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公众意见的公告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告第52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粤府办发〔2017〕号)及《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办〔2017〕29 号),保障租赁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起草了《广州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根据《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的规定,欢迎社会各界对《广州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提出修改意见及建议。
一、网上征求意见的时间:2017年10月1日-10月12日。
二、公众获取征求意见稿全文的途径:点击文本附件下载。
三、公众反馈意见及建议的途径:可通过电子邮件(tanghuanli@gzcc.gov.cn)、邮寄(广州市豪贤路 193 号 15 楼租赁所,邮编:510030)、传真(020-83189350)等形式反馈。
四、联系部门及方式:广州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联系电话:020-83384791。
特此公告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