材料,积极开发新型储氢材料,发展陶瓷基复合材料和新一代塑料、涂料和化妆品高分子材料,推进汽车精密模具研发中心和制造基地建设,发展轨道交通装备制造、港口机械装备制造业,打造生物医药孵化基地和华南生物医药产业园。加快建设约克空调制造产业聚群、通用电梯制造业集群、高新区汽配制造业集群、欧派家居制造集群、先导稀散金属新材料产业集群、埃力生气凝胶纳米新材料产业集群、豪美高端铝型材制造集群等7大制造业集群。(2)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高品质生活性服务业。建设粤中现代物流产业集聚区、源潭物流园区、华南铁路物流产业集聚区。打造适宜总部经济发展的商务、居住和人文环境,引进和培育一批新的企业总部。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立创业风险投资平台,设立企业上市服务机构,推广应用“清远市民卡”和“缴费一户通”,建立和完善绿色信贷机制。依托长隆旅游项目,建设主题公园、民族风情、休闲养生、徒步休闲四大旅游集聚区。建立以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为依托,其他社区服务平台为补充的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特色餐饮集聚区。(3)提质发展优势传统产业。促进源潭陶瓷产业从单一陶瓷经济向空港经济转型优化,促进清新陶瓷向环保型、节能型、高附加值陶瓷制造转型,推动水泥产业从“基础原材料产业”向“环保多功能产业”转型,打造全国铜铝铁塑料深加工基地、再生资源产业和有色金属示范基地及循环经济示范基地。
2.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1)推动网络型城市建设。打造南部都市区、中部工业化城镇群和北部生态型城镇群。南部都市区要主动融入珠三角,强化行政服务、商业服务、金融服务和生产性服务,建设成为清远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核心区。中部工业化城镇群,要大力发展制造业和现代农业,建设为清远工业发展的主战场和南部加快融入珠三角的纵深腹地。北部生态型城镇群,要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林业和旅游业,建设成为联系广清与中南地区的重要生态产业走廊。完善一心两核城镇体系。以燕湖新区建设和清城清新一体化为抓手,促进中心城区扩容提质;以拉大城市发展框架和完善城市功能布局为抓手,提升英德中部增长极功能;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增强生态发展支撑能力为抓手,提升连州北部增长极功能。(2)提高就地城镇化水平。编制完善县(市)全域人居环境改善建设规划,将镇村规划编制经费纳入年度地方财政预算,制订乡村建设规划管理工作规程,实现县域村庄规划全覆盖。推进镇村道路交通建设,加强镇村幼儿园、中小学规划建设,完善镇村文化站、卫生站、集贸市场、公交站场、垃圾处置场所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城中村”改造,加强“村改居”社区管理。(3)建设宜居城市。建设智慧市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促进各级医疗机构宽带网络“院院通”,建立医疗卫生云数据中心,建设清远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云。推进河道整治、污水处理设施、雨污分流改造、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等海绵城市工程建设,选择清城区为示范点,推动示范区先行。编制全市低碳发展规划和低碳生态城镇建设规划,结合绿道网、开放空间、部分城市道路布设慢行系统主干线,推进“四横一纵”城市绿道网建设,推进燕湖新城创建低碳示范区。
3.推进广清一体化。(1)促进交通无缝对接。推进对接广州的国省道改扩建,推进广清城际轨道项目北延和东拓,建设以高铁和城轨为主导的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客运体系,实现广清中心城区40分钟互达,加强清远港、南沙港江海联运,推进广清一体化交通服务,积极推行公交一卡通,三级以上客运站场实现联网售票。(2)推动产业合作链接。以广清产业园为重要载体,重点发展现代装备制造与新材料、汽车整车与汽配、生物医药与食品饮料等主导产业,到2017年园区实现工业增加值165亿元。推进花都区与清新区合作共建广州花都(清新)产业转移工业园。推动广州金融保险后台业务、呼叫产业等向清远转移延伸,将清远建设成为广州金融服务外包基地、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市。促进广州72小时免签和144小时便利签证政策效应向清远外溢,共建自驾游示范区,协同打造广清旅游集聚区。加强与广州大型农批市场合作,将清远打造成为粤北地区最大的农副产品集散地。(3)加快城市功能互补融合。优先促进广州部分交通功能和居住功能向清远迁移,广州职业教育、专科特色医院等公共服务功能向清远疏解。加快完善金融、社保、医保、年票、通信等领域的互认互通进程,推进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关系无障碍转移接续,推动两市就业服务平台对接,推动华师附中等广州一批名校到清远设立分校。促进文化交流合作,共同建设文艺创作基地。(4)促进市场要素自由流动。开展农村产权、碳排放权、大宗商品、涉诉公共资产、科技创新型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合作,鼓励广州市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专利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到清远设立工作点,促进公共实验室、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建共享,支持广州高校、科研机构及科技企业到清远开展业务合作。开展人力资源合作,引导劳动力合理流动。
四、组织保障与督查考核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市直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落实本方案和我市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等专项行动计划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市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工作落实中的突出问题,加强与省有关部门的沟通,制定产业、金融、财政、用地、用电等配套政策。
(二)明确责任分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金融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作为各专项行动计划的牵头部门,对落实相关专项行动计划负总责;相关参与单位要各司其职,主动配合牵头部门,全力落实各项工作安排。2016年6月底前,建立重点工作任务台账,完善工作动态跟踪机制。2016年底前,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和政策措施。2017年底前,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2018年底前,确保完成各项主要目标任务。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和政策措施,做好总体方案和行动计划的政策解读,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预期,最大限度凝聚共识,调动社会各界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共同营造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严格督查考核。市直各牵头部门要逐项制订行动计划的督查方案,对工作落实情况实行全过程跟踪督查,并于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汇总推进落实情况报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统筹协调,视情况采取下达督查通知书、组织实地督查、提请市政府领导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实。将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和5个行动计划工作纳入各地各部门绩效考核,按年度进行检查考核。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按有关规定严格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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