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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州市农村建房新规出炉:每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2017年09月07日 11:43来源:土流网点击量:0

2017年广州市农村建房新规出炉了!日前,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广州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实施办法》,从规划报批入手加强对农民无序建房及违法建设的监管,有效期为5年。其中明确,村民自建房也要进行规划报批、规划验收等工作,申请新建住宅的,可以户为单位提出申请,前提是须符合“一户一宅”政策,也就是说,每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另外,还需具备本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农村房子

“一户一宅”,简单地说,就是每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对于“一户”的认定,实施方案也有明确的规定:夫妻与未达到法定婚龄子女同住的为一户;有兄弟姐妹的,其中一人应与其父母为一户,其余兄弟姐妹达到法定婚龄或结婚后可申请分户;是独生子女的,结婚后可以继续与父母为一户,也可单独立户;离异后无房一方再婚且配偶无房的可为一户。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办法规定被许可人,应当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之日起1年内开工。逾期未开工且未办理延期手续或者申请延期未获批准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附件自行失效,失效后需重新申请。

办法实施的区域包括广州市白云、黄埔、花都、番禺、南沙、从化、增城区等,各地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这些地方的村民个人建设非公寓式住宅建设的规划许可审批、批后监管、规划核实等工作将委托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简称镇、街)负责。简单地说,符合条件的村民提出个人住宅建设申请,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将实现村报镇批。另外,国有农场、林场范围内经村庄规划确定的符合相关条件的原居民自建房也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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