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夏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区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749万亩,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400万亩,全面建成780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
《意见》明确,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严控建设占用耕地。从严格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严格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加强土地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改革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方式、多措并举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严防集体土地流转“非农化”六个方面落实耕地保护政策。
《意见》提出,依靠多方力量,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任务。从多渠道落实耕地补充任务、落实新增耕地核定、建立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机制、扩大补充耕地资金来源四个方面推进占补平衡工作。
《意见》要求,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扎实推进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合理开发利用耕地后备资源,全面提升耕地数量和质量。
《意见》还提出,加大耕地保护支持力度,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完善征地补偿费动态调整机制,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调动各方面保护耕地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