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农村地区,多采取家庭承包的方式来进行农村土地承包,此时的承包主体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那么农户作为承包方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呢?
农村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土地承包中承包方的3大权利
根据《农村土地00.承包法》第16条规定,承包方享有以下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的权利,有权利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农村土地承包中承包方的3大义务
在家庭承包中,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承包方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必须承担一定的义务。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7条规定,承包方应当承担以下义务:
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而部分农户反映的“新官不认旧账”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4条规定,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包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可见,“新官不认旧账”的做法是一种违法行为,发包方违反规定擅自变更、解除承包合同,侵犯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侵犯了农户作为承包方的权利,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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