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由于之前对于土地管理并没有现在这么严格,多是处于“自治”状态,导致不少农民都把自己的土地给卖了,但是现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期继续延长30年,这些卖地农民以后还能再分得到土地吗?
问题中所说的“卖土地”的方式不明确,因此能不能分地需要结合实际来看。
首先,先纠正一个概念,那就是农村土地不能随意进行买卖,现在只能进行“土地流转”,是给予农户土地承包权不变的基础上进行的,流转的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方式主要有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退包等。
其中转让比较特殊,它会造成农户承包权的丧失,即农户转让自家承包地之后,这块地和你就没有任何关系了,并且转让的对象不限于本村人,从这个角度上来说,有可能造成对村集体中其他成员的利益的损害,因此一般需要经过2/3以上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才可以进行土地转让,这种方式目前在农村很难开展。
基本以出租的形式进行土地流转为主。
因此转让之后在下一轮土地承包开展之前是不能进行以家庭户为单位的分地的,加上如今的土地确权和“第二轮承包后承包期再延长30年”的政策,更加不能分地了。
如果你想要获得土地,可以去流转其他人的土地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去承包村里四荒地等。
而像转包、出租、互换、入股等流转方式并不会造成你的土地承包权的丧失,也就不存在分地了,确权时你的承包协议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是多少土地,你就还拥有多少土地,并且可以在第二轮承包期满了之后再延长使用30年。
因此在土地流转中,一定要分清楚方式,不要讲自己的土地转让出去,在今后5-10年,农村土地的增值收益会大大翻倍,这样的机会可以说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农民自身要了解政策,维护好自身的土地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