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陕西省新农合患者在异地就医可以直接报销了!那么2017年陕西省新农合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报政策是怎样的?参合人能报销多少?
根据《陕西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方案 (试行)》,2017陕西省新农合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报政策如下:
什么是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指本省(或外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参保地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或转诊单后,持居民健康卡(以下简称“健康卡”)(或合疗证、医保卡),在外省城乡居民医保协议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直接在就医地即时结算的行为。
哪些人可以纳入纳入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1、跨省异地转诊。参保人因省内医疗条件限制和疾病诊疗需要,转往外省协议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2、跨省异地急诊。参保人离开本省,因患急症在外省协议医疗机构的急诊留观或住院治疗。
3、跨省异地安置。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外省打工或随父母子女在外省长期居住(以下简称异地安置人员),在居住地协议医疗机构住院和门诊特殊慢性病治疗。
4、大学生异地治疗。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大学生,因病在外省异地协议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以及因病休学期间在外省的门诊特殊慢性病治疗。
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结算报销
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使用就医地目录,实行就医地管理,执行参保地报销方案。
本省跨省异地就医报销标准为:
一级、二级、三级协议医疗机构起付线分别为:500元、1500、5000元;
报销比分别为:80%、60%、40%。按病种付费的病例,执行病种定额付费标准。
外伤患者统一回统筹地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程序审批。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按13万元/人/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