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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全国农村土地改革试点县的土地流转见闻

2014年07月07日 09:20来源:新华社点击量:0

    “最近一个星期都在外地旅游,老板请我们出去玩,自己种地的时候哪有这机会。”土地流转后在自己“地盘”上挣老板的钱,老板有时间还“请客”旅游,说起这些,广西象州县百丈乡民进村委博厚村村民周桂斌脸上一直堆着笑。

    象州县位于广西中部,光热充足,雨量充沛,水稻、果蔬成为当地农民的主要种植作物。作为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县,象州县近年来土地流转加快,小块合并开启规模化经营,新型农业得以培育,农民在家门口实现了“致富梦”。

    周桂斌把两亩多水田全部流转到象州县百丈乡有机水稻种植示范基地,除了每亩每年收取720元租金外,一年下来每亩还能通过销售稻谷赚得1000多元。“我每年还给老板管理70亩示范基地,每亩有1000元管理费,全年收入比自己种田高得多。”周桂斌说。

    周桂斌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土地流转前,每亩水田收入700元,两亩共计1400元;土地流转后,两亩可收入3440元。另外,通过管理水稻还可赚取管理费7万元。

    县长陈代军介绍,象州县引导农村土地有序流转,使土地向专业大户、合作社等集中,促进农业规模化,目前全县规模经营面积已达4.6万亩,土地以小“并”大,流转实现了集约化、品牌化。

    一些农民告诉记者,土地流转之前,每家每户都是“单干”,要考虑的因素很多,粮食品种、肥料农药、播种收割、晒粮卖粮……“现在我什么都不操心,把地交给老板,按老板的规划去做就行。”周桂斌说。

    同村村民覃桂明同样把6.5亩地全部“并”给了象州县百丈乡有机水稻种植示范基地,每年可收入11180元,较之土地流转前多挣6630元,此外还有从老板手中接过来的70亩水稻的管理费。覃桂明说,以前“单干”的时候所有环节都得自己操心,收入还无保障,自己不得不再外出做些泥水工补贴家用。

    村民们称呼的“老板”就是该示范基地负责人黄远贤。他说,2000亩示范基地是400多户村民将水田“并”出来的,整个村委下辖的5个村屯全部进行了土地流转,年产有机稻近160万公斤,每年还附带在田间养殖有机香鸭2万多羽。

    在象州县象州镇,一个以小“并”大进行土地流转创建的专业果蔬生产基地,引领该县农业朝着规模化方向迈进。象州镇石里村委石里村村民林彩铃一年有大约11个月时间在这个基地上班,家中3亩水田全部“并”到了这一基地,每个月可收入2400元。“对于长工来说,每年都有奖励,土地流转解决了当地部分群众打工的问题,高峰期的时候,大约有80位村民来这里做工。”该专业果蔬生产基地负责人黄小龙说。

    博厚村村民罗永芳则是“坐收渔翁之利”,全家共有水田7亩,他将6亩“并”入了黄远贤的示范基地。“生产我不参与,管理我也不参与,每年我就‘坐收'老板的租金。”罗永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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