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龙海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有效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通知》(龙政综〔2017〕356号),通知提到,对2017年至2020年期间完成规划编制的村庄给予奖励补助,其中,208省道复线、龙江大道和沿海大通道两侧村庄各奖励补助20万元(含村庄污水处理专项规划补助资金2万元);龙政办〔2016〕28号文明确的应于2016年完成规划编制的村庄各奖励补助8万元(同属于208省道复线、龙江大道和沿海大通道沿线的村庄,按20万元标准补助);其他村庄奖励补助标准根据各年度全市村庄规划编制完成情况统筹安排。
龙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有效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通知
龙政综〔2017〕35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林场,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新农村建设步伐,提高村庄规划建设水平,完成村庄规划全覆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以及《福建省全面有效推进乡村规划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效推进我市村庄规划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是新形势下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现实需要,也是促进集约发展、节约土地的必然选择。各乡(镇)场、市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我市在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和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全市来看,村庄无规划、村庄建设无序等问题仍然较为严重,村庄规划脱离农村实际、实用性差的问题仍较普遍。对此,各乡(镇)场、市直有关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村庄规划编制目标
各乡(镇)场、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有效推进村庄规划编制,确保到2020年前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所有村庄都有切实可用的村庄规划,全市农村住房建设都有规划管理,环境整治都有规划指导,基本实现“村村有规划,建设有管理”。其中,位于208省道复线、龙江大道和沿海大通道两侧的村庄以及《龙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住建厅关于福建省全面有效推进乡村规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龙政办〔2016〕28号)明确的应于2016年完成规划编制的村庄(详见附件1),尚未编制规划的,要于今年完成规划编制;之前已编制规划但已不适应发展需要的村庄,也要适时启动规划修编工作。
三、村庄规划的编制要求
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改革创新、全面有效推进乡村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村〔2015〕187号)、《福建省全面有效推进乡村规划工作方案》的要求,坚持简化、管用和抓住主要问题,分类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要针对村庄发展需要和面临的实际问题,从农村住房建设和环境整治等基本问题入手,根据村庄自身资源禀赋、特色和实际情况,分类进行规划,宜大则大、宜简则简,注重特色,防止生搬硬套和搞“一刀切”,切实提高村庄规划实用性。要坚持村民是村庄规划建设的主人,村庄规划要以多数群众的共同需求为导向,与农民利益相结合,让村民了解规划、认同规划,充分听取村民意见,尊重村民意愿,引导村民全过程参与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
四、加强农村住房建设规划许可管理
要按照“先规划、后许可、再建设”的要求,全面推进实施农村住房建设规划许可,规范农村住房建设秩序。村民建房应当依法申请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各乡(镇)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简化程序、明确时限,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并加强村庄规划和建设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增强群众依法申请许可、依许可建设的意识,有效引导群众按规划合理建房,同时,要加强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各类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
五、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已将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各乡(镇)场是村庄规划编制的责任主体,要精心组织辖区内村庄规划编制的具体工作,不折不扣地按时完成村庄规划编制任务。市直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加强指导和监督,共同推动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检查考核。各乡(镇)场要按照“2020年前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的总体目标,根据乡镇规划并结合实际需求于2017年9月11日前确定辖区内需编制规划的村庄名单并制定年度编制计划,填报《龙海市村庄规划编制计划表》(详见附件2)报送至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政府将对村庄规划编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考评内容,对推进工作不力者将启动问责程序。
(三)保障工作经费。各乡(镇)场要安排专项资金,保障村庄规划工作顺利开展。从2018年起,市财政将按年度安排“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对2017年至2020年期间完成规划编制的村庄给予奖励补助,其中,208省道复线、龙江大道和沿海大通道两侧村庄各奖励补助20万元(含村庄污水处理专项规划补助资金2万元);龙政办〔2016〕28号文明确的应于2016年完成规划编制的村庄各奖励补助8万元(同属于208省道复线、龙江大道和沿海大通道沿线的村庄,按20万元标准补助);其他村庄奖励补助标准根据各年度全市村庄规划编制完成情况统筹安排。
附件:1.208省道复线、龙江大道和沿海大通道两侧村庄以及龙政办〔2016〕28号文明确的应于2016年完成规划编制的村庄名单
2.龙海市村庄规划编制计划表
龙海市人民政府
2017年8月31日
附件1
208省道复线、龙江大道和沿海大通道两侧
村庄以及龙政办〔2016〕28号文明确的
应于2016年完成规划编制的村庄名单
一、208省道复线、龙江大道和沿海大通道两侧村庄
龙江大道(含连接线):紫泥镇仁和村、新洋村、紫泥村、锦田村、溪墘村、溪洲村、溪霞村
省道208复线:榜山镇普边村、榜山村,海澄镇溪北村、合浦村,东泗乡虎渡村,东园镇茶斜村、东宝村、南边村、凤山村,浮宫镇山塘村
沿海大通道:港尾镇古城村、卓岐村、深沃村、斗美村,隆教乡白坑村、镇海村、关头村、红星村、新厝村、白塘村
二、龙政办〔2016〕28号文明确的应于2016年完成规划编制的村庄
海澄镇:罗坑村、和平村、下埭村
浮宫镇:海山村、海平村
程溪镇:下庄村、南坑村、下叶村
港尾镇:浯屿村
榜山镇:岭口村
紫泥镇:城内村、溪洲村、溪霞村、金定村、新洋村、仁和村
东泗乡:水浒村、清泉村
附件2
龙海市村庄规划编制计划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建制村数量(个) | 截至目前已完成规划编制的村庄名单( 个) | 需编制(修编)规划的村庄名单( 个) | 其 中 | |||
2017年度拟编制规划村庄名单( 个) | 2018年度拟编制规划村庄名单( 个) | 2019年度拟编制规划村庄名单( 个) | 2020年度拟编制规划村庄名单( 个) | |||
注:村庄规划类型包括村庄建设和整治规划、富美(美丽)乡村规划、历史文化名村或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等,应根据村庄自身资源禀赋、特色和实际情况,针对村庄发展要解决的问题以及村民生活和村庄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开展规划编制。纳入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不必编制村庄建设规划,按城市规划要求进行建设管理,逐步实施城中村改造;乡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保留村庄应根据乡镇规划要求编制村庄规划。本表应于2017年9月11日前报送至市城乡规划建设局。联系人:林玉珊,联系电话:13709360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