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通州区人才公寓配租工作的通知
通人才办〔2017〕19号
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根据《通州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通政办发〔2017〕4号)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2017年度人才公寓配租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配租形式: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两种。
(一)实物配租
1.房源情况:
(1)金隅花石苑项目:位于通州区梨园镇砖厂北里,户型结构为两居室,建筑面积约85平方米左右,租金标准为22.5元/平方米·月。注:此项目2013年开放,此次所选房源为剩余房源。
(2)永顺珠江二期东都国际项目:位于通州区永顺镇东亚一品阁东侧,户型结构为一居室,建筑面积约40平方米,租金标准为26.8元/平方米·月。注:此项目2016年开放,此次所选房源为剩余房源。
(3)台湖东亚家园项目:位于通州区台湖镇,户型结构为两居室,建筑面积约50平方米,租金标准为17.6元/平方米·月。注:此项目2016年开放,此次所选房源为剩余房源。
2.租金优惠方式:
根据人才所属层次,分别对第一至第六层级人才给予最高100平方米、80平方米、70平方米、60平方米、50平方米、40平方米的租金减免优惠。减免部分以外的剩余租赁面积,按照同地段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收取。
(二)租金补贴
1.补贴范围:第一至第四层级人才。可根据需求选择房屋配租或租金补贴优惠方式,两种优惠方式不可同时享受。
2.补贴标准:分别对第一至第四层级的人才给予最高100平方米、80平方米、70平方米、60平方米的租金补贴。租金补贴按月发放,标准按照通州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周边市场租金标准的平均值(2017年平均值为26.8元/平方米·月)×补贴面积×80%计算。
二、申请条件
以家庭为单位,由人才提出申请(需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5),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属于《通州区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规定的人才(见附件1)。
2.到通州区创业或与通州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通州区内无住房。
4.所在单位为通州区属机关事业单位或在通州区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社会保险登记的企业。
5.申请人需自首次在通州区缴纳社会保险之日起,2年内提出申请。即2015年9月以后(含9月)在通州区首次缴纳社保的人才。
三、申请流程
2017年人才公寓申请于9月集中申报。具体申报受理流程如下:
(一)各用人单位负责本单位人才的组织申报工作,并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初审。《通州区人才公寓申请表》(见附件2),可在通州人才网(http://www.bjtzrcw.com)和通州区住建委网站(http://jw.bjtzh.gov.cn)下载, 《通州区人才公寓申请人员一览表》(见附件3),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上级单位进行复审。
(二)产业园区用人单位(不含各园区管委会)的申请人由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管委会进行复审,其他用人单位(含各园区管委会)的申请人由区人力社保局进行复审。复审结束后,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管委会、区人力社保局提出复审意见,并向区人才公寓管理办公室出具复审结果。
(三)复审结果由区人才公寓管理办公室进行汇总并排序,提出房屋配租和优惠方案。申请人排序的顺序为:按照人才所属层级由第一层级向第六层级依次分配,如果申请人数少于房源数,则进行足额配租;如果申请人数多于房源数,则通过摇号确定配租人员。
(四)对拟享受房屋配租或租金补贴的人才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社会公示。公示如有异议,由区人才公寓管理办公室进行核查,情况属实的,取消申请人申请资格。公示无异议,由区人才公寓管理办公室将房屋配租和优惠方案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区人才公寓管理办公室负责通知申请人,并办理相关配租手续。
四、新老政策衔接方式
本通知发布前,已按《通州区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通政发[2013]2号)申请并已入住的第1至第6层次人才,可按现行的《通州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通政发[2017]4号)文件规定执行,需变更配租方式或租金优惠方式的,只需填写《通州区人才公寓优惠政策变更申请表》(见附件4),申请流程同上。已入住的第七层次人才继续按照老政策的优惠方式进行。
五、报送时间
(一)各单位于2017年9月29日前将纸质申请材料(1份)及汇总的电子版报送至区人力社保局和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管委会。
(二)区人力社保局和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管委会复审后将各单位报送的申请材料及汇总的电子版报送区人才公寓管理办公室。
(三)各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汇总和申报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视同放弃此次申请资格。
区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人才服务科
联系人:冯 洋 联系电话:81595306
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管委会政工科
联系人:潘宝祥 联系电话:69526016
区人才公寓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王 颖 联系电话:69541288
附件: 1.通州区高层次人才范围界定
2.通州区人才公寓申请表
3.通州区人才公寓申请人员一览表
4.通州区人才公寓优惠政策变更申请表
5.申请家庭需要提供的材料
通州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