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84号)有关精神,加快建设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更好地为广大返乡下乡创业创新人员提供场所和服务,全面助推农村创业创新,现就推进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是依托各类涉农园区(基地),通过政策集成、资源集聚和服务集中,融合原料生产、加工流通、休闲旅游、电子商务等产业,集成见习、实习、实训、咨询、孵化等服务为一体,具有功能定位准确、管理规范、示范带动能力强等特点的农村创业创新服务平台,是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创业创新的重要载体。加快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建设,有利于整合市场准入、金融服务、财政支持、用地用电、创业培训、社会保障、信息技术等政策措施,有利于聚集土地、资金、科技、人才、信息等资源要素,有利于开展见习、实习、实训、创意、演练等实际操作,形成统一的政策服务窗口、便捷的信息服务平台和创业创新孵化高地,吸引更多有一定资金技术积累、较强市场意识和丰富经营管理经验的返乡下乡人员到园区(基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建设好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推动形成以创新促创业、以创业促就业、以就业促增收的良性互动格局,为现代农业发展注入新要素,为增加农民收入开辟新渠道,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注入新动能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按照政府搭建平台、平台聚集资源、资源服务创业的思路,加快建设一批区域特色明显、基础设施完备、政策措施配套、科技创新条件完善、服务能力较强的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为返乡下乡创业创新提供全方位支持和服务,提升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能力水平,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新动能、新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农为本,重点发展农业生产和生产性服务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休闲旅游、电子商务等涉农产业,支持产业融合发展、循环发展;坚持规划引领,重点发展与区域主导产业、发展规划相匹配的优势产业,发挥聚集效应,避免分散化、碎片化;坚持市场化经营,按照市场规律办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充分调动市场和创业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坚持服务优先,重点加强基础设施、信息网络、政策咨询、生产经营和创业创新等各类服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目标要求。到2020年,在全国建设一大批标准高、服务优、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为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提供可选择的场所和高效便捷的服务,实现国家政策、各类资源和相关要素的集成整合,推动农村创业创新更快更好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服务功能。支持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积极筹措资金,加强水、电、路、气、网、消防、通讯、绿化、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搭建公共服务、电子商务等平台,开展政策解读、信息咨询、创业辅导等服务。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市场主导、政府引导、企业运作、主体参与的运行方式,形成充满活力的制度模式。有针对性地开展返乡创业培训五年行动计划、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训、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计划、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农村创业致富女带头人等培训项目,提升创业创新能力。
(二)营造政策环境。引导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对接国家政策,及时梳理政策信息,形成政策明白纸,帮助经营主体了解政策和获取政策支持,推动政策落地见效。方便企业等经营主体入园登记注册,营造便利化、法制化的营商环境。组织开展银企对接、银团合作、投资对接等活动,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园区(基地)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
(三)促进资源集聚。支持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参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农产品加工、农业农村信息化等涉农项目建设,积极为园区(基地)经营主体争取资金支持。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机构联系,形成科技、人才的汇集高地。支持园区(基地)建设星创天地,组织经营主体积极参加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全国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活动,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创业沙龙、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等创业辅导活动。
(四)推动产城融合。引导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与国家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对接,形成功能和优势互补、产业和利益紧密联结的发展模式,积极推动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支持引导返乡下乡人员按照全产业链、价值链的现代产业组织方式开展创业创新,培育农村创业创新示范样板。按照土地利用、主导产业发展等规划要求,树立环境绿色、生态友好的好形象,打造产品优质、安全可靠的好品牌,提高园区(基地)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形成区域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促进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建设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转变观念、深化认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切实抓好园区(基地)建设各项工作。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推进机构,加强工作指导,建立协调机制,形成支持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建设的工作合力。
(二)加强政策落实。要强化政策督导,督促支持返乡下乡创业创新政策在园区(基地)落地生根。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强调查研究,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努力解决园区(基地)缺人才、缺技术、缺市场等突出问题,着力缓解经营主体的融资难等难题。进一步加大沟通协调力度,推动出台具体的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细化实化配套政策措施,促进政策落地见效。
(三)加强示范带动。要适时推出一批全国农村创业创新示范园区(基地)样板,形成以点带面的良好态势。加强与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交流合作,建立共享共赢机制,更好地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四)加强宣传推介。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对园区(基地)进行宣传报道,不断将园区(基地)的优惠政策、基础设施条件和公共服务能力等信息传递给广大创业创新人员,积极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加快推动农村创业创新蔚然成风。
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
科技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工商总局
国家统计局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