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年底我国这一轮土地确权就将结束,那么在土地确权后,农民有哪些义务?可获得什么好处?下面我们来分析下。
其实土地确权后,就代表了该农民正式享有确权地块的承包经营权,这在当前的农村土地改革下是对农民百利而无一害的。
这意味着农民朋友们可以依法享有对该承包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的权利,有权利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并且如果土地被征用可以依法享受征地补偿。
从目前来说,土地确权可以给农民带来这些潜在的好处:
1.进行土地流转获得租金收益;
2.有需要的话可以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来进行抵押贷款解燃眉之急;
3.遇上国家征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可以证明你的拥有者身份,及早获得补偿;
4.如果你自己种地,还可以享受一系列惠农补贴,这都需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来“验明正身”;
5.遭遇土地纠纷,更好维权;
6.下一轮土地承包优先享有承包权利;
7.土地不会被随便回收,免除后顾之忧。
……
有的个别地方政府还有额外的福利,这里就不做一一讲解。
好处这么多,农民对于确权的土地肯定也是有一定义务的。而农民此时的义务也就是农民作为承包方对承包地的义务。具体来看有以下几点:
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2.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生产经营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3.不能抛荒、撂荒。
4.不得随意转让或买卖给集体外的人员赚取利润。
也就是说,不管是农民自己种地,还是将土地流转出去,都要做上以上几点。尤其是在进行土地流转签订流转合同时,一定要将这些约束写进合同里面,不然如果土地流入方撂荒土地、改变了土地用途或者破坏了土地,作为土地流出方的农民也会连带受到处罚,因为土地的承包方还在你,上述的义务还是你的。
另外,关于上面说的土地转让,转让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给他人,转让将使农户丧失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意味着要重新确定承包关系。
转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转让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稳定的收入来源。
2.经发包方同意。(2/3以上村集体成员同意才可,因为这涉及到真个村集体的利益分配。)
3.受让方应当是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