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义乌市宅基地基准地价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建立科学评估、适时更新、动态调整的农村宅基地基准地价体系,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相关要求和《浙江省义乌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及有关技术规范,我市对宅基地基准地价进行了评估,评估成果已经专家组验收。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予以公布实施。
附件: 义乌市农村宅基地基准地价一览表
义乌市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0日
附件
义乌市农村宅基地基准地价一览表
一、宅基地基准地价内涵
评估基准日为2016年12月31日;开发程度设定为完成新农村建设,“五通一平”(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土地权利类型为宅基地使用权;容积率统一设定为4;使用权年期为无限年期。
二、宅基地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注:北苑街道清溪村基准地价根据村庄拆分后搬迁地所属区片确定,其中曹道区块、莲塘区块、新后傅区块为13750元/平方米,杨街区块、后明塘区块为10290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