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高新区购房补贴政策要调整了,将取消购房补贴和税收补贴!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市场的决策部署,保持高新区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根据《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潍政办发〔2017〕35 号)有关要求,潍坊高新区结合实际,决定对《潍坊高新区管委会关于继续推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潍高管发〔2017〕2 号)进行适当调整,详见下文:
党工委、管委会各部门,各街道、发展区,各企事业单位和驻区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市场的决策部署,保持全区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根据《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潍政办发〔2017〕35号)有关要求,结合高新区实际,经研究,决定对《潍坊高新区管委会关于继续推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潍高管发〔2017〕2号)进行适当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2017年9月1日起,个人在高新区购买商品住房的,不再发放购房补贴和税收补贴;外来人员和区内企业职工购买商品住房同时购买地下车位的,凭购买车位合同及发票,仍按每个车位4000元予以财政补贴。
2、2017年9月1日前,个人在高新区购买商品住房及地下车位并符合补贴政策的,仍可按照原规定申请购房补贴。
3、个人购买商业房或办公用房用于创新创业的,财政补贴政策不变。
>>如有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农村产权交易相关问题,请咨询昌邑市农村产权交易、潍坊市农村产权交易、山东省农村产权交易。
潍坊高新区管委会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