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农户困惑,不知道农村有纠纷的土地怎么确权?有哪些纠纷解决办法吗?综合目前我国各地土地确权实践结果来看,有纠纷的土地是不能参与此次确权的。比如在广东省的土地确权中有明确讲到“权属争议未解决的,不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而且《土地登记规则》第六十七条第(一)项规定,在土地权属争议尚未解决前,土地管理部门可以作出暂缓登记的决定。
根据纠纷产生时间和发证时间来划分的,分为3种:
1.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均无有效的土地权利证书;
2.发生纠纷时,一方当事人已取得土地权利证书;
3.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各方均持有有效的土地权利证书。
那么有纠纷的土地该怎么做才能进行确权呢?最重要的前提就是解决纠纷。
通常有2种纠纷解决方式:
1.纠纷双方协商解决
这种方法很容易出现一方反悔情况,说服力不强。
2.靠政府解决
一般政府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签订调解协议书,如果调解不成,则进行行政裁决,也就是有关机关以第三者的身份,依照法律对纠纷作出的公正的具有约束力的处理决定。
在处理好土地纠纷问题,明确了需要确权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责任人之后,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只要能够证明争议土地“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就可以继续颁证。
另外,注意一点,如果土地权属争议发生在登记发证后,那么异议人只能在法定期限内对颁证行为提起行政诉讼。但是诉讼成本是很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