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中共阿坝州委、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阶段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施意见》(阿委发〔2015〕8号)精神,深入贯彻《四川省金融助推脱贫攻坚行动方案》(成银发〔2016〕67号),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的精准度和有效性,促进我州金融服务脱贫攻坚与建设“三区一中心”有机结合,实现“五个新跨越”,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坚持“五大发展理念”,深刻领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的重要内涵,紧紧围绕全州脱贫攻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坚持精准支持与整体带动相结合、金融政策与扶贫政策相协调、创新发展与风险防范相统筹,以发展普惠金融为根基,全力推动金融服务到村、到户、到人,增强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工作原则
(一)精准扶贫原则
坚持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着力精准,突出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提高金融扶贫可持续性,提高农村地区、贫困人口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
(二)开发式扶贫原则
坚持以产业发展为引领,通过完善金融服务,不断培育壮大地方特色产业和支柱产业,扩大其对扶贫对象增收和脱贫致富的引领带动作用。
(三)务实创新原则
坚持方法创新,在整合财政资源和金融资源上大胆创新,形成支持脱贫攻坚互为牵引、互为依托的良好局面。坚持目标务实,切实将工作成果体现在农牧民群众脱贫稳定化、农业发展现代化、可比数据直观化上。
(四)以点带面原则
坚持资源集中、集约利用的原则,以基地建设为载体,分期分批推进。在每个县(市)域先期选择1-2个脱贫攻坚金融服务示范基地,加强政策扶持和金融支持,逐渐形成可复制的成功发展模式。
(五)商业可持续原则
遵循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尊重金融机构的商业可持续诉求,加强对金融机构服务脱贫攻坚的风险保障能力和风险分担能力,确保金融服务脱贫攻坚的长效性。
三、总体目标
在集中发挥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和专项扶贫三项扶贫机制作用的基础上,依托金融现代经济核心的特殊地位,增强金融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渗透力和支撑力,切实做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助推现行标准下7.4万贫困人口如期脱贫、606个贫困村如期“销号”、13个贫困县(市)如期“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助推我州到2020年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展金融扶贫示范区创建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实现“社会融资年年有增量,普惠金融服务措施年年有增加,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年年有增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力度年年有增强”的良性、持续发展态势。
四、工作机制
(一)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党委总揽、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人行推动、金融机构参与的工作机制。突出目标导向、强化政策协调、资源整合、职能互补、信息共享。在州委、州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建阿坝州金融助推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进金融助推脱贫攻坚工作。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完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加强成员单位间的沟通协调,理顺议事决策机制。
(二)片区管理
州金融助推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行阿坝州中心支行,负责全州金融助推脱贫攻坚日常工作。县(市)、卧龙特别行政区实行片区管理制度,当地有人行县支行,或者属于人行县支行履职范围覆盖的县(市)域,县(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当地人行。无人行县支行的,人行阿坝州中心支行推举分管领导担任县(市)领导小组副组长,与当地县(市)委、县(市)政府共同承担管理与推动责任,办公室设在人行阿坝州中心支行相关业务科室。具体设置办法另行规定。
(三)政策传导
突出货币信贷政策的精准导向,提高货币政策工具引导的针对性。综合运用扶贫再贷款、定向降准等支持措施,增强银行机构资金实力,引导银行机构严格落实信贷政策要求,切实加大对扶贫、三农、小微等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通过落实扶贫再贷款优惠利率政策,加强银行机构利率定价能力建设等措施,引导社会融资成本降低。突出对特色优势产业、创业惠农示范基地、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创业吸纳能力强企业的投向引导和利率优惠。
(四)效果评估
建立脱贫攻坚金融服务专项评估制度,定期对各县(市)、卧龙特别行政区、各金融机构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进展及成效进行评估,对评估结果进行通报。金融机构评估结果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框架内,作为货币政策工具使用、银行间市场管理、新设金融机构市场准入、实施差异化金融监管及财政奖补资金发放等的重要依据,增强脱贫攻坚金融政策的实施效果。人民银行将建立扶贫再贷款示范基地效果评估机制,督导农村信用社进一步加大扶贫领域贷款投放。
