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河南省地方经济社会调查队发布《河南省农村土地流转情况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指出,一般农户流转土地的“非粮”比例已经高达40%,而土地经营大户的“非粮”比例从2010年的43.7%上升至目前的60%。
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河南全省农村土地流转面积已达3216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33%。农地流转“非粮”大户的趋利行为致使土地流转费不断抬升,调查农户中近1/4的流转费已经达到或超过2013年规模种粮亩均净收益1000元的水平,《报告》认为这将进一步加重流转土地的“非粮”甚至“非农”化。
一位农业部人士就此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出现的大面积农地流转,使农业经营成本升高。由于种粮的比较效益低,土地流入方往往选择土地‘非粮化’以实现农业生产效益,这将对国家粮食安全造成影响。”
不足三成农地流向农户
河南省地方经济社会调查队在调研中发现,在其调查的600户农户中,超过50%家庭劳动力从事非农行业,41.4%的劳动力外出就业,《报告》认为,随着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转向二、三产业,土地流转速度逐步加快。
在此情形下,大部分农户都倾向于将土地进行中长期流转,以获取稳定流转费用,河南省地方经济社会调查队在调研中发现,耕地流转时间在5年以上的农户占到了三分之二,另有超过三分之一的农户耕地流转时间达到10年以上。
而在农地流出对象方面,土地经营大户达到七成以上,只有不足三成的土地流转给一般农户,河南省地方经济社会调查队认为,这说明土地经营大户是带动土地流转的主力军。
大规模土地流转的背后存在着行政权力强行干预的“无形手”。《报告》中指出,依法自愿有偿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所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但有些地方的土地统一流转看似村民自愿,实则是村或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劝诱强制村民统一进行流转。
一位参与部委调研的专家告诉,“一般农户流转土地不足三成、超过七成土地进入土地经营大户口袋说明地市部门脱离实际、片面追求大规模流转土地的政绩,忽视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这不但使巨量工商资本进入乡村与民争利,更催涨了农业经营成本,最终导致农地流转‘非粮化’”。
“非粮化”影响粮食安全
与土地大规模集中流转现象相伴相生的,是流转后农地进入“非粮化”用途。“有个别地方耕地流转给大户后几乎没有用来种粮的”,河南省地方经济社会调查队认为,由于种粮经济效益低,因此土地流入方基于经济利益诱惑,驱使他们在流转到手的耕地上从事 “非粮”活动,有的甚至改变耕地的用途,从事非农业生产活动,完全背离了国家鼓励土地流转政策的宗旨。
对调查结果所显示的 “非粮化”事件,河南省地方经济社会调查队将原因归结为由于各地监管的缺乏和引导不力以及对粮食生产的重视程度不够。
如果以2013年河南省农村土地流转比例为33%计算,那么目前河南全省有超过13%的家庭承包耕地没有用于种粮。河南省地方经济社会调查队指出,如果任由这种现象继续发展下去,那么未来河南粮食产量必将受到严重影响。
农地流转后“非粮化”甚至“非农化”现象已经引起有关地方的重视。了解到,今年以来已有包括湖北武汉在内等多个地方政府建立了土地流转保障金制度,以预防土地流转过程中出现的“非农化”“非粮化”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