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首页 > 土地知识 > 土地征收

2017年海宁市海青桥区块房屋即将被征收,快看看有你家吗?

2017年09月07日 10:52来源:海宁市人民政府点击量:0

海宁市人民政府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决定

海政房征字(2017)第4号

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海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海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及补助奖励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海青桥区块房屋征收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现作出征收决定如下:

一、征收目的:

加快城市有机更新,改善旧区人居环境。

二、征收项目名称:

海青桥区块房屋征收项目。

三、征收范围:

东至曹家河,南至原八方布业,西至原化纤厂,北至横塘河(详见红线图)。

四、征收部门:

海宁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五、征收实施单位:

海宁市人民政府硖石街道办事处。

六、征收现场办公地点:

东苑北路10号至16号(万城春晓东商铺内)。

七、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被依法征收后,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被征收人如对本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在60日内向嘉兴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海青桥区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补偿方案》(住宅、非住宅)

海宁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4日

85%的人还看了
你可能也爱看
附近热门土地
最新资讯
查看更多资讯
加载中...
火热
招募中
城市
姓名

下载土流APP

获取一手地块信息

小土给您发了元的新用户红包
距离领取结束时间还剩
-
-
-
恭喜获得土流红包
0
已存入您土流APP的账户券包
您可下载app进行查看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