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留地其实是一个历史概念,它是中国农业合作化和集体化时期的产物,是指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按政策规定分配给成员长期使用的小块土地。在过去,农户经营自留地是一项家庭副业,可以充分利用剩余劳动力和劳动时间,生产各种农副产品,满足家庭生活和市场需要,增加收入,活跃农村经济。改革开放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后就取消了自留地,融合在承包地里。因此,现在我们常说的自留地其实指的是农民自家的口粮田。那么,农村自留地被侵占了应该怎么办呢?
由于农村土地所有权是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所以自留地、自留山和自留草场均属于集体所有,农民个人只有使用权,不得出租、转让或买卖,也不得擅自用于建房等非农业生产用途,但自留地生产的产品归农民自己支配,且免交农业税费。自留畜也归牧民所有和支配,在各地规定的免征点以内不征税、不派购。自留地、自留山、自留草场的经营权受国家保护,不得随意侵占。
自留地如果被非法占用了应该怎么处理呢?这要分几种情况:
1、政府征收土地过程中发生侵占自留地的情况
对于当地政府在征收土地的过程中不按程序和规定执行的,可进行投诉。有合理诉求的,可通过法律渠道逐级反映解决。
2、开发商侵占农民自留地
说是有侵占,那就是没有手续,那就要开发商出示相关的审批手续,与当地的国土局做好备案,召开相应的村民大会,将征地的证件出示。对原自留地的主人赔付土地出让金,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以及就业补助等。要按国家的当前的标准补偿,然后才能开发,否侧村民有权制止,要求县级以上的国土局处理。
3、个人之间发生的侵占自留地纠纷
国家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人和组织不得侵犯,别人侵占当事人的承包土地,是违法行为。首先,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通过协商解决,或与四邻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村民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投诉,要求进行调解解决,也可以向县级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综合以上的介绍,大家对于农村自留地被侵占怎么办应该已经有大致的了解了。在农民生活中确实有自留地被占用的情况,一般来说,村民虽然有使用的权利,但自留地本身是属于集体的,村民是不能根据自己的意愿来出租或者是买卖的,随意侵占自留地也是会受到相关法律制裁的。