五、工作内容
(一)精准对接多元化融资需求
1.支持方向。注重投向引导,明确支持重点,突出金融支持的精准性。
(1)精准对接特色产业金融服务需求,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一是重点支持农业现代化发展。有效对接优化农林牧产业布局和发展生态有机农业的金融需求。健全并完善金融服务主办行制度,支持带动贫困人口致富成效明显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订单、仓单质押等产业链、供应链金融,逐步推进农村产权融资业务,拓宽抵质押范围,加大特色产业信贷投入。二是有效支持工业转型升级。根据建设川西北生态经济示范区的总要求,突出绿色、循环、环保和市场导向,有效支持工业转型升级。三是大力支持全域旅游和民族文化产业发展。加大对阿坝州旅游二次创业以及全时、全域、多元旅游的金融支持,发挥旅游业扶贫增收富民作用。
(2)精准对接建档立卡贫困户金融需求,增强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金融机构要积极对接扶贫部门确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融资需求,开展金融服务档案建设,对贫困户家庭基本情况、资产构成、生产生活、就业就学状况以及金融需求等内容实行“一户一档”。突出信贷政策对接扶贫对象的精准“滴灌”,创新开展“扶贫再贷款+扶贫小额信贷”模式,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增产增收项目发放扶贫小额信贷。
(3)精准对接易地扶贫搬迁金融服务需求,支持贫困人口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农业发展银行分支机构要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贷款的前期调查和后期管理,确保易地扶贫搬迁贷款的有效投放。商业性、合作性金融机构要发挥点多面广、贴近基层的经营优势,按照市场化原则对安置区贫困人口直接或者间接参与后续产业发展的金融需求给予支持。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切实加强对政策性金融机构易地扶贫搬迁贷款的督促检查,推动易地扶贫搬迁信贷政策落实。
(4)精准对接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民生工程等领域金融服务需求,夯实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充分利用信贷、债券、股权投资、融资租赁等多种融资工具,支持全州交通、水利、电力、能源、生态环境建设等基础设施和文化、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创新基于委托代建、政府采购服务资金流的贷款抵质押方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支持农村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整治、新农村建设等民生工程建设。
2.支持模式。注重结合区域特色、因地制宜,实现金融支持模式特色突出,效果明显。
(1)财政金融互动配合模式。建立完善财政风险分担及奖补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金融资源的撬动作用,有效调动金融支持脱贫攻坚的积极性。
(2)银政战略合作模式。督导驻州金融机构积极落实其省级金融机构与州人民政府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积极争取政策倾斜,严格落实支持措施,加大对全域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
(3)示范基地带动模式。在全域深化扶贫再贷款示范基地及脱贫攻坚金融服务示范基地建设,开展扶贫再贷款精准扶持示范村、创业扶贫示范基地、旅游扶贫示范村等创建,精准引导增加信贷投放。督导农村信用社运用再贷款资金,加大对示范基地的信贷支持力度,不断提升再贷款品牌效应,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发挥央行资金引导信贷投放的作用。
(4)资金整合模式。驻州金融机构与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协调联动,整合各类资源共建脱贫攻坚金融服务示范基地,提高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示范基地积极按照农牧、林业部门重点推荐→配套财政资金撬动→信贷资金跟进→扶贫贴息资金配套的流程建设。
(二)着力提升普惠金融服务品质
1.深化农村支付环境建设,推动支付服务进村入户
(1)服务社会管理,完善农村金融服务站建设。加强支付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动结算账户、支付工具、支付清算网络的应用,提升基本金融服务水平。加强政策扶持,巩固助农取款服务在乡村的覆盖面,提高使用率,便利农民足不出村办理取款、现金汇款、转账汇款、代理缴费等基础金融服务,支持助农取款服务点与农村电商服务点相互依托建设,促进服务点资源高效利用。加强“支付惠农示范工程”建设,开展助农取款优质服务示范点、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示范站等创建,推动助农取款点――惠农综合服务平台――农村金融服务站的递进发展。落实资金奖补,建立合规合理的利益传导机制,提高特约商户积极程度,增强农村金融服务的长效性。
(2)服务城镇化进程,加快支付结算环境提升。鼓励探索利用移动支付、互联网支付等新兴电子支付方式开发支付服务市场,填补基础金融服务空白。创新推动“民族同芯·智惠阿坝”工程,在重点城区和旅游领域实现支付结算功能的提升,促进社会服务功能有效延伸。
(3)服务民生稳定,加快民生资金拨付通道建设。在具备条件的县(市),稳妥开展财政补助资金国库直拨工作,将民生补助款项从人民银行国库部门的存款账户通过小额支付系统直接划拨至收款群众个人存款账户,优化政府补助金发放流程,实现从“国库”到“受益者”的点对点直拨试点工作。
2.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农村金融服务跟进
