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务川自治县金融服务机制,助推我县脱贫攻坚、同步小康进程,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开展“金融扶贫示范县”创建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扶贫办等七部委《关于全面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14〕65号)及贵州省促进精准扶贫“1+10”文件之《关于全面做好金融服务推进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遵义市金融精准扶贫实施方案》为指导,着力精准,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金融服务,加大金融创新力度,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机制,充分发挥金融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把务川打造成脱贫攻坚省级金融扶贫示范县。
二、创建的目标、原则及标准
(一)创建目标。实现县委、政府提出的“三步走”奋斗目标:2017年全面消除绝对贫困,实现贫困村有序出列、贫困人口稳定脱贫;金融精准扶贫贷款累计余额达15亿元以上、产业扶贫贷款累计余额达10亿元以上,易地扶贫搬迁贷款累计余额达3亿元以上。金融助推石朝乡发生“根本性变化”,40个贫困村出列,实现1.85万贫困群众稳定脱贫。2018年,15个贫困村出列,实现1507个贫困群众稳定脱贫;全县贫困人口发生率控制在3%以内,全面实现国家级脱贫目标任务,金融机构存款余额突破140亿元、贷款余额突破90亿元。2021年,综合排位进入全省前30位,金融机构存款余额突破200亿元、贷款余额突破140亿元,跻身经济强县行列。
(二)创建原则。一是遵循“政府主导、人行牵头、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原则。发挥好县政府在创建活动中的主导作用,发挥好金融机构的主体作用。二是普惠金融原则。通过示范创建,加大信贷投入,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支付结算环境,建成全方位覆盖各阶层和弱势群体的普惠金融体系,确保人人享受基础金融服务。三是协同推进原则。形成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协调配合、共同参与的金融扶贫开发格局,形成县财政、发改、农牧、林业、扶贫等部门参与,金融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协调配合、风险分担补偿机制健全的格局。
(三)创建标准。一是加大精准扶贫信贷支持力度,提高个人、企业、项目贷款获得率,力争创建期内金融精准扶贫贷款增量及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产业精准扶贫和项目精准扶贫贷款占比有明显提升,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覆盖率和贷款带动贫困人口的覆盖率要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二是建立健全金融扶贫配套政策,力争建成覆盖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带动贫困户就业企业的财政风险和补助机制;三是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力争每个乡村均可通过手机银行、移动银行、网上银行、助农取款服务点、银行POS机、ATM机办理存取款、贷款和理财业务;四是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力争在2017年农村建档面实现100%,评级授信达100%,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授信评级全面完成。
三、工作重点
(一)着力实施农户小额信贷,以“信贷扶贫资金+财政贴息+风险补偿基金”的模式,助推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生产,增收致富,稳定脱贫。根据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实际情况,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创新金融扶贫信贷管理机制,制定切合实际的贷款准入标准,设立专门的金融扶贫产品和审批“绿色通道”,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扩大授权和授信额度,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要推出一款“信贷扶贫资金+财政贴息+风险补偿基金”的信贷产品,利率执行实现一定幅度的优惠。
(1)县信合联社要按照《务川自治县精准扶贫“特惠贷”工作实施方案》(务委办通〔2015〕147号)要求,继续用好各种财政扶贫贴息、风险补偿等资金,用好用活人民银行扶贫再贷款,通过“特惠贷+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叠加模式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信贷资金发放力度。同时进一步优化改进“特惠贷”政策措施,积极探索推行特惠贷“5+3”“3+2”政策模式(即:额度由5万增加到8万;期限由3年增加到5年),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户做到应放尽放,力争2017年“特惠贷”累计余额达6亿元。
(2)邮政银行务川县支行要大力发展“惠农易贷”精准扶贫贷款,力争发放2300万元。
(3)农行务川支行要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以“风险补偿基金+农户+担保”的形式,采取集中使用和单独使用的方式,开发“惠农脱贫贷”产品,即每户最高可发放10万元,期限为8-10年,2017年力争发放金额达2亿元。
(4)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探索性地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工作,进一步拓展抵押担保范围,力争贷款实现“零”突破。
(5)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与县扶贫办沟通协调,对贫困户数据库进行适时更新,掌握贫困户脱贫返贫信息,及时作出帮扶政策措施。
(二)着力实施产业金融扶贫,以“信贷扶贫资金+产业基金”的模式,带动贫困户就业,增收致富,稳定脱贫。充分运用省政府设立的扶贫产业子基金,加大金融对特色扶贫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以“龙头企业+合作社+互联网+贫困户”的形式,重点加大对我县草地生态畜牧业、构树产业、香榧产业、茶产业、核桃产业、果蔬产业、旅游业等的支持力度。力争2017年产业扶贫信贷资金累计投入不低于10亿元,切实带动贫困户就业,促进增收脱贫。
(1)按照“政府引导、金融机构参与、项目化实施”的原则,要加大与县农牧、林业、扶贫、旅游及园区管委会等部门的沟通,结合扶贫产业基金额度,制定好金融支持产业扶贫需求清单,加大产业扶贫的支持力度。其中:贵州银行务川支行、贵阳银行务川支行力争投放产业扶贫基金4亿元支持产业发展;县信合联社累计投放特色优势产业贷款6亿元;邮政银行务川支行力争新增家庭农场(专业大户)贷款1000万;农发行务川支行力争发放旅游扶贫贷款1亿元,支持石朝极贫乡镇旅游扶贫开发,不断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民增收致富。
(2)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联系帮扶能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产业扶贫项目,开展项目扶贫1对1帮扶,要执行信贷优惠政策,优先保障信贷资金。同时,可根据自身结对帮扶的贫困村,对其发放的贷款予以利率优惠。
(3)要按照“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就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总体部署,全力支持九类人群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邮政银行务川支行力争发放再就业担保贴息贷款2000万。
