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宅基地有偿退出已经在我国部分地区展开试点,西安高陵区就是其中之一,那么2017西安市高陵区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政策是怎样的?
根据最新发布的《西安市高陵区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试行办法》,2017西安市高陵区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政策如下:
负责部门
各街镇(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的实施。
区国土分局:负责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政策的制定。
怎么退出?
1.整村退出
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划,对扩展边界范围内的村庄,通过增减挂钩、土地整治等形式,以住房加货币的方式进行集中安置。
整村退出的由村组干部及街镇(管委会)工作人员逐户了解群众意愿,严格按照区政府制定的补偿安置标准进行补偿和安置,最大限度的满足群众意愿。确保群众户有所居。
2.零散退出
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有条件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其宅基地,以城市社区、农村社区和宅基地置换等形式集中安置的行为。
申请零散退出宅基地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自愿退出宅基地申请表》;
(二)宅基地使用权证或权属证明资料;
(三)居民家庭户口簿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资料;
(四)不再重新申请宅基地的承诺书;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退出价格
参照高陵区征地拆迁标准执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属物由具有相关资质的评估机构按照区现行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资产评估后予以回购,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示。
注意:
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的不得再申请新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