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市区房屋征收附属物(构筑物)、临时建筑补偿标准及装修补偿参考价格的通知
衢住建〔2017〕79号
市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衢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衢政发〔2015〕16号)、《衢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助和奖励标准》(衢政办发〔2017〕64号)的规定,现就衢州市区房屋征收附属物(构筑物)、临时建筑补偿标准及装修补偿参考价格予以发布。2013年4月12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市区房屋征收附属物(构筑物)、临时建筑补偿标准及装修补偿参考价格》(衢住建〔2013〕49号)同时废止。
本通知自2017年 10月19日起执行。
附件:1.市区房屋征收附属物(构筑物)、临时建筑补偿标准
2.市区房屋征收装修补偿价格参考表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