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若干意见的补充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了进一步增强制定规范性文件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若干意见的补充通知(征求意见稿)》全文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7年9月15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陆黄岩区人民政府(www.zjhy.gov.cn),通过网站首页右侧的《文件草案征求意见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区法制办(区政府大楼702室),联系电话兼传真:84120251,邮箱:hyfzb704@163.com。
黄岩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9月12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若干意见的补充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若干意见》(黄政发〔2017〕19号),切实规范我区划拨土地房屋上市出售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费收缴、管理,推动房地产二、三级市场发展,结合前期工作实际,做如下补充:
对 “城中村”改造范围内安置的套式住宅和城镇居民(单位)拆迁安置住宅,安置户在2017年12月31日前(含2017年12月31日)签订套式住宅安置协议的,上市出售时不改变土地用途,划拨土地按标定地价10%补交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费,出让土地直接办理交易手续。安置户在2018年1月1日后签订套式住宅安置协议的,上市出售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若干意见》(黄政发〔2017〕19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