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宏州出台《关于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开展农村住房改善工程的实施意见》,对“收入稳定高于贫困线,但居住在C、D级危房、且建房困难”的农村居民住房进行改善,彻底解决农村危房问题。
苏其权家原来的房子屋面已变形,墙体出现多处数项裂缝,经鉴定属于D级危房,根据专家入户测量、鉴定,对他家采取包括墙面、柱基、柱梁、墙体、房顶瓦片以及周边配水沟和电路线等七处修缮加固工作,并给予1.5万元的补助,帮助其解决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让贫困农户有房可住。
根据《实施意见》,2017年至2019年6月,德宏州要解决约2万户农村居民的危房问题。根据危房等级,采取修缮加固和拆除重建两种建设方式。其中2017年计划实施5000户,均采取“县市分类补助农户、州级予以县市贴息补助支持”的方式进行。实施对象为:收入稳定高于贫困线,但居住在C、D级危房、且建房困难的农村居民。能够享受上级危房改造补助的“四类重点对象”,以及已纳入易地扶贫搬迁、阿昌族、景颇族帮扶等帮扶项目的农村居民不纳入实施对象范围之内。补助标准:县市按照平均每户2万元标准补助农户,具体补助额度按照“一户一策”的原则,视危房实际情况兑现。采取修缮加固的,以工程实际发生费用为准,最高不超过2万元;结余部分可统筹调剂补助到拆除重建户,但每户补助资金最高不得超过4.5万元。州级按每户2万元贷款分年度予以县市贴息补助,额度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标准计补;其中,前3年给予全额贴息,第4年至第7年分别按全额贷款年利息的80%、60%、40%、20%予以贴息补助。所需补助资金列入各县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所需贴息补助资金列入州级财政预算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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