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首页 > 土地政策

2017-2022年烟台市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2017年10月20日 10:10来源:烟台市地方税务局点击量:0

为进一步规范烟台市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及《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三控一促”管理办法>的公告》(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5号)规定,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对符合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条件的,其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公布如下:

烟台市土地增值税征收率-摄图网

转让旧房及建筑物5%,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销售普通住宅5%,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销售非普通住宅及非住宅6%。

本公告自2017年10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9月20日。

烟台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10月10日

85%的人还看了
你可能也爱看
附近热门土地
最新资讯
查看更多资讯
加载中...
火热
招募中
城市
姓名

下载土流APP

获取一手地块信息

小土给您发了元的新用户红包
距离领取结束时间还剩
-
-
-
恭喜获得土流红包
0
已存入您土流APP的账户券包
您可下载app进行查看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