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和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云政办发〔2015〕129号)、《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廉租住房申报审核有关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2014〕21号)以及《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云和县2018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及保障标准的批复》(云政函〔2017〕47号)精神,经个人申请,由所在街道社区初审、公示,并经县相关职能部门调查核实,拟确定符合2018年度云和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有120户,现将拟保障家庭名单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相关情况。
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审核未通过的申请家庭,对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到云和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民政局二楼)申请复核,复核期限在本次公示期内,逾期不再受理。核对中心电话:5134380
公示时间:2017年9月18日至10月2日共15天
受理单位:云和县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中心
地 址:云和县中山路121号 邮政编码:323600
举报电话:云和县监察局:0578—5122320 云和县住房保障中心:0578—5126618
附: 2018年度云和县公共租赁住房拟保障对象名单(第一批)
云和县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中心
2017年9月18日
附:2018年度云和县公共租赁住房公示名单(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