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我是户口农转非,宅基地是农转非前,购买生产队的房子,有证会不会被收回?”下面我们就此作出分析和解答。
根据你的描述,你当时买这个宅基地的时候是当地本村集体成员,是后来由于其他原因才将户口“农转非”迁出的,那么如果当时买卖程序合法合理,依据法律规定,你的宅基地买卖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并且你也取得了宅基地证,只要你不出现以下特殊情况,你的宅基地是不会被收回的。
特殊情况:
1.你改变了宅基地的“民宅”用途,用来搞商铺或者工厂等;
2.你的宅基地长期处于闲置状态,比如连续2年以上没有修建房子或者房子倒塌荒废2年以上的。
另外,还有这样两种特殊情况你得弄清楚:
1.如果你的宅基地在修建房屋时超过了原先规定的面积,那么超出部分会被收回;
2.如果这个宅基地证上的户主是你,而你的其他家庭成员也都办理了“农转非”,不是当地村里的户口了,那么如果你去世了,他们虽然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子,但是房子不能被翻新扩建,倒塌荒废之后村集体可以收回这块宅基地。
此外,这里说个与之相关的话题,在不少农村地区的实际操作中,还存在这样一种现象,即把“放弃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农转非”的条件,这是不允许的。
在《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中,国务院有强调,如果农村里的村民个人想要“农转非”,不能强制性将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作为落户条件,但是如果是举家迁入设区的城市的话,村集体有权无偿收回土地。
而小城镇和未设区的市则根据自愿原则,如果不愿主动交回土地,需要继续保留其使用权,但不论是耕地还是宅基地都不能处于长期抛荒、弃耕、荒废状态,达到当地规定的荒废年限,村集体也有权收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