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小麦节水品种推广的意见》要求,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布局,尽快向农民推介一批成熟的小麦节水新品种。冀中南山前平原及黑龙港高产麦区,重点推广节水高产品种;黑龙港中低产干旱严重的区域,重点推广耐旱稳产品种;冀北麦区,重点推广节水稳产品种。鼓励推广一定面积的节水优质品种。为确保冬小麦节水稳产配套技术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内容
在地下水严重超采区的井灌区,选择蓄水保墒能力较好的麦田,大力推广冬小麦节水抗旱品种,采取农机农艺、良种良法结合,配套推广深松、秸秆还田、播后镇压等综合节水保墒技术,在冬小麦生育期内减少浇水1-2次,突出浇好拔节水,适墒浇灌孕穗灌浆水,实现冬小麦节水稳产。
二、任务目标
在石家庄、唐山、廊坊、沧州、衡水、保定、邢台、邯郸市(含定州、辛集市)的55个县(市、区),推广冬小麦节水稳产配套技术500万亩,亩均节水50立方米,实现地下水压采2.5亿立方米。
三、补助标准、对象和方式
推广冬小麦节水品种,每亩补助75元,主要用于节水冬小麦品种的物化补助。
补助对象包括项目区内种植小麦节水品种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
采取集中连片的种植方式,每个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一个品种,最多不超过2个品种。
四、基本原则
2017年度冬小麦节水稳产配套技术项目与2016、2015年度冬小麦节水稳产配套技术项目的实施地点原则上不能重叠。
五、运作程序
(一)补贴面积。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县(市、区)农业(牧)局依据省、市实施方案,将推广节水冬小麦品种面积落实到项目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县(市、区)农业(牧)局在本县农业信息网或市农业信息网上公布。
(二)品种选择。根据近3年推广的小麦节水品种综合表现,结合本地小麦生产实际,县(市、区)农业(牧)局在广泛征求农民意见的基础上,向市农业(牧)局提出节水品种建议名单,根据每县补贴面积,合理确定品种数量,原则上每1万亩推荐1个品种,最多不超过15个;其中,70%的品种从2016年省推荐品种中选择,10%推荐优质强筋小麦节水品种,20%从2015年、2016年新审定小麦节水品种中选择。市农业(牧)局组织专家论证,提出本地初步推介意见上报省农业厅,根据每市补贴面积,合理确定品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0个。省农业厅组织专家进一步论证,确定省节水品种推介目录,通过河北农业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县(市、区)农业(牧)局在省公布的节水品种推介目录内,依据本县实际情况,采取专家论证的方式,选择适合本地推广的节水品种,以承担任务面积为标准选择,品种数量不超过每万亩1个品种,最多不超过15个品种。县(市、区)农业(牧)局和村委会共同商议,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确定本村适合的品种,每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原则上选择1个品种,最多不超过2个品种。
(三)供种企业资质。供种企业应是具备相应生产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种子生产田经过市级以上种子管理机构检验合格,种子生产面积与供种数量相符;所供种子必须用合格种衣剂,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守法经营,信誉良好,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种子质量事故,在监督抽检中未发现不合格种子,且未发生拒检行为;具备良种良法配套推广能力。由省农业厅在河北农业信息网上公布供种企业名单。
(四)种子价格。2017年度项目区节水品种物化补助每亩75元,亩供种量根据当地种植情况确定。种子价格不高于5元/公斤,资金有剩余的县(市、区)农业(牧)局用于播后镇压和技术指导费用。
(五)签订供种合同。县(市、区)农业(牧)局统一组织项目村村委会与供种企业接洽,按有关规定签订供种合同,一式三份,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明确供种数量、价格、时间及售后技术服务等内容,县(市、区)农业(牧)局作为监督方在供种合同上签字盖章,并留存一份备案。
(六)填制供种清册。由县(市、区)农业(牧)局统一印制《冬小麦节水稳产配套技术项目供种清册》(附表2-1),由村委会负责在发放种子时如实填写。内容包括补贴对象姓名、户主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实施面积、供种企业名称、种子数量、种子价格、补贴金额等,供种清册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无异议后加盖村委会公章,负责人签字后报乡(镇)政府汇总、审核、盖章,乡(镇)负责人签字后报县(市、区)农业(牧)局审核、汇总、盖章、签字。
(七)供种留样。供种开始后县(市、区)农业(牧)局统一组织项目村对企业供种按规定进行留样备检,样品由县(市、区)农业(牧)局统一送市种子检验机构备检。
(八)质量监管。供种企业要对提供的种子质量负全责。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补贴种子和供种企业进行重点监管。要从供种企业的资质和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入手,对照检查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查清种子来源和去向,实现可追溯管理。由具备资格的省、市种子检验机构对供种企业的补贴品种进行随机检验。
(九)项目管理。市、县(市、区)农业(牧)局要加强对项目的全程管理,抓好项目每个环节工作落实,加强工作调度和督导检查,督促指导乡(镇)、村抓好项目落实,确保小麦生产安全、产量稳定,实现节水压采目标。
(十)技术指导。供种企业供种时必须向每个农户提供一张该品种配套节水栽培技术明白纸,逐乡逐村开展技术培训,让农民真正掌握了解节水品种必须配套推广节水栽培技术。市、县农业部门要加大小麦节水技术的宣传和培训力度,关键农时季节组织技术人员到田间地头指导农民落实节水技术。
(十一)县级自验。供种结束后,县(市、区)农业(牧)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自验,对实施面积、供种数量、张贴公示等情况进行自验,自验结果报市农业(牧)局备案。
(十二)拨付资金。根据《冬小麦节水稳产配套技术项目供种清册》、供种合同、村委会收到种子的证明和正式发票,由县(市、区)财政部门向供种企业拨付物化补贴资金的80%;出苗1个月后,由县(市、区)农业(牧)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剩余的20%资金。
(十三)市级验收。市农业(牧)局根据县(市、区)自验结果,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对辖区内项目县进行项目验收。验收内容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实施方案、供种合同、供种面积、公示情况、县级自验结果等。验收办法由市农业(牧)局制定,并出具验收报告,报省农业厅备案。
(十四)省级抽查。省农业厅会同省财政厅根据工作进度,随时进行项目监督抽查。
六、工作进度
2017年8-9月,市、县(市、区)制定本级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将面积分解到乡(镇)、村、户。层层签订责任书。逐户核实,登记造册,进行公示。
2017年10月,完成小麦节水品种供种,开展技术培训,向供种企业拨付80%物化补贴资金。任务落实到地块,开展节水技术指导服务。
2017年11月,组织验收,完成县(市、区)级自验,向供种企业拨付剩余20%物化补贴资金。
2017年12月-2018年6月,完成市级验收,落实节水配套技术,搞好指导服务培训。
附件2-1:冬小麦节水稳产配套技术项目供种清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