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农民心里困惑,农村土地承包权真的不能继承吗?其实针对农村土地承包权能不能继承的问题,要看你是通过哪种方式获得的土地承包权。
目前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方式分为2种:
1.家庭承包;
2.其他方式的承包;(包括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
因此我们要分情况来看:
1.家庭承包的承包地可以继承吗?
可以明确的说,家庭承包方式获得的承包耕地、草地是不可以继承的,但是承包地上的收益可以继承。而林地可以继承,直到承包期满。
下面我们来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做个简要分析:
(1)承包期内某个/部分家庭成员死亡,该户还有人在,此时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问题;
(2)家庭成员全部死亡,此时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也不存在继承土地问题。
农村承包地是集体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也就是说继承人如果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本身就有承包地,如果还能继承这一份承包地就有2份,不符合国情也有失公平。
继承人如果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更加会损害其他成员的权益。
当然,如果继承人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又没有承包地,可以考虑重新订立承包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是会优先发包的,但不属于继承范畴。
但是家庭承包的林地,不论是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承包期内均可以继续承包,直到承包期满。
而承包耕地、草地的承包收益可以继承。
以上分析参考《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条规定、第15条、第31条。
2.其他方式的承包的承包地可以继承吗?
可以继承。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0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的,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