(4)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县域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2017年累计对小微企业贷款不低于6亿元。
(三)着力提升民族优惠金融服务,以“金融机构+民贸企业+财政贴息”的模式,助推中小企业发展带动贫困户就业,增收致富,稳定脱贫。2017年,力争将全县符合民贸民品企业申请条件的中小企业申报为第三批民贸民品企业,对有资金需求、发展较好的民贸民品企业适当放宽贷款门槛,力争累计发放民贸民品贴息贷款5000万元。
(1)要积极支持对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贷款的投入,认真执行对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的优惠利率,简化民贸企业贷款程序。
(2)要加强与县扶贫办的沟通协调,引导获得贷款的民贸企业在条件允许情况下,至少带动2名以上贫困人口就业,针对规模较大、技术性不强、用人密集型民贸企业要优先解决贫困人口就业。
(3)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与县财政局、县民宗局沟通协调,充分发挥中央、省、市财政贴息资金的杠杆作用,匹配好县级资金,及时兑现金融机构民贸民品贷款财政贴息资金。
(四)着力易地扶贫移民搬迁扶贫,积极支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促进贫困户脱贫。2017年,要发挥政策性银行的优势,积极支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农发行务川支行易地扶贫搬迁贷款累计余额达3亿元以上,惠及2287户10135人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实现脱贫。
(1)农发行务川支行要加强与县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县扶贫办的沟通协调,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支持,及时追踪跟进项目建设,全力保障易地扶贫搬迁资金需求和资金监管要求。力争发放农村人居环境项目贷款2亿元,支持农村水、电、房、路、讯、寨等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建设美丽乡村。
(2)要加大对产业等园区的金融支持,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提高农村生活环境,形成有就业、留得住、能致富的长效机制。
(五)着力强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发挥好“互联网+”和大数据金融服务等先进科技的作用,开发低成本、高效率的金融服务产品。
(1)务川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要大力实施利用外汇资金的金融精准扶贫工作。
(2)农行务川支行要率先开通面向涉外经济的外汇对公业务。
(3)贵阳银行务川支行要大力实施“大数据+金融”扶贫活动,加大新型涉农取款网点投放力度,提高新型金融服务设施覆盖率。
(4)保险公司要丰富农村财产保险产品,将保险范围扩展至种植、养殖的多个种类;加大人寿产品开发力度,推动“二次”医疗报销工作。
(六)着力完善金融基础设施,改进农村支付环境,升级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打通金融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1)县信合联社要实时跟踪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的改造情况,预算专项资金加快农村金融服务升级改造工作。
(2)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跟进服务,在扶贫搬迁项目安置点要增设网点或助农取款服务点,切实为老百姓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
四、实施步骤
(一)2017年3月底前。组织召开金融扶贫示范县创建工作启动会,安排部署创建工作,出台《务川县金融精准扶贫示范县实施方案》。
(二)2017年4月—12月。县财政、扶贫、各金融机构等相关部门建立配套措施,确保金融精准扶贫取得实效。
(三)2017年12月。各金融机构、县直相关部门对金融精准扶贫工作进行自查总结,由县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办公室汇总上报县委、县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人民政府分管金融工作的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县金融办、人行务川支行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扶贫办、县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县发改局、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经贸局、县民宗局、县财政局、县银监办、各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金融扶贫示范县创建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部署全县“金融扶贫示范县”的创建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行务川支行,负责协调解决“金融扶贫示范县”创建工作中的具体事宜,对有关工作情况进行监测、考核、通报。
(二)建立金融扶贫风险补偿保障机制。一是要修订和完善好《务川自治县农业产业化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做好扶贫贷款贴息、涉农贷款增量奖励等工作。二是加强融资担保机制建设。县财政要通过资本注入、风险补偿和奖励补助等方式,引导担保机构通过再担保、联合担保以及担保与保险相结合等方式,为金融扶贫提供融资担保,分散金融风险。三是积极引导涉农保险发展。强化政策性保险与商业性保险的互补协调,扩大保险服务效率和覆盖面。四是加快农村林权、土地等其他新型产权确权工作。加强产权登记、评估、交易等基础建设,促进新型产权更快进入交易市场,发挥风险分担作用。
(三)实施优惠政策,加大信贷投放。各金融机构要结合本方案,制定“金融扶贫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并结合务川扶贫攻坚重点领域和项目,确定支持方向、支持措施,突出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村镇的支持和对接。
(四)加强金融知识宣传,提升群众金融知识水平,推进金融IC卡在多领域应用,切实改善农村及城镇的支付环境,实现金融基础服务在城、乡、村全覆盖。
(五)积极发展农村保险市场。2017年要扩大对我县农村人口特别是贫困人口在人身、财产等方面特色险种,拓宽农村保险市场,降低保费费率,提高农村参保率。
(六)人行务川支行要积极争取,灵活运用扶贫再贷款、再贴现、利率等货币政策工具,与政府奖励、贴息等财政资源相结合,支持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三农”等重点领域的信贷投入。
(七)建立金融扶贫统计监测制度和考核评价。建立对“金融扶贫示范县”的创建实施情况进行统计监测制度,各金融机构按季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情况,并于每年1月10日前报送上一年度“金融扶贫示范县”的创建实施报告。“金融扶贫示范县”的创建工作纳入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及综合评价,进行严格考核,领导小组按年度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并纳入县委、县政府对金融工作目标考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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