(1)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信用与信贷联动。探索农户基础信用信息与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的共享和对接,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健全农村基层党组织、“驻村第一书记”、致富带头人、金融机构等多方参与的贫困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等级评定制度,探索建立针对贫困户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完善电子信用档案。深入推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信用基地”评定与创建,鼓励发放无抵押免担保的扶贫贴息贷款和小额信用贷款。
(2)加强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突出解决微观主体“融资难、融资贵”导向,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成果转换。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金融机构要积极参与信用体系“一库一网一平台”建设,改善金融机构经营的内外环境,构筑信用高地,形成资金洼地,使信用等级高的经济主体在压降融资成本和提高融资便利上切实受益。
(3)加强旅游文化产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拓展和深化全州旅游文化产业信用体系建设,改善旅游文化产业融资环境,拓宽旅游文化产业融资渠道,提升旅游景区诚信金融服务,有效服务全州旅游景区建设,提升全州旅游文化行业诚信服务意识和诚信品牌影响力,切实提高旅游二次创业“软实力”。
3.建设精准扶贫信息管理系统,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建立健全“阿坝州精准扶贫金融信息管理系统”,全面整合全州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各类资源,实现政策传导、金融服务、信用对接、信贷支持、风险监测五大功能。将系统作为推动阿坝州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的重要载体,逐步丰富系统功能,整合工商、税务、公安、旅游、环境保护等部门信息,将系统建设成为社会信用信息发布查询、不良信息公示、社会金融服务的多功能、综合性服务平台。
4.建立保险精准脱贫长效机制,健全保险保障体系
鼓励保险机构建立健全乡、村两级保险服务体系。推进牦牛、生猪、果树等优势农业保险,通过财政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特色农产品保险发展,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各级财政要落实保费补贴,促进特色农产品价格保险。保险机构要探索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为贫困户融资提供增信支持。保险机构要建立健全针对贫困农户的保险保障体系,全面推进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险业务,缓解贫困群众因病致贫、因灾返贫问题。
5.重视金融知识普及,强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和权益保护,严厉打击金融欺诈、非法集资、制售使用假币等非法金融活动,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畅通消费者投诉的处理渠道,完善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优化金融消费者公平、公开共享现代金融服务的环境。有针对性地设计开展金融知识普及与金融消费者教育活动。深入实施农村金融教育“金惠工程”,通过农村金融教育试点、金融知识宣传月等方式,提高金融消费者的金融知识素养和风险责任意识。继续巩固和拓展征信教育的创新成果,不断丰富教育内容。持续扩大教育范围,教育对象由大学生向中等专业学校和中学全覆盖推进。
(三)充分发挥金融机构主体作用
1.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主办行制度。针对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示范基地、贫困村“整村推进”示范村、定点帮扶贫困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对象,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主办行制度。主办行要制定相关主办方案,明确支持措施,强化责任分工,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的主体作用。
2.切实发挥好政策性金融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农业发展银行要发挥“扶贫金融事业部”的积极作用,加大对扶贫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纳入“扶贫金融事业部”的业务,享受营业税、所得税等财税优惠政策。
3.下沉金融服务重心,完善商业性金融信贷管理。农行阿坝分行、建行阿坝分行、工行阿坝直属支行等要稳定和优化县(市)域网点设置,保持现有网点基本稳定并力争有所增加,要合理规划网点布局,加大在空白乡镇设置物理网点的工作力度,延伸金融服务触角,推动金融服务进村入户。农行阿坝分行要继续深化“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强化县(市)事业部经营能力。邮储银行阿坝分行要强化县(市)级以下机构网点功能建设,逐步扩大涉农业务范围。各银行机构要针对全州实际需求,改进贷款营销模式,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率。鼓励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到我州设立分支机构。
