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政府关于公布2017年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改善困难群众生活状况,决定从2017年7月1日起,调整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并实现大市范围内低保标准的一体化。现公布如下:
一、溧阳市、金坛区城乡低保标准,由原每月670元统一提高到每月760元。
二、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城乡低保标准,由原每月730元统一提高到每月760元。
请各辖市、区接通知后抓好落实,按统一公布的标准发放到位。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7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