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区2017年第一批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安置工作的通知
建保发〔2017〕83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经开区管委会,皖河农场:
安庆市市区2017年第一批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安置在即,为做好安置入住前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置时间和地点
定于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20日先后对华茂1958小区、茅岭小区(大革)、迎宾小区(九华)、青年新村、盛晟阳光城(澜庭)、汽车大修厂小区、林语棠小区、集贤北苑、集贤北路78-1号楼等9个项目进行安置,具体时间及地点见附表。
二、携带材料
申请人本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双面复印件6份、现金3000元(包含6个月的租金、物业费,装修垃圾清运费,水电押金等)到现场办理入住手续,华茂1958小区安置住户加带1寸彩照2张。
三、其他事项
请各区及时通知本批次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安置住户。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入住手续的,可在市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发展中心进行补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大楼9楼)。
附件:安庆市市区第一批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安置计划表
序号 | 安置日期 | 办理时间 | 办理地点 | 安置小区 |
1 | 10月10日至10月11日 | 9:00-17:00 | 华茂1958小区 | 华茂1958 小区 |
2 | 10月10日至10月13日 | 茅岭小区(大革) | 茅岭小区 | |
3 | 10月12日至10月13日 | 青年新村 | 青年新村 | |
4 | 10月16日至10月19日 | 迎宾小区(九华) | 迎宾小区 | |
5 | 10月16日至10月19日 | 盛晟阳光城(澜庭) | 盛晟阳光城 | |
6 | 10月20日 | 市住建委大楼九楼 | 汽车大修厂小区、林语棠小区、集贤北苑、集贤北路78-1号楼 |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