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九江市第一批特色小镇创建名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根据《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特色小镇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九府厅字〔2017〕112号)和《关于转发省<关于申报第一批省特色小镇的通知>的通知》(九特镇办字〔2017〕1号)的部署和规定,在各地推荐和市特色小镇建设工作联席会议主要成员单位市建设规划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认真研究评选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确定瑞昌市码头镇等10个小镇为九江市第一批特色小镇,现将创建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九江市特色小镇建设工作方案》,抓好创建工作。我市将根据特色小镇评价指标体系,对特色小镇建设采取动态监管,实行优奖劣汰,并在2020年底前开展期未验收,正式命名。
特色小镇创建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相关县(市、区)要将经县级政府审定的特色小镇专项规划和工作方案,报市特色小镇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附件:九江市第一批特色小镇创建名单
庐山市海会镇 (国家级特色小镇)
修水县太阳升镇 (省级特色小镇)
武宁县罗坪镇 (省级特色小镇)
共青城市南湖基金小镇 (省级特色小镇)
瑞昌市码头镇
彭泽县天红镇
都昌县左里镇
永修县艾城镇
濂溪区威家镇
庐山西海运动休闲生态旅游小镇
(排名不分先后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