4.强化农村信用社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在坚持服务“三农”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提高资本实力,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支持发起设立村镇银行,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等,建立正向激励机制,鼓励开展面向“三农”的差异化、特色化服务。
5.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丰富金融服务提供方式。支持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在我州设立分支机构。加强对全州企业的培育和孵化力度,完善上市企业后备库,帮助企业通过股权市场融资,通过增发、配股等方式再融资。支持企业利用银行间直接债务工具融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引入互联网金融、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新兴金融业态支持精准扶贫,多渠道提供金融服务。
六、保障措施
(一)财政政策
1.建立健全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各县(市)要结合自身实际,设立扶贫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和担保资金,专项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以及带动贫困人口就业的各类扶贫经济组织贷款风险补偿。各级政府可以建立扶贫产业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扶贫。
2.建立健全担保机制。州内融资性担保机构要为扶贫开发项目提供担保。融资担保机构要通过再担保、联合担保以及担保与保险相结合等多种方式,积极提供精准扶贫融资担保。
3.强化激励机制。有效整合各类财政扶贫资金,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对金融资源的支持和引导作用。继续落实农户贷款税收优惠、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政策,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投向扶贫开发领域。对金融机构发放的示范基地贷款,按照净增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财政奖励。财政支持普惠金融推广,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普惠金融推广力度。充分整合各类财政性资金运用,增强对脱贫攻坚金融服务的刺激效果。
4.完善贷款贴息政策。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扶贫贴息贷款、民贸民品贴息贷款等管理机制,强化政策精准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州财政出资300万元对农业产业化项目贷款和脱贫攻坚金融服务示范基地贷款进行贴息。
5.支持地方政府债务置换。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地方政府债务置换,稳步化解地方债务风险。
(二)产业政策
1.农口部门。各级农口部门要整合农口资金,加大对农业产业化、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通过专项资金有效撬动金融资源投入。各级农口部门要配合推进脱贫攻坚金融服务示范基地建设,在项目筛选、推荐,资源整合利用,政策倾斜等方面给予支持。
2.旅游部门。各级旅游部门要积极创建旅游示范区、旅游示范村,加快贫困乡村的旅游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要结合《金融支持四川旅游扶贫试点村建设工作方案》,积极推进旅游扶贫试点村建设,通过引领示范,实现“开发一个村寨、带活一方经济、致富一方百姓”的旅游扶贫效应。
3.涉企部门。各级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要结合产业政策要求,加大对企业尤其是对小微企业的辅导培育,通过提升企业自身素质促进融资对接。
(三)金融政策
1.加强货币政策工具运用。设立并用好扶贫再贷款,执行优惠利率,引导农村信用社切实降低扶贫贷款利率水平。合理确定扶贫再贷款使用期限,为农村信用社支持脱贫攻坚提供中长期资金来源。农村信用社要建立台账,加强精准管理,确保信贷投放在数量、用途、利率等方面符合扶贫再贷款管理要求。金融机构要树立适度利润观、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切实将风险成本压降的利益传导给贷款主体,切实降低贷款利率水平。
2.严格专项信贷政策落实。深入实施“万家千亿”重点诚信小微企业融资培育计划,组织推动多层次、多渠道、多方式的政银企三方融资对接。贯彻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支持居民首套和改善型住房消费,扩大有效需求,稳定房地产市场。规范发展创业担保贷款业务,为符合条件的返乡农民工和农村妇女创业就业、贫困家庭开设网店等提供信贷支持。利用好返乡创业贷款分险政策,进一步加大对返乡创业群体的贷款投放力度。积极开展助学贷款业务,缓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难题,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提供有力支持。严格落实民贸民品贷款贴息政策,支持民族企业发展。
(四)目标考核
州委、州政府将金融服务脱贫攻坚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体系,依据实施意见按年度对各县(市)、卧龙特别行政区、各单位实施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大力支持金融服务脱贫攻坚工作纵深推进。其中,各级发展改革、扶贫、财政等部门要加强与人民银行的协调、合作和信息共享,及时通报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等规划信息,促进融资对接。
各县(市)、卧龙特别行政区要比照州金融助推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设置金融助推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